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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遷徵地是起草物權法中重點研究的問題 

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5年07月01日 16:52 來源:

  中新網7月1日電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王勝明今天下午説,拆遷、徵地的問題,在起草物權法(草案)當中也是作為一個重點進行研究的。

  王勝明是在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舉行的發佈會上作上述表示的。他説,這個問題,確實是社會當中的熱點問題,也都是關係到老百姓切身利益的問題。拆遷、徵地的問題,在起草物權法(草案)當中也是作為一個重點進行研究的。

  主要有幾個問題:一是拆遷徵地的前提條件。按照憲法,包括物權法(草案)也是這樣規定的。拆遷、徵地什麼樣的情況下可以拆?什麼樣的情況下可以徵?前提都是為了公共利益。二是補償標準。這也是發生糾紛最多的問題。實踐當中,從執行的結果來看,有很多地方補償的標準都比較低,這個比較低,是根據現有規定來講的比較低。比如國務院曾經搞過拆遷管理,他們講的是城鎮拆遷的條件。補償應該怎麼賠?怎麼補?

  原則應該按照房屋的區域,你佔的位置,以及你的房子面積和用途等等,應該按照市場的評估價格來定價。徵地過程中的補償問題也比較多。最近國務院以及國土資源部對這個問題也非常重視,並在加強和完善對徵地的補償標準的指導意見上,包括國務院的有關規定上都非常明確地提出“保證被徵地的農民不因徵地而降低原有的生活水平”。

  對於這個問題,物權法(草案)也已明確規定徵地和拆遷的標準。有國家規定的就要按照國家規定辦。據我了解,現在徵地最高可以達到土地的補償費加上安置的補償費兩項。最高可以達到前三年一畝地平均年生産總值的30倍,而且有關規定非常明確。如果達到30倍,原有的生活水平還有降低,還不注意保障的話,應該由當地的人民政府在你的國有土地出讓以及有償使用的收入當中予以彌補。應當説國務院和其他有關部門對於這個問題是非常重視的。

責編:常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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