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太原7月31日電 記者安洋報道:日前,山西省出臺《山西省節約能源條例》把節能降耗納入了法制化軌道,使節能管理工作有了更加明確的執行標準。
據有關部門統計,山西省工業企業每萬元産值綜合耗能是全國平均水平的2倍,主要耗能産品的單位耗能也大大高於全國平均水平。相當一部分企業因高能耗導致高成本,市場競爭力不強,許多企業效益低下,長期處於停産半停産狀態。資源無限制地開發與利用,還導致了更為嚴重的後果:環境污染日益加重,生態環境遭到破壞,環境問題已經成為嚴重制約山西經濟與社會發展的“瓶頸”。
為更好地節約能源,山西省結合實際,制定了這個條例。條例規定,由省經委主管全省節能監督管理工作;對每年能耗量超過3000噸標準煤以上的投資項目,將實行資格審查評估,不符合標準的不能投資建設;單位産品能耗超標者必須限期治理。近期推廣無煙燃燒、氣化、液化和低污染煉焦等先進節能技術,以提高能源利用率和經濟效益。同時,在條例中還對節能資金的來源、用途以及對節能檢測部門的資格認證做了詳盡的規定。另悉,這部法規已於今年7月1日正式實施。
責編:王麗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