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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投資煤礦官員、國企負責人1月內撤資 

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5年08月23日 20:05 來源:中新網
    專題:廣東梅州煤礦發生特大透水事故

  中新社北京八月二十三日電(俞嵐) 為了遏制煤礦事故頻發多發勢頭,促進安全生産形勢儘快好轉,二十二日,國務院辦公廳向全國發出了《關於堅決整頓關閉不具備安全生産條件和非法煤礦的緊急通知》,給違規煤礦的整頓工作下了最後通牒。

  今年以來,全國煤礦安全生産形勢依然嚴峻。國家安監總局最新通報顯示,截至八月二十一日,煤礦企業共發生了一次死亡三十人以上的特別重大事故六起,死亡四百八十五人,同比增加了三起、三百七十九人;一次死亡十人以上特大事故三十三起,死亡九百五十一人,同比增加十起、五百四十五人。八月七日廣東省梅州市興寧市大興煤礦發生的特別重大透水事故,造成一百二十三名礦工涉難。

  頻發的煤礦事故給國家財産和人民生命安全造成極大的威脅。為此,國務院辦公廳對違規煤礦的停産整頓規定了最後期限。

  《通知》要求,凡屬逾期沒有提出辦理煤礦安全生産許可證申請、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已責令停産整頓的礦井,已提交申請、但經審查認定不具備安全生産條件、責令限期整頓的礦井,證照不全礦井,超能力生産礦井,沒有按規定建立瓦斯監測和瓦斯抽放系統的礦井,沒有採取防突措施的礦井,沒有經過安全生産“三同時”竣工驗收而投産的基建和改擴建井等,必須立即停止煤礦生産,認真進行整改。

  《通知》規定,所有不合格的煤礦,只能給予一次停産整頓的機會,屆時達不到安全生産許可證頒證標準的,一律依法予以關閉。停産整頓最後期限不得超過今年年底。

  對於廣東興寧等礦難事故後逐漸浮出水面的官商勾結和腐敗現象,國務院也給予了充分的關注。《通知》特別規定,凡已經投資入股煤礦(依法購買上市公司股票的除外)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國有企業負責人,自《通知》下達之日起一個月內,即九月二十二日前,必須撤出投資,逾期不撤出投資的,依照有關規定給予處罰。

  國家安監總局局長李毅中於此間表示,《通知》的出臺表明了國家對煤礦安全生産的高度重視,地方政府一定要嚴格奉行,動員各種力量將其貫徹落實到底。一旦發現失職瀆職現象,絕不輕饒。 (俞嵐)

責編:李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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