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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院召開《中國金融法治:2005》出版發佈會 

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5年06月16日 09:23 來源:

研討會現場

  CCTV.com消息:2005年6月16日上午9時,中國社科院金融研究所召開《中國金融法治:2005》發佈會。會議將邀請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監會、中國證監會及中國保監會等監管部門主要領導及金融法專家與會作專題報告及點評,並就2005年中國金融發展中的熱點問題和相關政策展開討論。會議由中國社科院金融研究所所長李揚主持,中國銀監會主席劉明康、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信春鷹等嘉賓出席本次發佈會併發表演講。本網進行文字直播,敬請關注!

  [李揚]:

  女士們、先生們,上午好!由中國社科院主辦,中國社科院金融所、中國金融出版社承辦的《中國金融法治(2005)》首發暨理論研究研討會開始。由我介紹一下在座的嘉賓:中國銀監會主席劉明康教授;中國社科院副院長陳佳貴教授,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信春鷹博士。在此我代表主辦方對各位嘉賓的到來表示歡迎。

  [李揚]:


  我們今天的發佈會分兩段,第一段是嘉賓演講,第二段是專家評論。第一段主講嘉賓有三位,陳院長致辭,然後請銀監會主席劉明康教授做精彩演講,接著是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信春鷹做演講。第二段由專家點評整個報告,並討論中國金融領域法制建設問題。首先邀請中國社科院副院長陳佳貴先生致辭。

  [陳佳貴]:

  尊敬的女士們、先生們,朋友們,大家早上好。今天我們來自金融監管部門、金融機構與專家們聚集在這裡,共同討論中國金融發展和金融法制建設問題,借此機會我謹代表中國社會科學院向參加本次研討會的所有來賓表示熱烈的歡迎,向劉明康主席及全國人大、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監會、中國證監會、中國保監會等金融主管單位,對此次會議給予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謝,同時我也預祝這一次會議能取得圓滿成功。

  [陳佳貴]:

  市場經濟也是法制經濟,現代金融活動更是在一系列法律法規調整和保護下開展的,因此從法制建設的角度來分析我國金融行業的運行、改革和發展,原本就是金融研究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組成部分。對於中國金融法制建設來説,2004年是具有特殊意義的一年,這一年《銀行業監督管理法》,修改後的《中國人民銀行法》和《商業銀行法》開始實施,我們都參加了法律修改通過。

  [陳佳貴]:

  銀監會在新的法律框架下有條不紊的開展有關工作。以銀行監督法律基礎,以加強管理為核心的銀行業審慎監管制度框架政策逐步形成。中央宏觀調控政策在金融領域得到了進一步的落實,國有商業銀行的上市取得了階段性的成果。證券市場圍繞著關於推進資本市場改革開放和穩定發展的若干意見正在貫徹執行。剛才我也講到了修改的《證券法》已經過了人大常委會第一次討論。上市公司體系得到進一步完善,投資者的利益進一步得到保護。

  [陳佳貴]:

  保險業為迎接全面開放而做出適當的調整和充分的準備,信託公司加強了信託行業的規範,集中出臺了一系列的規範性文件,有效的防範了金融風險。在打擊金融犯罪方面,金融監管機構會同有關部門查處了一批嚴重的金融違法案件,人民銀行嚴厲查處打擊地下錢莊,推動反洗錢工作深入進行,整頓了金融秩序。因此,總的來講,2004年金融業領域,無論是在立法、執法,還是在施法方面都取得了豐碩的成果,金融法制建設進入了快速發展的階段。

  [陳佳貴]:


  在這樣的背景下,同時針對我國的金融法制研究相對薄弱的現狀,中國社會科學院金融研究所十分重視金融與交叉領域的研究工作,並以前不久籌備成立了金融法制研究中心,該中心致力於從法制的角度來跟蹤、研究我國金融領域的各個方面的問題,並向社會公佈起研究成果。《中國金融法治(2005)》就是該中心的首批研究成果,它也是金融研究所編寫的年鑒性的出版物之一。

  [陳佳貴]:

  各位來賓,中國社科院作為國家研究機構,有責任對我國經濟體制和體系的改革和發展進行研究,並提出建議。因此,我院的很多研究所,特別是金融研究所,雖然成立時間不長,但在這方面已經做了不少的工作。希望在此基礎上,繼續加強中國金融發展的理論研究和政策研究,積極推進金融法制建設的完善,我相信在社會國家的密切合作和努力下,中國金融法制建設必將邁上新的臺階,謝謝大家!

  [李揚]:

  謝謝陳院長致辭,謝謝陳院長的鼓勵,我們金融法治的報告是第一次,今天是首發。下面有請中國銀監會主席劉明康做精彩發言。

  [劉明康]:

  女士們、先生們,早上好,感謝社科院李揚教授的邀請,我非常高興出席今天金融法治2005的發佈會,並且借此機會代表銀監會對《中國金融法治(2005)》的發佈表示熱烈的祝賀。我認為編寫出版《中國金融法治(2005)》為我們提供很多的啟示,依法治國,依法治金融,建設一個法制的國家,建設一個依法經營,依法監管的金融穩健的運行體系,已經成為黨中央國務院治國治金融的方針戰略。

  [劉明康]:


  我認為它的全部內涵和目的,即國家通過完備的金融法律的體系,嚴格地執法制度,公正的司法制度,為金融市場參與者提供一個可預見的一個尺度,保護金融市場的參與者,尤其是金融的消費者和投資者的合法權益,來維護我們金融市場的公平秩序,保障金融市場的公正與效力,我想這應該是它全部的內涵和目的。

  [劉明康]:

  這一點很重要,從公眾那拿到大量的存款,既然這些錢在不需要得到公眾的授權和具體委託之下,要憑自己的從業經驗轉化為貸款,轉化為資金運營,從而來扶持經濟的發展,對於國家來講就非常重要,它的每一個環節,吸取公眾的存款,然後把這些資金用作為貸款的運用來支持國民經濟的發展,那都是重要的。

  [劉明康]:

  銀行業的失敗,金融業的失敗和支付系統的中斷,對於各個國家的經濟乃至於社會穩定,都會發生重大的影響和衝擊。正因為是這樣,所以我們看到即使是在最自由的經濟體也都不敢對銀行業、金融業放任自流。既然不敢對銀行業和金融業管理放任自流,那就要去尋找一個法律的框架,來對他們的這些活動予以規範和約束,對於這種違法的行為要給予懲戒。

  [劉明康]:

  但是各個國家的金融業和銀行業作為國家政策意志的體現,這個做法又大不相同,直到今天即使是發達的經濟體內,北美和歐洲也不相同,監管者所依據的法律環境和框架,並且依照這個東西去致力於加強銀行業監管的手段,因此也就各不相同,這就牽扯到金融環境,以及對金融業機構保護救助,以及不同於一般企業的破産方法。

  [劉明康]:


  大家都可以看到這一領域一系列的法規建設具有很大的差別性,對於這些差別性進行比較和深入的分析,以及跟蹤它的變化就變得十分的具有現實的意義和實際意義。就在最近這20多年當中,大家都可以看到全世界都約定俗成的大大減少了政府對金融業和銀行業的干預,大大的減少了對這個行業的刻意的管理。好象給人以印象,銀行真的可以在經營不景氣的時候破産倒閉,退出市場。

  [劉明康]:

  但是這20年裏面大家看到另外一個很顯著的現象,也是一個不爭的事實,那就是有一批的銀行越長越大,而且成為全球活躍的銀行。根據國際清算銀行的定義來講叫全球活躍銀行,這些全球性的跨國銀行他們的實力和他們可能的收入和倒閉,無疑對不只一個國家,甚至對於一個地區乃至於全球都會形成連環性的衝擊。因此,它所形成的風險因為影響太大了不能讓它倒閉這個問題擺在人們面前。大家都認為不應該有過多的法律法規來影響企業,如果經營不好就要退出市場,但是另外一方面大家看到不爭的事實,就是跨國全球活躍銀行發展的趨勢背後,人們越來越感到這些銀行的存在,這些銀行的死亡,給全球帶來的影響。

  [劉明康]:

  據不完全統計,銀行業系統性的危機,將會吞噬掉一個國家10%至20%的GDP財富,這個事實,這個數字是在過去10年當中從瑞典、土耳其、捷克、阿根廷、泰國、印尼、韓國、日本都可以得到典型的例證,所有這些國家都經歷了16%至20%左右的GDP損失,完全取因于銀行系統的危機和它帶來的損失,所以這一點太重要了。

  [劉明康]:

