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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方時空]近9成人認為1500元個稅起徵點偏低 

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5年09月16日 14:24 來源:CCTV.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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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CTV.com消息(東方時空-時空調查):

  8月23日,個稅草案公佈起徵點從800元上漲到1500元,目的是減輕廣大中低收入者的個人所得稅負擔。修改個稅法是政府以人為本、保護困難群體、調節收入分配和貧富差距過大的政策體現。立法是國家大政方針的規範,也反映了廣大群眾的意願。這本是一個令人高興的消息,但是9月13日,在全國人大常委會對個稅草案進行一審討論時,有超過70%的代表認為1500元的起徵點仍然偏低,建議調高至1600、1800甚至2000元以上。

  七成代表對草案中的1500元起徵點提出反對意見,這大大出乎了全國人大的預料,讓全國人大財經委感到草案還有修改的必要。提出2000元的代表很多,都認為這個數字比較合理。這就意味著多數人大代表認為調整後的個人所得稅的起徵點仍然偏低,不足以切實減輕中低收入者的負擔。

  1500元的個稅起徵點,在現實情況下究竟人們的態度如何?我們在北京街頭做了一個隨機採訪,被採訪者普遍認為1500元的起徵點偏低。

  我們隨即在新浪網上做了更大範圍內的調查,一週之內大約有32萬人參與了這項調查,調查結果顯示:

  66%的人選擇1600-2000元

  22%的人選擇2000元以上

  有88%的人認為1500元的起徵點偏低,這裡民意與人大代表的意見高度吻合,為什麼這個起徵點在今天引起全社會這麼大的關注和討論呢?

  據權威人士解釋,此次修訂個稅法,可以説,基本解決了目前老百姓最關心的問題───即切實減輕了廣大中低收入者的個人所得稅負擔。“這次個稅法的修改目標很明確,就是減稅”,財政部稅政司司長史耀斌説。

  如果從這種以公平為基石的賦稅原則出發,回頭再來打量“起徵點1500元,各地統一執行,不允許擅自浮動”的新方案,就會發現,其中存在的缺憾仍然很明顯:1500元,從全國平均來看,固然不算低,會使許多工薪人員稅負減輕乃至免除,但對經濟發達地區來説,新標準依然並不高,以北京為例,1500元只是一個單身青年維持基本生活需求的最低點。我們可以來算一下這筆賬。

  住房300元 ,交通250元 , 吃飯300元,通訊50元,雜費100元,水電費100元,電視報紙50元,取暖80元,父母200元。總共是1430元。由此可見,如果在北京地區,1500元的個稅起徵點是偏低了。由於消費水平地區差的存在,執行統一的稅收標準顯然是不公平的。

  公平,透明應該成為個稅改革的主要方向。現在我們通過一個短片回顧一下個人所得稅的徵收歷程。

  1980年,中國的改革開放剛剛起步,許多中國人可能都沒有注意到,這一年我國出臺了一部《個稅法》。1981年,個人所得稅正式開徵。當時,個人所得稅在國內是個非常陌生的名詞,大多數城鎮居民人均月收入不足100元,而當時個稅定下的起徵點是800元。800元的“高標準”,對許多工薪階層來説幾乎是個天文數字。當時納稅的大多是外籍在華工作人士。

  參與制訂個稅法的專家事後回憶,當年之所以定下800元的高標準,其中一個重要考慮是遵照國際慣例,根據當時國外在華工作專家的薪水標準制定的。因此當時個稅主要的繳納群體是外籍在華高級職員。個稅法正式開徵的第一年,全國個稅收入只有500萬元。《個稅法》在接下來的十多年內形同虛設,國內公民幾乎沒有人繳納個人所得稅。

  800元起徵點顯然在當時更多是象徵意義。但是誰也沒有想到的是,800元的稅收基數從此25年沒有得到改變。儘管25年來,中國社會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城鎮居民收入也發生了幾十倍的飛躍:1992年,月工薪收入在800元以上的只佔就業者總數的1%,而到2002年,已經達到52%,而800元的起徵點不變,也就是説工薪階層承擔了大部分個稅負擔。

  一方面是工薪階層成為個稅繳納主體,另一方面卻是高收入者在逃避個稅。有統計顯示,中國的高收入者約佔總人口的20%,但是他們上繳的個稅不到國家個稅收入的10%。經濟學家稱,中國富人稅收負擔在世界上是最輕的。減輕工薪階層的個稅負擔,加強對高收入者的個稅徵管,成為2005年個稅改革的方向。

  個人所得稅的徵收“取之於民,用之於民”,當然要強調其公平性。關於個稅徵收的目的,我們作了一個調查。

  你認為現在個稅徵收的主要目的是什麼?

  1、 調節貧富差距,減輕低收入者負擔 62%

  2、 增強國家財政收入 17%

  3、 增強公民納稅意識 5%

  4、 不清楚 16%

  如果站在整個稅制公平的角度來看,僅僅一個起徵點調整,能起到的公平作用其實很有限。因為它只涉及為部分窮人減輕稅負,沒有起到向富人多收稅的目的───而這本是個稅“調節社會財富再分配”功能的應有之義。因此,要實現個稅更深層意義上的公平,就不能只盯著“起徵點”這一點,還應從監管方式、徵收模式等稅制方面著手完善。

  由此觀之,追求個稅改革的公平、完善之路,此次《修正案》的審議只是一個開始,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責編:陶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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