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8月28日電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于2005年8月28日通過,現予公佈,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 胡錦濤
2005年8月28日
責編:張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