  我們國家在金融立法、金融執法、金融司法等方面做了大量有效的工作,為整個銀行業的發展提供了一個基本的法律環境,但是隨著我國金融市場化和國際化的加深,隨著WTO後過渡期的到來,金融越來越備受關注,越來越與我們公眾的利益相關,越來越和中國的社會和諧發展,社會的穩定大局相關,所以金融法制建設這一個迫切的話題,也越來越開放,越來越深入。總結金融事件的經驗和教訓,建立一個良好的金融法制環境,是我們長期努力不懈的最終目標,需要學術界和我們這些在實務界工作的同志,共同不懈的努力。

  [劉明康]:

  下面我就兩個方面的問題來説一下,一個是過去兩年當中我們銀行業法制建設的回顧;第二我想講一下國際上在金融法制建設當中面臨的三大挑戰。

  第一,這兩年來,我們可以看一下我們這一屆政府,2003年銀監會成立以來這兩年多以來,全國都在黨中央國務院的領導下,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高度地重視銀行業的法制建設,回顧起來我們是堅持把建立功能齊備的銀行業法律體系作為一個目標,通過法律體系的建設,來推進銀行業的公司治理制度,來提高依法監管的工作水平,這一方面我們取得了一些初步的經驗和體會。

  [劉明康]:


研討會現場

  第一就是確立了我國銀行業法制的新局面。不是為法制而法制,法制的目的是要推進一些新的文化,新的理念,新的規範,這個理念是什麼?一個正確和先進的理念是良好法制的靈魂,是良好法制的根本,法制只是對良好的文化的標題。所以銀監會成立以後,對這個問題有著一個很深的認識,我們提出來叫三管一提高,就是在銀行業監管的領域裏面,管法人、管風險、管內控,這是三管,一提高就是努力提高銀行業的透明和信息披露。這個新的監管理念,具體地講管法人就是大力推進公司治理的建設,良好公司治理的建設它的機構和機制是銀行業法人機構整體運行的一個綱領。

  [劉明康]:

  我們國家有很大的銀行,下面有成千成萬的機構,什麼東西能夠使它綱舉目張,那就是良好的公司治理機制。所以管法人的預期就是要推進良好的公司治理建設。良好公司治理建設包括結構的問題,包括機制和體制的問題。第二個管是管風險,銀行業的監管多少年來,我們認識上有很大的偏差,認為只要合規性的監管就行了,我説你聽,我打你通,我講你跟著走,這個過去古今中外都有監管,我們銀監會成立以後,我們覺得應該是改變這個理念的時候了,監管應該從合規性的監管過渡到風險為本的監管,和合規性監管並重這一局面。也就是説監管必須是以風險為基礎的監管,風險大監管多,風險少監管少,沒風險不監管。

  [劉明康]:

  第三管就是管內控,我們如果講馬克思主義是一個科學的真理,大家都按照這個真理去講的話,那馬克思主義既是人類發展的一個非常重要的規律,那就是內因是起決定因素的動力。因此管內控就是管好公司良好治理機制的根本,是檢驗這個銀行是否具備良好公司治理機制的一個基礎,你的內控狀況如何是這家銀行抵禦風險根本而真實的力量,不是靠外界監管多麼高明、多麼嚴厲,多麼嚴謹就能誕生一個好銀行,所以要抓好銀行抵禦風險能力的增強來建設我們銀行業的健康運行機制。一個提高就是透明度的建設,這在過去講的不多,要求得不嚴,做起來和中國的傳統文化抵觸很大,從來我們都講“家醜不可外揚”,信息披露和透明度建設實際上是銀行業健康運行的生命線,它是維護銀行的公信力和增強市場紀律的最根本的手段。我們講市場紀律是對於每一家銀行必須培養的理念。什麼樣的手段才能夠使得市場紀律得以生效?那就是要努力提高銀行業金融機構,包括一切金融機構的信息披露和透明度。我們根據這樣銀行業的法制新理念來確立我們銀行業發展的客觀規律,體現銀行業的發展規律,使得整個我們銀行業穩健運行和對銀行業依法監管打下了基礎,奠定了指導方向。


主席臺

  [劉明康]:

  第二,經過這兩年的努力,我們已經初步的建立了以《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商業銀行法》進行了重大的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監管法》和《商業銀行法》為核心,而外資機構金融管理條例,金融管理處罰辦法等行政法規和大量的金融規章為主體,金融司法解釋作為補充的銀行業法律體系,一個核心一個主體,一個司法解釋作為補充。從銀監會發佈的規章和規範性文件來看,到今年4月底,我們已經發佈了127件規章制度和規範性的文件,其中按風險監管分類,信用風險類有22件,市場風險類有6件,操作風險有12件,綜合風險管理類有23件,其他有64件。

  [劉明康]:

  第三,監管執法的依據和標準更加的明確,我們過去在法制建設當中一個很大的困惑就是畫一個簡單的框架和輪廓,實施細則是跟不上的,你的執法依據的標準也是不明確的,這就造成了大家在司法當中的具體困難,因此銀監會從一成立一開始就講有法就必須要有明確的依據,就必須要有具體的實施細則,在實施細則當中要充分的表現我們的標準。比如説去年年初我們頒布了《商業銀行資本充足率的管理辦法》,這個辦法就彌補了過去的要求,而沒有一個具體的計算和管理的細則,因此這個管理辦法是一項內容翔實、標準嚴格、操作性很強的資本審慎監管制度,使得我國銀行業通過資本金的監管工作,深入地建立一個清償性戰略的理念和思想。幹這件事一定要有一個目的,這個目的不是為了要搞資本金而搞資本金,而是為了使所有的銀行建立一個清償性的理念和戰略,不然他不知道自己的底限在什麼地方,什麼時候就會出現流動性的風險,什麼時候會出現清償性的風險,清償性的風險是看得見摸得著的,只要你跟法走。什麼法?就是《商業銀行資本重組率的管理辦法》。

  [劉明康]:

  為什麼要這樣講?就是每一個國家銀行業都必須把建設自己應對巨大衝擊的能力作為首要任務。今天我很高興地講,我們今天一個銀行等於過去20年以前十個銀行,很多人很自滿于我的存款資本市場佔有率現在從21%上升到25%,幾年當中上升的幅度是過去幾十年當中所未見的,這個都不對,銀行業很重要的一點就是因為你拿著千千萬萬的存款,不容分説由你自己代管,你最後要面臨一個清償性的風險,因此隨時隨地你所貫徹的都有一個清償性的戰略。這一種應對重大衝擊的風險,是非常現實的。

  [劉明康]:


研討會進行中

  比如説資本市場上的大幅波動、比如外債危機、外匯困難、比如説恐怖主義的襲擊,這些使得我們每一個銀行在貫徹戰略的時候,一定要有法規去體現和支撐一個具體的操作,而在具體操作當中作為監管者,一定要不斷地監控他們的文化的培養,理念的形成,所以通過這一套辦法,我們非常高興看到兩年來中國主要的商業銀行都能明確的提出抓住十六個字的靈魂,對自己資産的準確分類。相應根據這四個字充足撥備。沒有重組撥備,利潤就是假的,最後一個是充實資本。

  [劉明康]:

  監管的依據和標準現在看來更加明確,你既然讓我進行清償性的一個戰略,資本充足率出臺以後,我們即使同時出臺了,商業銀行次級債券發行管理辦法,次級債務的募集辦法,使得它把資本也能做實,對加強商業銀行資本管理和具體提高資本充足率的能力給予了很大的幫助,商業銀行集團客戶授信業務管理辦法頒布以後授信業務也有了依據,多年來我們商業銀行由於我們國情的特點,都在吃大戶,對集團客戶趨之若鶩,如果出現了風吹草動就有問題。對於管理辦法很具體,出來以後大家就有標準和依據。商業銀行授信制度工作指引是去年3月份鐵本事件查處以後,銀監會迅速發佈的,銀監會急大家所急,想大家所想,對商業銀行控制信用風險,規範授信行為以及明確問責制和免責制發揮了很好的作用,這是第一個説明大家如果做到什麼樣的情況就可以免責這樣一個條款,如果大家做不到就要問責,來很好用法律框架引導正確的行為,而且保護了廣大的從業人員。

  [劉明康]:

