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5年11月17日 15:10 來源:
在美國、新西蘭、加拿大等國的中國留學生中不乏“闊少”一族。出手最闊綽的留學生不是來自北京、上海、廣州等大城市,而是一般容易被人們與貧困聯絡在一起的中小城市,甚至是某個名不見經傳的小縣城,比如山西、貴州、內蒙古、河南等地。他們吃高檔穿名牌開奔馳駕寶馬,有的留學生買車後還直接再買豪宅,開著奔馳去打工,常去賭場論輸贏(新華網11月15日)。
這樣的新聞肯定會引起一些人的義憤,對這些在國外擺闊的留學生進行道德譴責,甚至會有人質疑他們的金錢來源的合法性。不過,筆者卻由此感到徵收遺産稅確實是勢在必行。
日前,財政部副部長樓繼偉在2006年“中國行業發展報告會”上説,中國目前個人所得稅的徵收尚有困難,相關信息很不完善,所以不準備開徵遺産稅(新華社11月12日)。這再次反映了所謂“中國開徵遺産稅的條件還不成熟”的觀點。其實,這種説法似是而非。中國的遺産稅法何時出臺,條件是否成熟並不是真正問題,徵收遺産稅的真正障礙是思想問題,從國家來説,關鍵取決於國家對貧富調節的迫切程度和對私人財富集中度的容忍程度;從個人來説,取決於徵收對象對遺産稅的理性認識。
衡量一個國家是否有必要與有可能開徵遺産稅,主要應看基尼系數等反映收入財富佔有差距的結構指標。我國目前的基尼系數實際上已經超過0.4的國際警戒線,社會的貧富差距在越來越大。因此,從國家來説,徵收遺産稅確實是勢在必行。
而從個人來説,尤其是對那些將成為遺産稅徵收對象的富豪而言,開徵遺産稅其實是對富人的後代的最好的保護。
“我把財産留給子女是我自己的家事,國家為什麼要干涉?”一位私企老闆的話代表了很多人的心聲,也反映了一種根深蒂固的觀念,因為自古以來“子承父業”、“繼承家産”就被認為是一件天經地義的事情。可是,我們也看到,“富不過三代”幾乎成為所有富豪的宿命。一代創業,二代守成已屬不易,第三代就要徹底敗家。這説明,財富確實可以讓富人的後裔具有相對優越的條件,他們可以接受更好的教育──不過更多地培養出的是紈绔子弟。
林則徐生平不置恒産,有人勸他積些錢財,使子孫將來生活不致困苦,林則徐説:“子孫若如我,留錢做什麼?子孫不如我,留錢做什麼?”林則徐不愧為智者,可是更多的中國的父母們卻參不透這個道理,他們情願自己吃苦奮鬥讓子女過上優越的生活。殊不知,過多的錢財往往會害了子孫!優裕的物質生活條件最易於消磨上進心和鬥志。試想,那些在格外“開著奔馳去打工,常去賭場論輸贏“的“闊少”留學生們能夠承擔起父輩的事業嗎?
在國外擺闊的‘闊少“留學生的行為,從側面反映了富豪的子女日益嬌慣。這個時候開徵遺産稅,讓他們不再躺在父輩財産上坐享其成,而是被逼著去練就生存的本領。從這個意義上説,徵收遺産稅不是對富豪後代的最好的保護嗎?(作者:氣橫西北誰人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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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劉雅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