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出臺新法嚴懲非法煤礦 死1人罰款100萬元
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5年11月02日 07:49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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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報消息:近日,山西省政府出臺《山西省非法違法煤礦行政處罰規定》,其中明確規定,一旦發現非法違法煤礦企業,相關執法部門即沒收違法所得、開採出的煤炭及採掘設備,吊銷證照、予以關閉,並處以違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罰款。非法違法煤礦的負責人和實際控制人,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不夠刑事處罰的,由縣級以上安全生産監督管理部門處以20萬元罰款。非法違法煤礦企業一旦發生死亡事故,除按照有關規定對死亡職工給予每人不低於20萬元的賠償外,每死亡1人由縣級以上安全生産監督管理部門處以100萬元的罰款。(太原11月1日電 記者鮑丹)《人民日報》 (2005年11月02日 第十版)
責編:復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