  此外,對於關聯股東,關聯內部人,以及客戶檔案統計的授信制度及交叉違約客戶統計制度也做了比較詳細的法規性的規定,目前針對銀行業案件高發態勢,銀監會正在會同有關部門開展以下工作,一個是研究修訂《刑法》和相關的條款,對銀行業的犯罪在《刑法》當中有明文規定的條款,我們儘快提請全國人大出臺立法解釋,協調司法部門出臺司法解釋,研究擴大挪用資金罪對帳外客戶資金,違法拆借,非法發放貸款罪等罪的適用範圍,進一步明確違法向關係人發放貸款罪,違法發放貸款罪,違法票據承兌等犯罪的認定標準,切實的解決司法實踐當中的認識分析。過去我們在《刑法》當中有沒有?有,毛病出在哪?第一缺少司法解釋和立法解釋,很粗,大家在判定和套用適用的時候就無所適從。第二個問題就是適用範圍沒有框定,缺乏經驗對於適用的範圍沒有框架,只是説法列了有這項罪,但是犯罪的適用範圍沒有。第三就是我們定了一些罪,但是對犯罪的認定標準沒有具體給予界定,因此就在具體移送案件的時候,屢屢發生送過去退回來。同時我們要積極地研究在《刑法》當中要增設一些罪,比如騙取銀行貸款和銀行信用罪,包括擔保,增設違法處置不良資産罪,這些新的罪名已經變得十分的迫切,十分的需要。

  [劉明康]:


與會記者

  此外,在往年從美國等地成功引渡一些外逃罪犯的成功案例基礎上,去年我們有了一個大豐收,從美國把10億損失的主犯引渡回來,在這個基礎上面我們建議進一步加強國際司法的合作,深入的研究國際範圍刑事司法的協助,中國法律國際化等問題,對有一些問題要有針對性的和有關國家,具體地講就是加拿大、美國和歐洲一、兩個國家要建立起更有效的國際司法溝通機制,簽訂條約,加大引渡犯罪分子和追繳國有資産的力度,防止犯罪分子一跑了之,防止某些發達國家成為犯罪分子的庇護天堂。通過上述的措施,更為有效的遏制銀行業的犯罪發生。

  [劉明康]:

  第二要研究儘快修訂《金融違法行為的處罰辦法》,這個辦法99年公佈實施以後,對查處金融違法違規行為的行政處罰起了積極的作用,但是隨著形勢的發展,違法違規的表示形式發生了重大的、很大的變化,有關部門應當積極研究修訂這個處罰辦法,細化和嚴格責任追究制度,加大行政處罰的力度。第三是要認真對待《企業破産法》的修改,《企業破産法》當中應該明確有關債權保護條款。目前修改《企業破産法》的工作正在進行,針對一些企業借破産之際,逃匯銀行債務的嚴重情況,要有明確的條款充分保障債權銀行合法權益,對逃匯銀行債務的行為嚴厲地處罰,追究他們的刑事責任,不能犯罪分子一逃了之,公司一破了之。另外我們正在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比照我們審計署賦予銀監會適當延伸檢查權,這當然也包括證監會、保監會,我們現在監管機關很大的一個困難就是為了提高對金融業的案件察訪力度,應當要有一個延伸檢查權來確認銀行業和金融業金融機構交易對手的真實情況,有權對這一些有關問題向銀行業金融機構的客戶進行直接調查,來反證金融業機構違反的情況和涉嫌違反的情況。

  [劉明康]:

  所有這些法制建設的投向權利都在於建立一個良好的信用文化,所以我們的感受就是法制的建設的全部問題還是要在金融界培養一個很好的信用。信用文化不是一個很深奧,很模糊的東西,而是一個很具體的東西,簡而言之就是這麼幾層意思,第一就是借錢的人從借錢第一天就必須考慮我要還錢,並且要還本付息。只有在確保自己能夠還本付息的基礎上,我才會去借錢。作為放貸方來講,他從醞釀貸款合同和貸款調查的時候,就要確信放出去的這一筆款項連本帶息必須按期能夠收回,否則他無權放貸。

  [劉明康]:


與會領導

  信用文化還表現在整個執行過程當中對於合同的嚴肅性和完整性,我們貸款合同、擔保合同、見證文本的嚴肅性和完整性都遠遠不夠。過去我們不理解外部為什麼要那麼厚一本,正面寫還要反面寫,反面還是蠅頭小楷,現在打官司屢屢吃敗仗,拿不到錢,銀行才自嘆不如,發現這些合同的嚴肅性和完整性有多麼地重要。信用文化第三點就是體現在執行這些合同當中借貸雙方的信息溝通對出現偏差的協商、協調機制,以及訴諸法律和仲裁的各項手段沒有。這些信用文化的整體建設是我們在法制建設當中矢志不渝的目的和目標。

  [劉明康]:

  第二個問題向大家介紹當前在向我們金融界的三大挑戰,這三大挑戰都不是虛擬的,而是真實的,不是遙遠的而是很近的,不是膚淺的,而是影響深刻的。我們在法制建設的領域裏面要有相應的準備,充分的研究。我想這三項挑戰或者是三項標準,對我們金融業的經營者、監管者、學術界和立法者都是共同面臨的重大課題。第一就是銀行業監管管理,最為直接的《巴塞爾資本協議》。去年非常震撼人心的新聞就是6月份巴塞爾委員會經過長達6年以上的時間研究聽取各方面的意見,發佈了全世界統一規範,叫《統一資本計量和資本標準的國際協議修訂框架》,簡稱巴塞爾新協議。

  [劉明康]:

  銀監會是2003年年初成立的,成立以後別説同志們,連我自己也有僥倖心理,因為我一直在參與他們的討論和辯論,總覺得沒有那麼快,眾説紛紜,問題越討論越多,沒想到2004年6月份大家迅速達成一致,出臺了新的法制和規矩。新協議是由最低資本要求監管當局對資本充足率的監督檢查以及信息披露三大支柱組成的一個更全面,更具風險敏感性的資本監管框架,它吸收和反映了近年來我們銀行業風險管理的最新進度,代表了當今資本監管和風險監管的先進理念。在最低資本法規的要求方面,新資本協議適應銀行業風險管理技術方面提出計算方法有兩種,一個是標準法,還有一種叫內部評級法。這兩種方法走哪一種都可以,對於我們就是一個很大的挑戰,標準法講的是什麼?很簡單,因為時間關係我用最通俗、最簡單的話給大家講一下精髓。

  [劉明康]:

  標準化,其實每一家銀行,每一家金融機構百分之百使用外匯由此判定單個客戶風險的權重,得出和風險匹配的最低資本充足率的水平。這裡面有沒有例外?有例外,第一類叫住宅類抵押貸款,因為千家萬戶,住宅類的抵押貸款統一有一個杠子,也就是在項的權重按35%計算。第二對眾多我們講的私營企業、個體戶、工商個體戶,叫中小企業貸款,中小企業的標準很小,這個權重也不同,75%。第三大類就是公司類別、主權國家、銀行對手都要外部評價。這是標準法,中國要走標準法,馬上第一個問題就是我們嚴重地缺乏合格的評級機構。評級機構有20、30個制度,但是評出來的AAA級公司也太多了,今天評AAA,明天就倒閉,因此我們斟酌許久,中國銀監會決定不能採用標準法,因此大家覺得走內部評級法,但是內部評級法又談何容易呢?

  [劉明康]:

  內部評級法是要求你按照主權國家、國別風險,交易對手,金融機構、銀行、證券、保險公司,以及你的客戶,分三大類逐項進行三方面的概率風險。第一叫做批地可能發生的違約,一個一個客戶查批地。這個東西得出來以後乘上它違約的狀態變成損失,叫做LGD,根據你的違約你算出大致損失的量。這個損失的量可以計算出來一個EL,就是可以測算、估算的損失,這從哪走,走你的撥備,你的撥備必須充足能夠看到這一部分的EL。再把EL可以預見的損失乘上一個標準方差,就得出來UL,就是不可預見的損失,這個概率拿出來走哪?可以預見的損失做了這麼多的交易對手,做的這麼多主權國家的借債,這可以算出來從撥備走,算出來不可預見的損失這個量就要從你的資本金來走,資本充足率是這樣算出來的。算出來以後加強資産評估和測算定出一個標準,這就叫第二制度;第三制度就是加強信息資産的透明度。

  [劉明康]:

  這種嚴格的標準,包括內部風險評估體系的完整性、有效性,對我們來講是一個很大的衝擊。為什麼要搞這一套?現在不是富國俱樂部的時候,世界上全部贊成,現在所有新型經濟體亞洲地區新加坡,包括越南都願意照著這個做,這就是活生生擺在中國面前的,你做不做?你是亞國際標準管理的銀行還是按照國際標準管理,所以這是對我們很大的挑戰,這件事情做下去對銀行業建立風險資本來抵禦清償性問題,變成一個激勵的機制,我管得好資本充足率可以低,管得不好資本充足率要高,我是算出來的。這裡面不但覆蓋面更加科學和寬泛,而且使得風險的計量更為準確。

  [劉明康]:

