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台北6月20日電 台灣“海巡署長”許惠佑18日上午出海護漁,台灣“金明財11號”漁船也于18日因涉嫌違反“日本漁業法”而遭日本海警逮捕。在台灣駐琉球代表處的交涉下,該船與人員于19日晚間9點左右獲釋。
綜合台灣媒體報道,“台灣海巡署”署長許惠佑十八日搭艦巡視臺、日重疊海域,展示護漁決心。但諷刺的是,搭載船長和四名船員的屏東縣琉球籍“金明財十一號”漁船,于十七日?間在琉球宮古島東方海上約六十五公里處的“日本專屬”經濟海域上,被日本巡邏船發現。由於該船拒絕停船受檢且逃走,而于十八日淩晨,遭日本巡邏船以涉嫌違反“日本漁業法”、逃避上船檢查之罪嫌,將該船船長陳得良逮捕。
臺“駐琉球代表處代表”陳桎宏接受記者詢問時表示,經出面與沖繩縣平良海上保安署以及海上保安本部交涉作保後,日方已同意讓該船與船上人員先行返回。
該船船長承認“進入日本專屬經濟海域非法捕魚”,因此事後還須繳交二百萬日圓左右(約五十七萬台幣)的罰款。
當消息傳回琉球鄉後,漁民莫不議論紛紛,要求政府“硬起來”,拿出具體護漁辦法,否則發動抗爭。
琉球區漁會總幹事蔡寶興説,陳得良前晚遭扣押後,向蘇澳漁業電臺通報位置在北緯24度35分、東經126度6分海域,依此經緯度為臺日重疊海域,雖在臺方的暫定執法線外,但屬於海巡署日前宣示的200?護漁線內,卻仍遭日方扣船。
蔡寶興説,政府嘴上説要保護漁民,卻拿不出具體辦法,漁民不知道經濟海域的界限,除了要與大自然搏鬥,還得面對鄰近國家不友善的對待,一旦被逮捕,政府也幫不上什麼忙。
藍軍“立委”十九日也對政府有關臺日漁權的軟弱態度表達不滿,要求政府採取措施。
“行政院長”謝長廷表示,台灣近來和日方的關係有點緊張,“金明財十一號”被扣的位置也稍微“有點爭執”,但政府護漁決心堅定,會全力搶救。
據報道,台灣另一艘“載億漁一號”船長王文聰,日前也被控在“日本專屬”經濟海域捕魚被日方逮捕,王文聰已在十六日被日本起訴。
責編:武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