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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原創] 神舟不是投機者的樂園 

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5年10月13日 16:14 來源:
    專題:神舟六號載人航天飛行
    專題:網評天下精華版

  神六成功升空後,重慶市已有不少市民前往商標事務所要求註冊“神六”及神六航天員名字的商標。據了解,我國首次載人航天飛船“神舟五號”飛船成功升空後,“神五”、“神舟”、“神舟五號”等字眼也曾吸引了眾多“投機者”的目光。(《重慶晨報》2005年10月13日)

  12日清晨神舟六號飛船發射成功後數小時,欲將“神六”申請為服務商標,用於開餐館者有之;搶注聶海勝的名字,作為服裝和鞋類商標者有之。這些超快動作,和兩年前神舟五號上天時的情形,有驚人的相似之處。“神舟”飛船,包括航天員等名字,成為投機者搶注商標的“獵物”,反映出的社會心態,不能不令人關注。

  神舟飛船連續兩次發射成功,楊利偉、費俊龍和聶海勝等航天員成為中國公認的英雄,極大增強了中國人民的自信心和自豪感,神舟、神六以及每位航天英雄的名字,深入人心,已經是不爭的事實。對於某些腦子靈活、瞅準神舟商機者而言,萌發搶注神舟等名字為註冊商標的念頭,也是可以理解的。不僅重慶一地吧,我想,全國這麼多城市,要求申請神六、費俊龍和聶海勝等名字為商標的,應該大有人在。畢竟,誰率先搶佔了先機,捷足先登,對從事商業經營活動,甚至出售註冊顯赫商標,自然有利可圖。

  不過,神舟飛船和航天員的名字,和一般人的船隻、人名不同,這些名字能否被當作註冊商標,有待斟酌。筆者以為,不管是神舟五號、六號飛船也好,“神舟”二字本身,雖然《商標法》中沒有命令禁止使用這幾個特殊的字眼當商標,但它們毫無疑問已經是中國的某種象徵。其地位,即便無法和國旗、國歌、國徽、天安門等相提並論,也是相當神聖的,不宜被用作商標使用。《商標法》起草之時,神舟航天計劃尚未變成現實,航天員還沒有公開亮相。自從2003年10月神舟五號發射成功後,“神舟”的實際地位比無人飛船時代的“神舟”,不知強化了多少倍。如果下次修改《商標法》,説不定“神舟”等名稱有可能被列入商標註冊的禁區。國家標誌的名稱,理所應當排斥變成商業經營活動的招牌。

  遺憾的是,儘管“神舟”能否被當作商標一直存在爭議,但是,還是不斷有投機者申請註冊商標。從互聯網上搜索的結果看,“神舟”早在2001年就被陜西一家企業註冊成功。“神五”、“楊利偉”等商標是否有註冊成功的,現在還不得而知。據説,北京一家參與航天科研的公司也在竭力爭取申請註冊“神舟”和航天員名字的商標。看來,如果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略微有些“同情心”,“神舟六號”等名稱,很可能一個個步“神舟”的後塵,淪落為商業性質的商標。如此一來,神舟系列的商標搶注活動,只能愈演愈烈。那時,神舟依然是投機者的樂園。只要有萬分之一成功註冊的希望,怎能擋得住投機者的搶注行動?

  眼下,該是商標局站出來説話的時候。“神舟六號”和航天員有沒有可能變成商標,你們最有發言權。如果不行,堵死投機者的後路,神舟也就不至於是這些人競爭的樂園了。(作者:劉海明)

  本欄目所載評論純係作者個人觀點,並不代表央視國際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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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劉雅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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