  提供了一個國際上的比賽遊戲規則,但是大家都知道內部評級法,我們要做到這一步你要測算這五個一的概率,你必須要有健全的數據,健全的數據就必須要有完全可靠的IT系統,而且這種健全的數據是一定要跟著我的經濟週期至少走兩個週期,你才能得出一個比較可靠的結論。我們兩個週期就是十年,我們一個週期就是一個五年計劃(政府換屆)。所以這一項工作對我們來説,時間上是挑戰,內容上準備是挑戰,能不能不管它,明確地回答不可以。按照新的標準和原來的情況就會有變化,而我們要“走出去”的戰略是中央定的,中國銀行從1912年開始就在海外有了分置機構,中國銀行、建設銀行、工商銀行在各個發達的經濟體國家裏面都有我們的分支機構,這些地區都用了《巴塞爾2新協議》,必須要提供監管報告,要被別人所接受。所以將會出現一家銀行兩種制度,這是一行兩治的情況,所以我們要迅速研究我國與東道國監管當局的制度,新資本流行順週期效應等等,也是擺在我們面前亟待研究的課題。

  [劉明康]:

  第二個問題也是始料不及的,國際會計準則法則有兩大系統,一個是法國的,一個是歐洲和其他地區普遍遵循的國際會計準則IRS兩大系統,前幾年我也有點僥倖,因為這兩家也是打得不行,所以當IRS國際會計準則想要進行突破性的産生39款41條條款的時候,我都沒有理會他,因為美國佬堅持要保護美國文化,哪曉得安南事件出來以後,以及恐怖主義襲擊造成許多銀行支付系統的癱瘓,使得美國的監管者變得稍微謙虛一點。因此最後他們決定向IRS國際會計準則妥協,在去年突然通過了IRS39款。

  [劉明康]:

  IRS39款的通過,這不光是對銀行,對證券、保險和所有的企業影響關係極大,它具體地來講,就是對於你的資産是按照負債,按照歷史成本計價,還是按照金融成本計價,他們認為金融成本計價可以更快反映企業包括銀行的金融價值。對於銀行業、證券業的影響主要體現在第一我們搞的衍生品産品交易應該反映在資産負債表內,即使在交易之初,它的價值是零,也需要計入到表內,在複雜的金融工具的交易當中隱含的期權和擔保等都要以某種方式反映到資産負債表裏面,這種做法將會影響到企業和銀行的損益、資本金、資産負債率,資本充足率和損失撥備。第二損失和收益的實現時間,不再是人們關注的主要問題,就是我這個東西可能會有損失,會有收益,什麼時間不關注,因為金融工具價值的變動已經動態反映在你的PML裏面,就是損益表裏面,同樣的道理如果資産出售方仍然保留資産的收益應以某種方式完全反映在資産負債表裏面,這樣影響資産證券化的會計處理方式,所以我們現在正在醞釀資産證券化的活動在會計法則上沒有給予支持。第三交易的經濟非形式是決定會計的快速形式。它是債務和股本工具的一個結合體,應當按照債務和股本工具進行分解,否則不能反應器本質的特徵,不再採用套期保護的方法,套期保護也應當立即反映在資産負債表和損益表中,因此它有兩大影響。

  [劉明康]:

  第一就是影響了所有企業的撥備水平,第二將影響所有企業的損益表,將會發生波動,跟我工作毫無關係的波動,大量的波動,非管理性的波動,這種波動雖然客觀反映你的經濟價值,但是也給經營和管理者以及投資者帶來很多其他的信號。這個東西不是你喜歡不喜歡,只要你到境外上市,只要你是跨國公司,只要你引進了外國戰略投資者作為股東,他就出現了,這個問題不是喜歡不喜歡的問題,必須要遵循的問題。

  [劉明康]:

  第三個很大的威脅正在悄悄向我們走來,就是去年7月份通過的《塞班斯法案》,這個法案這件事情還沒有引起大家很好的重視,他是在2002年7月份出臺的,他是迅速回應當時安然事件和美國世界通信的倒閉,出臺得非常快,就是為了迅速的遏制醜聞的擴散,規範美國企業的行為,恢復美國在資本市場上的公信力。這個法案最重要的是一個404款,404款我講通俗一點和簡潔一點,第一它的作用積極的因素是加強所有公司、上市公司獨立董事的地位,因為獨立董事都是審計委員會的頭,上市公司規定審計委員是董事會下面最強的一個委員會,決策的機構當中最強的一個委員會,這個委員會規定頭一定不能是執行董事和非執行董事來做,而是獨立董事來做。執行這個塞班斯法就是每年上市公司都必須出具一份由這個獨立董事簽署的代表董事會的一個法案,一個報告,這個報告給證件交易主管單位,就是我們的證監會或者是外國的證監會説明我上市公司在財務管理和其他重要管理上面主要弊端在什麼地方,要無一挂漏的給予充分報告,不報告好的,就報告壞的。

  [劉明康]:

  第二件事情積極因素就是加強外部審計師的獨立性和有效性,長期以來安然怎麼倒的,國際事業通信怎麼倒的,就是因為外部審計師和管理層靠得太近,有奶就是娘,有錢就編假話,因此塞班斯法是這樣規定的,每年上市公司出一個自我披露的弱點報告,要外部審計師獨立的再給它出一個報告,説他説的自己的缺點是對的,是準確的,並且是無誤的,並且要負責任。從根本上使得所有的投資者和市場參與者更準確地跟蹤每一個上市公司的財務管理和其他管理重要弱點和這些弱點整改情況。我們現在有19家公司在紐約上交所上市,有另外19家在納斯達克上市,加起來有38家,明年一季度要報送今年財務報表要送這兩份報告,今年要送去年的財務報表,出現了25%的公司投降交白卷,就是美國的公司在美國25%完成不了這個任務,何況我們。對於外國公司他們會寬限幾年。

  [劉明康]:

  這件事情在世界上出來以後轟動很大,大家説了兩個弱點,第一是成本太高,美國公司為了提交這個報告,2004年要付出1.4萬億美元,平均每家公司240美萬美元,平均上市公司要花3000萬美元完成這個報告,當然不是每年都要花這麼多。第二大家就講美國自己也講大量的上市公司將會離開美國的市場,大家不要五十步笑一百步,大家猛烈抨擊塞班斯法的同時,每一個國家的監管者,就是所有的證監機構,證監會都在道理、哲理和文化方面異口同聲的支持塞班斯法,一方面説到我們這裡有塞班斯法,來我這裡,一方面説徵地的時候你們都來投我買的股票,體得講一講你的缺點,一年一點跟蹤,另外你審計事務所一定要強調獨立性,包括出具有法律責任的凈值報告。我們在考慮往外走的戰略,是不是要考慮一下。我們説這是影響最為深遠的改革法案,所以我們銀行業的改革法案正在加強完善公司內部治理的迫切任務,一些銀行還要到香港、紐約或者是境外其他的地方去實現上市,塞半斯法案當中加強審計質量的精神,應該值得我們認真的研究和借鑒,並且在監管工作當中逐步加以運用。

  [劉明康]:

  以上三個國際規則的變化趨勢來看,隨著金融工具和金融交易和金融市場的日益複雜,國際賽場上的標準也會越來越複雜,如果在國際競爭當中立於不敗之地,特別是WTO後過渡期當中怎麼爭取主動,需要我們迅速學習、理解、研究這些國際準則和規則、法規最新的發展和他們對我們的影響,並且按照科學發展觀的要求找到既符合我國國情又符合國際標準的做法是一個時間表,在國際標準實施複雜性高成本之間找到一個平衡點,找到一個與時俱進的時間表。比如説新資本為資本操作風險的計量方法提供多種選擇,新協議簡化只有12頁,因此大家就應當努力在其中選擇最適合自己的成本最少的一個途徑。除了我在上面提到的這三項國際標準和重大的威脅以外,挑戰以外,與銀行業監管和改革關係密切的還有巴塞爾銀行監管有效核心原則以及OECD公司治理的原則,都有一些新的變化值得我們跟蹤和更新。

  [劉明康]:

  今天我們這個會開得很好,開得很及時,銀監會今後在自己的法治建設方面,將重文化、重理念、重國際視野,更好的跟各位同仁共同努力。我們應當看到隨著我們金融體制深化將有一系列重大法律課題需要研究,我們大家共同關注共同努力,以高度的歷史責任感共同推動我國金融事業的法制建設,謝謝大家!

