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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注立法:我國將對“菜籃子”立法規範 

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5年10月23日 01:31 來源:
    專題: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

  新華社北京10月22日電 “民以食為天”。關係廣大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菜籃子”工作,有望得到立法規範。農産品質量安全法草案由國務院首次提請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審議。

  草案所稱的“農産品”,是指來源於農業的初級産品,包括植物、動物、微生物及其産品。

  目前,由於農産品産地環境污染、投入品的不科學使用、運輸和經營過程的污染等因素,特別是一些不法生産者違規使用高殘留農(獸)藥、飼料添加劑等投入品的違法行為,使得一些農産品中重金屬、農藥等有毒有害物質殘留超標引起的人畜中毒事件時有發生,嚴重危害了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基於此,草案明確,制定這部法律的目的在於保障農産品質量安全,維護公眾身體健康,促進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

  根據草案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主管部門負責農産品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工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農産品質量安全的有關工作。草案還規定,國務院農業主管部門應當設立農産品質量安全風險評估專家委員會,對可能影響農産品質量安全的潛在危害進行風險分析和評估。專家委員會由農業、食品藥品、衛生、環境保護、檢驗檢疫等方面的專家組成。國務院農業主管部門應當根據評估結果採取相應的管理措施,並將農産品質量安全風險評估結果及時通報國務院有關部門。

  確保公眾知情權的思想在草案中得到體現。草案規定,國務院農業主管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農業主管部門應當按照職責權限定期發佈有關農産品質量安全狀況信息。

  根據草案規定,農産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營私舞弊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責編:扈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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