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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揚闡述"一國兩制"下的法律運作作和司法協助 

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5年09月04日 16:34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北京9月4日電(記者孟娜 樊曦)最高人民法院院長、首席大法官肖揚4日在人民大會堂舉行的法律研討會上作了題為《“一國兩制”下的法律運作和司法協助問題》的主旨發言。他認為,妥善解決不同法域之間的法律運作和司法協助問題,直接關係到“一國兩制”方針在司法領域的貫徹落實。

  海峽兩岸及港澳的法官、檢察官、律師以及著名專家學者共170人參加了此次會議,其中包括香港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李國能,澳門終審法院院長岑浩輝等。

  肖揚在發言中説,按照香港基本法和澳門基本法的規定,香港、澳門特區保持原有的社會制度長期不變,實行高度自治,享有行政管理權、立法權、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在一個國家兩種法律制度的條件下,妥善解決不同法域之間的法律運作和司法協助問題,直接關係到“一國兩制”方針在司法領域的貫徹落實,關係到依法保障內地與香港、 澳門特區的社會穩定和繁榮發展。

  肖揚説,當前,內地實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而香港和澳門特別行政區則實行資本主義市場經濟。但是,就市場經濟的本質而言,都必須遵循一些基本原則,如民事主體地位平等原則、等價有償原則、誠實信用原則等等。這些基本原則,也是我們解決“一國兩制”下民商事法律運作問題時應當共同遵循的原則。

  肖揚説,幾年來,內地與香港特區、澳門特區通過積極磋商,已經找到解決“一國兩制”下民商事法律運作的新模式,這就是開展“兩制”下的司法協助。按照這一模式,對有關的司法協助事項,由雙方共同協商簽署有關“安排”,再由最高人民法院發佈司法解釋,香港、澳門特區制定有關法律予以落實。這是內地與港澳地區法律專家和法律事務工作者的一大創造。這個模式既有利於雙方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建立科學、有效的司法協助機制,也有利於雙方依法行使各自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充分體現尊重基本法以及港澳法律的精神。

  肖揚説,目前,內地與香港、澳門特區已經分別簽署了《關於內地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相互委託送達民商事司法文書的安排》、《關於內地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相互執行仲裁裁決的安排》、《關於內地與澳門特別行政區法院就民商事案件相互委託送達司法文書和調取證據的安排》。可以説,內地與香港、澳門特區之間的司法協助已經順利地進入了規範化的運作軌道。從目前情況看,內地與港澳的司法合作非常順利,上述三個“安排”的執行情況已經初見成效。

  肖揚説,在審判工作中,內地法院充分尊重當事人的選擇,對被確定應予適用的港澳特區法律,只要不違反社會公共利益,一律予以適用;對於港澳特區法院判決確認的事實,允許當事人在案件中作為證據使用;在審理依法由內地人民法院管轄的涉港澳案件時,注意嚴格依法切實保護港澳一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在司法活動中,嚴格按照內地與港澳特區已經達成的司法協助安排提供協助。

  肖揚説,經過雙方的不懈努力,內地與港澳司法交流與合作已經有了良好的開端,並取得了初步的成果。但是我們任重而道遠。我們要繼續堅持相互尊重、相互信任的原則。在處理司法協助的技術性問題時,首先要有“一國”觀,同時又要有“兩制”觀。對於法律制度等方面的差異,需本著相互尊重、求同存異的態度正確處理。提倡換位思考,兼顧雙方的利益,以最大的誠意不斷拓寬合作領域。

  肖揚最後説,由於歷史的原因,大陸與台灣地區至今尚未建立起相互提供民商事司法協助的運行機制,但在相互認可和執行對方民事判決方面,雙方都有了相應的法律依據。“我們衷心希望海峽兩岸有識之士、法律界同仁為兩岸人民的福祉多做實事、好事,為實現祖國的完全統一而共同努力。”(完)

責編:陳桑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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