  [李揚]:


  謝謝劉主席的精彩演講。我想説三點感想,第一就是我們聽到了一位資深的研究員給我們上了一堂非常生動的關於銀行監管的一課,所以能有這樣一個效果是與我們劉主席非常淵博的學識,金融界的領袖地位、寬廣的國際眼光,還有儒家的性格離不開的。

  第二中國金融業,今天講的是銀行業已經在變化了,今天聽到了監管當局的講話大家應該牢固樹立這樣一個觀點,如今不同了,銀行業已經完全在新的基礎上進行,原來是發放貸款現在是風險監管、風險管理,強調資本充足率的監管,我覺得這是一個非常深的體會。

  [李揚]:

  第三監管當局所達到的水平,我們今天已經看到了,已經聽到了,研究界恐怕還是要奮起直追,我們金融所是非常跟著前沿走的,也感覺到有一些東西我們研究得不夠,監管當局到這個水平上了地你在那指手劃腳以後怎麼出主意。另外順便説一下媒體的報道,我相信不大容易報道,但是有一些新的理念還要靠媒體傳播,恐怕也要學習,我們感覺到非常頭疼,你説的是這個,媒體報道的是那個,常常會有這樣的問題,他就要吸引人眼球的那兩個詞,這很成問題。我覺得中國金融業正在翻天覆地地變化,這個變化需要我們來適應,也需要我們共同協調發展,監管當局,我們的從業者,我們的業界,我們的研究界,我們的媒體,甚至我們的領導都需要跟上這個變化,否則地話我們會落後的,我們會被國際社會所拋棄,我們再一次對劉教授的演講表示感謝。下面我們請全國人大法工委信春鷹教授做演講。

  [信春鷹]:


  首先我向大家坦率地説我是來學習的,首先祝賀《中國金融法治:2005》首發,我認真拜讀了這本報告,我認為這是一個很有價值的報告。對我個人來説,我對法制很熟悉,對金融很陌生,感謝金融研究所用這樣的一本書把這兩個關係到我們的社會和我們的人民的前途甚至是命運的詞組合在一起,讓我們今天在這裡從法制的角度看金融,從金融的角度看法制。

  [信春鷹]:

  大家知道我回社科院來是回到我的腹地和大本營,我在這裡工作了25年,一直是做法律,先從法制説起,法制思想的源頭我們一般都會追溯到古希臘亞裏士多德法制思想這樣一個創始人,在當時比較了180個左右的國家治理的模式,他認為法治是最好的選擇。理由是説法治是理性的統治,人治是感性的統治,他的一句話我們現在還在不厭其煩的教誨我們的學生,那就是説儘管是致勝大賢,他也會被強烈的個人的感情引入歧途,只有法律才能夠給你理智,把國家治理引向一個正確的軌道。

  [信春鷹]:

  金融領域一般認為從表面,至少是從淺表認為是人類對財富慾望表現最強烈的一個領域,用理性和規則來規範這個領域,似乎比對其他領域的法制更為重要。但是在我們國家50多年的歷史上,金融法治只是近10年的時間,或者是10年左右的事情,我們可以在這裡簡單地回顧一下歷史。我們曾經有過相當長的一個時段,金融和法治是兩個不相干的事情,1949年到1977年,我們都是實行單一的銀行體制,中國人民銀行代表國家統一領導和壟斷金融,它的特點是中國人民銀行既是貨幣發行和金融管理職能合一的國家機關,又從事信貸、儲蓄、結算、外匯等等業務。它的特點是機構覆蓋全國,首先一紙命令可以從最上頭貫到最下頭,這是非常特殊的歷史時代。

  [信春鷹]:

  1978年以後是我們國家改革開放開始,一般我們認為1978年到1986年是我們國家中央銀行體制確立的這樣一個時期,在這個時期內適應當時商品經濟需要的二級銀行體制慢慢建立起來了,那就是説有央行,另外還設了一些專業的銀行,這是第二個階段。

  第三階段我們一般分為1987年到1993年,這個階段的特點就是示範商業銀行,完善我們國家中央銀行體制。從1994年到現在我們一般認為從法治上説是金融法治開始建立和健全這樣一個時期,從1994年之後我想有幾個標誌性的事件,一個是1995年當時的八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法》,同年十三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和《票據法》,之後1995年十四次會議又通過了《保險法》和《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懲治金融犯罪決定》,這些法律文件在這個領域裏面都是屬於基礎性的、框架性的這樣法律,之後更重要的一個是2003年我們全國人大常委會頒布了《銀行業監督管理法》,我們也認為這是從金融法治來説這是一個非常重要的事件。

  [信春鷹]:

  因為要到這裡來看這個會,我是臨陣磨刀,在網上查了由人大常委會、國務院機構等等做的司法解釋,都算做規則的這些法律、法規、規章現在大概有4000部左右,應該説是非常大的一個規則的體系,儘管如此在金融法制領域,我們仍然有非常巨大的立法需求,我想這些需求表示在很多的方面。首先比如説金融市場的準入問題,我們現在的《公司法》修改、《證券法》修改都涉及到這個問題。還有經營範圍問題,劉主席很清楚地説到混業還是分業,不僅僅是金融界要爭論的問題,法律界要爭論的問題,甚至也是我們很多公民非常關注的問題。

  [信春鷹]:


  因為要到這裡來看這個會,我是臨陣磨刀,在網上查了由人大常委會、國務院機構等等做的司法解釋,都算做規則的這些法律、法規、規章現在大概有4000部左右,應該説是非常大的一個規則的體系,儘管如此在金融法制領域,我們仍然有非常巨大的立法需求,我想這些需求表示在很多的方面。首先比如説金融市場的準入問題,我們現在的《公司法》修改、《證券法》修改都涉及到這個問題。還有經營範圍問題,劉主席很清楚地説到混業還是分業,不僅僅是金融界要爭論的問題,法律界要爭論的問題,甚至也是我們很多公民非常關注的問題。

  [信春鷹]:

  第五個問題就是打擊金融犯罪的問題,金融犯罪我們《刑法》裏面有專門的規定,但是這些規定是遠遠滯後於現在金融領域犯罪打擊的需求。所以剛才劉主席也講到了,我們需要有更快捷的立法,包括有立法解釋,説到立法解釋,我想到去年我們通過的一個關於《刑法》,關於信用卡犯罪的一個解釋,這個解釋從法律上來説,曾經有人認為是非常小的一個事情,覺得甚至不用解釋,但是我們看了很多背景資料以後,覺得法律上任何一個小的不嚴密都會給實踐帶來非常大的問題。相信在座的專家關注到了這個解釋,我們陳院長參與了這個工作,就是原來我們《刑法》上有一條關於信用卡犯罪規定的是犯罪,但是後來我們實踐中發現我們研究流通的卡統稱銀行卡,而銀行卡裏面只有一小部分是信用卡,很多非信用卡的犯罪到法院以後很多法院不受理,因為有嚴格的法條主義的解釋,所以在司法實踐中造到非常大的問題。

  [信春鷹]:

  據國家統計有上億的銀行卡,而信用卡只有3000張,對於上億的卡都不管,實際上對金融領域是一個非常大的一個漏洞,所以像這樣非常小的事情告訴我們,在立法中專業性、概念的嚴謹,尤其是在《金融法》領域是至關重要的,我想立法的需求在今後相當長的一段時間裏面都會非常的巨大。現在是依法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金融法治是我們大的法治的一個重要的部分,它有其特殊性,我認為它的特殊性就是技術性更強,專業性更強,對執法主體的素質和職業倫理的要求更高,面對這樣一個有特殊需求的法律領域,我想我們法律機構任務還是很繁重的。

  在此我希望以後能夠有更多的機會和我們金融研究所合作,為我們的金融領域提供更好的這樣的制度需求。謝謝!

  [李揚]:

  感覺又上了一課,普法課,從幾十年前講到現在,另外講到了法律非常清楚的一個歷史。信春鷹主任是從社科院出去做專職的人大的領導,我們感覺到非常慶倖,這個話的本身就説明一個問題,説明我們國家的立法是在由非常專業的人士管理的,就此而論,我們應當對今後中國建設法治中國的目標的實現應當有非常大的信心,有這麼專業的人一來就給我們上課,中國法治建設一定是這樣的。再次謝謝三位領導人的演講,我們上半段到此結束。下半段,首先由中國人民銀行條法司法律制度研究處處長朱紅演講。

  [朱紅]:

  大家上午好,我是中國人民銀行條法司法律制度研究處的朱紅,我沒有資格評價這本書,因為我沒有看過,它將是一個持續的評價,將會對我們今後的法制建設提供一個非常有效的幫助。我們非常深刻了解金融發展與法制建設的關係,剛才劉明康和信春鷹都提到了金融發展與法制建設的關係。周小川提出了一個概念,把生態引入到金融環境當中,形成了金融生態這樣一個觀念,怎麼完善金融生態環境在2005年已經形成了一個非常熱門的話題,有很多研究文章出來。金融生態包括兩部分,一個是內部調節機制,一個是外部生存的環境。

  [朱紅]:


  從外部環境來講,法律制度,會計制度,誠信環境,行政管理機制等等都是非常重要的管理內容,誠信環境、會計制度和行政管理制度實際上最終也體現到法律制度,我們應當説法律制度是金融生態環境一個核心。現在金融生態環境存在的問題,其實我不必説大家能舉出很多,比如説法律制度的缺失,誠信制度的惡化,執法的不公等等這些問題很多。我想説一下從人民銀行角度,從金融監管機構的角度,我們現在正在做如何完善金融環境的一些努力。

  [朱紅]:

  第一點就是健全金融交易法律制度,明確金融法律制度的定位和法律關係,促進金融市場的發展。作為中央銀行這個角度來談,金融市場是金融宏觀調控的一個最基本的平臺,我們知道現在我們大家説的金融市場是大的概念,包括貨幣市場,保險市場、資本市場,我們現在還不能説三個市場是聯通的,但是通過金融創新,現在應該説三個市場的關係越來越密切。但是金融創新的過程當中,金融機構提供一些金融服務是屬於過渡性的,或者是超前的,超越法律定位的,很多金融服務是不夠明晰的,直接導致金融機構面臨非常大的制度化生存的風險,這種制度風險在國外直接就叫做法律風險。

  [朱紅]:

  我們看到金融機構的法律定位最典型的一個例證就是信託投資公司,信託投資公司出現之初實際上就是金融百貨公司,怎麼能來錢,需要經過融資的渠道他就做什麼,但是一直沒有做規範的信託業務,並沒有規範起來。通過2001年《信託法》的頒布,之後人民銀行頒布了很多的管理規定,包括信託投資規範,但是直到現在《信託法》涉及的非常規範的法律信託關係還需要制度安排,使信託資金、信託財産真正獨立於信託公司。

  [朱紅]:

  在金融交易法律關繫上也存在了一些法律的空白,比如説現在最突出的就是證券公司、客戶交易結算資金的法律性質和委託理財的法律定位的問題。現在金融機構在做委託理財這些業務的時候,他往往分不清楚債權性的産權和委託信託産品的關係,實際上我們應該説金融機構在設計一個産品的時候,首先要想到如何把法律關係定義清楚,這是非常重要的,相同法律關係為基礎的金融産品,雖然是以不同的名義出現,但是它不能由不同的監管機構施行不同的監管標準,在現實中存在這個問題。

  [朱紅]:

  第二就是建立基本的民商法律制度,改善市場制度。基本的民商法律制度包括很多,《合同法》、《物權法》、《公司法》、《企業破産法》等等,首先我們要通過《合同法》來實現對財産權的保護。我們一直在強調樹立私有財産的觀念,保護産權是商品發展的基礎,只有很好的保護産權才有良好的市場秩序。要用良好的公司治理結構來保護所有者和利益相關者。法律上股東通過流通來獲取權利,公司是法人對財産享有所有權。現在在資本市場上我們可以看到有很多股東是超越公司法人支配公司的發展,大股東掏空上市公司的財産是非常普遍的。

  [朱紅]:

  第三點就是關於《物權法》清晰界定充分保護財産權和擔保權,現在《物權法》正在修改過程中,應該很快有一個新的法則出來。在《物權法》當中應該不區分所有制的形態對財産權進行充分平等的保護,建立高效的物權登記制度,完善動産擔保制度,建立浮動抵押制度,以實現對財産充分有效的利用。第四適用《企業破産法》保障債權人的合法權益,實現優化配置。大家都知道從去年開始不管是立法界還是金融界都非常非常關注我們新的《企業破産法》的出臺,在這個過程中爭論比較大的問題,一個就是關於職工債權的保護和有擔保債權的保護這兩者之間的關係的問題。這個爭論很多地從法學界的看法,從政界也有另外一種看法,應該説經過這麼長時間的交流、溝通、討論之後,現在這個問題已經不僅僅是一個法律層面的問題,它可能還涉及到政治這方面,包括我們國家一些特色的情況這些方面的問題,我們相信在8月份或者是什麼時候有一個比較明確的説法出來。

  [朱紅]:

  第二關於破産條件的問題,現在《破産法》草案裏面把資産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來作為破産條件,我們一直在試圖想提出一個我們的意見,就是説把這個條件要降低一些,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作為唯一的條件。這樣提出來的理由是這樣的,因為我們現在起草的《破産法》,不是一個狹義的破産清算的概念,它包括了重組、和解和破産清算三個環節,降低破産條件就是迫使負債企業儘早進入重組或者是和解的程序,這樣可能會使很多並沒有到破産情況的企業及早地警醒,來調整自己的管理,他的業務結構以及和債權人之間的關係。


專家評論

  在《破産法》的修改過程當中,我們同時還關注了相關的制度,就是欠薪保障金的問題,對破産條件研究的時候,我們參考了很多海外的資料,比如説像法國這樣的國家,在社會保障體系外建立了一個非常完善的企業欠薪保障的機制,香港也有這樣一個機制,我們國家現在是通過從有擔保債券這一塊讓度一部分還欠職工的工資,對一般債權人也有公平的地方,是不是下一步可以研究關於建立我們國家欠薪保障金的問題。

  [朱紅]:

  第三個問題就是建立健全金融市場法律化退出機制。人民銀行和監管部門和有關部門非常關注金融市場退出機制的法律制度建設,去年中銀開始已經經歷了10年對金融機構的清理整頓過程,這個過程中有很多機構通過行政撤銷的手段退出這個市場,但是很多企業實際上已經達到資産不足以還債的這樣一個程度,按照嚴格的法律來説就是到了破産的邊緣,但是我們現在一直沒有一個專門的有針對性的金融機構破産的法律規定。當然金融機構破産退出原則和一般企業是一樣的,但是由於金融機構是經營公眾資産的企業具有特殊性,會有社會更有利的保護,我們通過國務院的特殊性進行規範。同時為了保障金融機構市場化退出能夠得到實現我們現在正在進行相關制度的建設,比如説存款保險制度,證券投資者保障制度和保險保障制度,這個大家也非常清楚這個進程。相關的法律已經有出來的,證券投資者和管理辦法正在起草過程中。

  [朱紅]:

  第四就是積極探索建立金融控股公司法律制度,維護金融穩定。2004年暴露出來的德隆的風險,應該説從中我們也得到了很多的教訓,首當其衝就是對金融控股公司法律制度迫切的需求。2003年我們是實行嚴格的分業制度,但是實質的金融控股公司在我們國家存在有20年的歷史,前一段時間我們又發佈關於商業基金管理公司的規定,實際上這也就是説從這個層面上講金融機構也是一種綜合經營的趨勢。

  從立法這個角度來看,商業銀行法修訂後,在第43條專門開了一個口子,就是説商業銀行不得投資于非銀行的金融機構這些規定,但是國務院另有規定的除外,這實際上為將來金融機構綜合經營留了一個口子。研究正在修改的《證券法》也有這種考慮,也是要為金融機構將來綜合經營放開一個口子。

  [朱紅]:

  從監管的角度來講,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他們三家建立一個監管協調機制,曾經對金融控股公司的金融管達成了一個備忘錄,從人民銀行來講我們三定方案是人民銀行負責金融控股公司監測等方面的問題,而且從防範風險的角度人民銀行也非常關注有可能跨三個行業,證券、保險和銀行的監管公司我們非常關注這個問題。

  但是金融控股公司的監管現在還存在著問題,一個就是關於監管到底是怎麼來監管的問題,我們國家金融監管一直是機構監管,比較弱的就是忽視功能的監管。其實我們現在來看,這些金融控股公司下屬的子公司,有的做保險,有的做證券,有的做銀行,由誰來監管不應當僅僅看由誰來頒發出生證準入的資格,而應該看這個機構到底在做什麼,做的是什麼業務,應該是由相應的監管部門進行統一的監管。

  另外一個問題就是關於監管協調的問題,監管協調的問題剛才提到了三會之間監管的協調機制。在《中國人民銀行法》第9條有規定,《銀監法》裏面也有相關的規定,我們也在研究由國務院&&的,包括經濟宏觀調控部門,包括金融監管部門的協調機制,將來對金融控股公司的監管應該是連動的。

  [朱紅]:

  第五是完善形勢法律制度有效打擊金融犯罪。2004年出現的一系列的金融風險,無一例外都存在違法行為,當然這個法包括我們所説的《行政法》,包括《刑法》。這裡面比較典型比如説證券公司挪用股票結算資金,挪用託管基金和國債,信託公司違法從事金融業務。我們非常關注對社會影響很大的關於非法集資的問題,關於地下錢莊的問題。1997年修訂後的《刑法》有一個專章制定破壞金融監管罪和相應的條款,但是隨著金融業的發展,應該説現在《刑法》覆蓋面還是有漏的地方。剛才在休息的過程中有一些同志來問我,關於現在《刑法》的進程,因為劉主席到《刑法》修改的課題,有很多人問我關於《刑法》進程的問題:現在是由國務院法制辦&&小組,從你的職責角度認為哪些方面需要通過《刑法》來解決,我們現在工作小組的工作進程就是把大家的意見都蒐集過來逐一進行研究,原則就是《刑法》應該是小改不該是大改,解決的是現在金融領域最嚴重的金融犯罪的行為。

  [朱紅]:

  剛才劉主席已經講到比如説非法貸款的問題,還有剛才所説的非法集資、地下錢莊的問題。現在的問題非常多,最開始提出來的問題有60多條,《刑法》不可能進行這麼大規模的修改,而且確實從《刑法》的角度是最後一道防線,經濟的領域更多應該是通過民事法律和行政法律,輕易不要動刑,而且確定一個罪就要分清楚和其它罪之間的區別,説不出來就不以《刑法》的角度來規定。現在我們工作小組正在抓緊時間在進行最後的論證,希望能在近期把相關的意見提交到國務院的領導。

  上面講的這五個方面,應該是我們現在非常關注的問題,也是今年和以後努力做的問題。今天的這個會上我又學到了很多的東西,而且也想到我們將來更應當關注的一些新的問題的一些課題。希望今後能跟咱們社科院金融研究所,和大家一起有更多的合作機會,為我們更好完善金融法律制度,謝謝大家!

  [李揚]:

  謝謝朱紅。下面請銀監會法規部主任黃毅博士。

  [黃毅]:


  中國的金融法治,中國的銀行法治取得了很大的成績,取得了輝煌的成就,這在我們黨中央國務院的文件裏面,中國人民銀行等文件裏面都有這些話,但是因為本人和學術界接觸比較多,而且參與立法活動比較多,聽到更多的是批評,而且我本人對這種批評已經養成樂於接受,善於思考,認真研究的習慣。所以我今天就給大家講一個題,對《銀行法》的檢討,就是對於我們國家《銀行法》的檢討,我從六個方面來檢討,在座大多數都是從事研究的工作,這個研討或多或少對你們有所幫助。

  [黃毅]:

  第一個檢討就是從法律體系上檢討。在我們國家大家都知道,我們的法律體系從層級上講最上面是法律,第二個層次是國務院的行政法規,第三個層次就是各個部門的行政規章,第四層次是規範性文件,在我們國家有法律、行政法規、行政規章和規範性文件,但是如果按照西方法律體系來講,包括我們發佈的命令也是法規性文件,在我們國家沒有。跟大陸法係比,跟歐美法係比,我們的法律體系又多了一個很大的麻煩,這個麻煩是什麼?在國外法律四個層級非常清楚,就是每一個監管機構或者是每一個行政權利所使用的規則,管理規則只能依據法律,而他制定的規則本身是很細的。

  [黃毅]:

  學法律的人或者是搞金融的都知道美國搞一個法、英國搞一個法,包括德國民法典,英國民法典都是很嚴格的。我們國家有一些規定還不如沒有規定好,因為有一些規定對於我們的發展有一些障礙。我們國家在法律之下有行政法規,行政規章和規範性文件,所以變成了三個層級,還會有不斷變化的規範性文件來指揮,所以這樣三個層級肯定會出現混亂,有一些老百姓説到“我們的法律不如法律解釋,法律解釋不如批示,批示不如打招呼”,因為我們處理有一些事情是這樣的,但是大部分都是按照法律來做的。我們的規章,包括銀監會出的規章就有很多的矛盾,前後不搭配,但是我們規章也有很多成功的地方,就是不需要批評或者是不需要檢討的,這是從立法體系上,我們國家法律體系上對我們規章的檢討。

  [黃毅]:

  第二從金融理念來看。全球來看金融理唸經歷了一個歷史過程,首先我國就像我們學金融的人一樣首先學的是貨幣學、銀行學然後再是金融學,金融工程學等等,我們這個《銀行法》也經歷了一個過程,這個過程首先是從規範銀行,最早的是貨幣交易,以後擴大銀行的交易行為來考慮,所以最早也是規範。這個人是在上個世紀初,特別是全球經濟大危機以後,尤其是美國的華爾街出現重大的金融大震蕩以後,大家覺得金融機構一旦出問題,對社會的危害,對經濟的危害是沒有辦法的,任何一個國家要解決這個問題,只有對金融業、銀行業實行嚴格地管制,所以從1933年、1935年,美國出臺兩個法律以後,全球的法律體系都跟著變,所以金融立法進入了一個管制的理念。

  [黃毅]:

  到1999年美國頒布了《金融服務現代化法》,把效率和競爭的理念用基本的法律制度固定下來,這是跟我們上個世紀70年代以後的金融全球化,經濟一體化有關。從那個時候起全球的金融由規範銀行、管制銀行已經擴大到要依法促進金融機構之間的競爭,要促進金融機構在國際市場上跟任何一個同一個國家的金融機構和不同的金融機構進行同價,獲取自己的利益,這個時候法律都發生一些變化,最典型就是金融控股公司這種模式在全球金融市場上已經大量出現。


研討會現場

  我們國家的金融基礎和成熟的市場國家,跟那些成熟的經濟體不一樣,所以我們認為如果要過分地強調效率和競爭的理念,把這種理念轉化成我們基本的制度安排,然後用基本的制度來設計我們的程序,發展、管理、監管金融機構。我們金融的基礎,金融與發展的規模,金融的素質還有一些差距,所以我們也引進了一些這方面的東西,但是我們還沒有把這個理念作為修改我們現有的銀行法律和制定新的法律這種理念,這種理念還沒有完整的定義,所以我們法律還是有很多的缺陷。

  [黃毅]:

  第三是依法立法的問題。國際是兩大法係,一個是大陸法係,就是愛爾蘭整個歐洲大陸的大陸法係,它的代表法典是德國的民法典,法國民法典,另外就是英美法係,就是以美國、英國判例為主的法係。我們國家歷史上和現在的法學家從民族的自豪感出發,我們説中華法係,國外叫做我們是社會主義國家法係,這個法係跟大陸法係有一點相同,就是大陸法係是成文法國家,而我們也是成文法的國家。在成文法的條件下要把中國轉型過程中的經濟問題,這些經濟現象,這些文化現象跟不同利益的人協商成一個比較符合法律文明,比較適合法律規範的條件,我們做不到。

  [黃毅]:

  這個做不到就是説我們現在這個技術,不論是按照大陸法係還是英美法係還是按照中華傳統法係,因為我們還是處於工具階段,所以作為工具就做不到,能把西方很多先進的技術引進過來,目前還存在很多的問題,特別是在我們銀行系統裏面,要把一些非常專業,非常技術性的東西拿進來這很艱難。我們在組織起草銀行監管的時候,向全國人大做説明。我們説《巴塞爾協議》,向人大常委的組成人員解釋,後來有人聽懂了説巴塞爾協議複印,還逐條寫出來,把每一個問題都説清楚。所以這個的問題,用我們現在的技術做不到,所以專業化的那種法律在我們國家我們還在努力的過程當中,這是第三個方面。

  [黃毅]:

  第四個方面是立法權限。很多搞金融的都知道,我們的法律首先是不能與時俱進,趕不上需要,立法滯後,很多教育學的老師都給我打電話,讓我們去講課的時候説立法滯後,我説不是立法滯後,這是改革開放帶來的問題,要借鑒國外的經驗,通過若干的經驗把別人的核心學習過來、引進過來,最好的不一定符合我們國家的情況,最好的拿多少過來都有問題。所以我們現在有三條,第一是立法滯後,大家的觀點一樣,但是滯後特別深層次的原因在國內大家説話不一樣,理解不一樣;第二是不完整,就是我們現在《人民銀行法》、《商業銀行法》,《銀行監管法》這三個是作為銀行監管和管理髮展的基本支柱性法律,這三個支柱性法律沒有解決商業機構處置不良資産的問題,商業機構退出的問題,我們法律只有生存沒有破産,我們國家《破産法》解決不了問題,處置不了執行機構關閉的問題,我們現在沒有法律解決這個問題。我們有四大資産管理公司,只有政策性的調節,比如説免稅優惠等等,但是沒有特殊的處置手段解決不了這個問題。這是立法權限第二個方面只有進入條件,沒有退出條件。

  [黃毅]:

  第三個方面大家注意看如果研究我們銀行法規和金融法規,包括銀行以外的其他金融法規,沒有相應的發展。就像每天上班時間是8點鐘,必須8點鐘來,但是8點鐘不來怎麼辦沒有規定。


專家評論

  第四是法律協調問題,現在我們國家一方面過去是法律虛無,現在是法律氾濫。一方面法律很重要,但是另外一方面要從法律上解決混亂的問題。每一個法律出來,既然是法律體系,每部新法律出臺可能涉及到跟很多法律的協調問題要解決,至少要再查一遍跟哪些法律有衝突。但是特別的法做特別的規定,有衝突的時候用特別的法來解決,但是法律協調的問題仍然是一個很大的問題。業務發展和規範的規則,這個規則在我們國家的法律體系叫規章,我們搞統一性的問題,從規章規定制定的規劃立項,認真起草審查公佈,諮詢解釋,然後檢查評價到清理搞了一個嚴格的程序,每一個程序搞了一個嚴格的標準,歡迎大家來提標準和批評意見。謝謝大家!

  [李揚]:

  謝謝黃毅。下面請中國證監會研究中心副主任馮戎。

  [馮戎]:

  大家好,我是中國證監會研究中心的馮戎,首先我祝賀《中國金融法治:2005》這本書的出版,同時也非常感謝社科院李教授、王教授等等給我們創造了這樣一個和大家共同交流的這樣一個機會,今天聽了明康主席還有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的領導以及前面幾位的介紹我感受很深。我本身不是搞法的,對法知之甚少。我了解到社會需要法,經濟需要法,金融更需要法,我想談一談實際工作中對法的幾點感受,沒準是非常膚淺的,但是確實是出於我工作當中的實際感想。

  [馮戎]:

  有一些什麼樣的感想?我覺得法第一要發展。發展是什麼意思?就是法具有一個歷史的階段性,比如説《證券法》,當時出臺的背景是東南亞危機等等,當時我們是要以控制風險,防範風險提出來的。到了現在,我們要轉向發展,所以説立法的一個背景恐怕是非常不一樣的,所以法一定要發展。法要發展,又要立足於中國的現實,社會階段發展到什麼階段,法律也要跟到什麼階段。

  同時我覺得法不一定要追求完美。修改一個法往往需要很長的時間,當然法是很嚴肅的,為了要跟著時代的腳步發展,特別是現在中國改革開放金融體制的改革,金融的創新速度非常快,所以不可能一個法都是非常完美的,所以我覺得不應該求全責備。有一些東西能快出來就快出來,快出來就肯定不是完美的。我們不追求完美,但是我們是不是應該注意它及時完善,前面發言的嘉賓已經説到這個問題,也就是説我們法律制定出來的是不是一定要隔多長時間才要修改一次,當然沒有這個規定,但是我總覺得有一些法律完善的速度是不是有很大的滯後性。所以我總覺得法要發展的感想,法既要高瞻遠矚又要立足現實,不注重完美但是要注重及時完善,這是我第一個粗淺的認識。

  [馮戎]:

  第二我認為法要嚴肅。法要嚴肅是什麼?第一我覺得有一個力度的問題,具體成熟的力度問題。一部法律比如説什麼都考慮到了,任何細節都考慮到了,當然這是不大可能的,即便現在考慮到東西如果違法了應該怎麼辦,這如果不明確的話,或者是定的處罰的標準不嚴格的話,我覺得就會使法律執法失去嚴肅性。我個人從工作中的感受中最為深刻的一點,我就是覺得怕我們的執法的嚴肅性是不夠的,另外執法的處罰的力度恐怕也是極大的欠缺的,這是第二點感覺。

  [馮戎]:

  第三點我就覺得法是需要環境的,這個環境是什麼?當然包括社會環境。比如咱們現在説的是金融的立法,但是金融只是整個國民經濟的一部分,整個的經濟立法是一個怎麼樣的狀態,社會領域其他領域的立法,比如説剛才也提到了《刑法》等等,我覺得它們是相互有機的一個整體。這個東西你要不把它放在一個整體來考慮,恐怕將來再利用這個法的時候會出現很多的問題和漏洞,這就是我剛才一邊學習,一邊根據自己的感覺,有三點的感想,我想簡單地和大家交流一下,這是第一個。

  [馮戎]:

  第二我看要評論,評論是針對這本書的評論,可惜這本書今天早上剛剛拿到,剛才對這個書有關證券方面進行了翻閱,我覺得這本書寫得非常好,起碼對證券方面的一些評論寫得是非常好的,非常到位的,有一些觀點我覺得提得是比較鮮明,而且是比較積極的。比如説開始説《證券法》應該立足於發展這個觀點,剛才我也提到了,這確實是要立足於發展,特別是時代發展現階段來看,一定要以發展為中心,來重新考慮和設計這一部法律,這是第一點。

  [馮戎]:

  第二,裏面還提到很多地方的比如説證券市場和法律層次的關係,還有提到混業經營和立法的關係,還有新産品的開發和立法的關係,我覺得很多方面都寫得很到位。這裡面因為我還沒有特別仔細看,我回去要認真拜讀,但是裏面我看涉及到混業經營這個問題。混業經營怎麼看,我想稍微花一、兩分鐘談一下自己的感覺。我覺得混業經營提到寫到《證券法》裏面明確,是不是時機?首先混業經營搞沒有搞清楚,這裡面牽扯很多的方面,其實國外像美國已經開始從新走上混業經營,別的國家當時也有,比如説日本也是分業經營,現在也向混業經營過渡。但是混業經營最要強調,而且實際已經發生的應該是業務相互的介入,只是這個階段,還不是相互經營,只是一個門檻,比如説銀行、保險和證券三者之間誰能幹什麼,誰不能幹什麼,我覺得在這個時候應該首先有這麼一段探索的階段,在之後可以比如説包括它的業務的成熟程度,包括怎麼樣對它的監管等等,這樣可能才能夠真正過渡到從業務的相互滲入到真正混業時代的來臨,這也是這本書當中提到的一個觀點。

  感謝李老師,感謝大家!

  [李揚]:

  下面我們請中國保監會發展改革部主任袁力博士。

  [袁力]:


  首先祝賀《中國金融法治:2005》首髮式成功,同時也感謝李揚老師給我一個機會。這本書出版之前地曾經把草稿拿給我看一下,是二次修改《保險法》的主題,把《保險法》和《合同法》這兩部分提了很多的意見和建議。可以説在三年前我擔任中國保監會政策法規部主任,當時我帶領了一個工作小組對《保險法》進行了第一次修改工作,2003年第一次《保險法》修改就經過人大常委會討論通過,事隔幾年隨著保險業的快速發展《保險法》的修改非常有必要,而且在書裏面提到的內容對於下一步完善《保險法》具有很重要的現實性的意義。我也發現他們寫的部分裏面還有一部分內容沒有明確説到,今天就算對文章的補充跟大家講一下借鑒國外保險的規定完善保險業的發展。

  [袁力]:

  國際保險管理協會在2004年1月19日發佈了保險公司治理結構監管的核心原則。剛才講到巴塞爾協議,24條等等,國際保險管理協會對國際監管也有核心原則,1月19日發佈專門是針對保險公司治理結構監管的核心原則。在去年10月份在約旦召開當年國際保險監督管理年會上,正式提出了國際保險監管的三個主要的內容。第一就是財務監管,也是我們現在常説償付能力監管;第二就是公司治理監管;第三是市場行為監管。所以國際保險監管,過去是強調償付能力為核心,輔之以市場行為監管,但是去年年會上把公司治理監管作為三個主要的內容。在這裡面我想針對公司治理以及治理監管和相應的立法談一談個人的看法。

  [袁力]:

  第一點先談一下完善保險公司治理是加強保險監管的必然要求。這裡面首先要從保險經營的特點講起。剛才聽了劉明康主席講了以後,我感覺到銀行業也很重視償付能力額度,實際上我們所謂的償付能力額度就是保險業最核心的監管內容。

  保險經營有三個主要的特點,第一叫做高負債性,也就是保險公司自身的股東出資這一部分只是佔公司全部資産非常小的一部分,而投保人對公司資産的貢獻度遠遠大於股東。第二就是保險經營的廣泛的社會性,也就是説保險公司經營得好壞不僅關係到股東的利益,而更主要要關係到廣大投保人的利益,也就是不光是投保個人,包括投保企業雙方面的利益,所以具有非常廣泛的社會性。

  [袁力]:

  第三就是保險公司的經營,客觀上要求它必須保持持續性。為什麼這麼説?因為保險公司所收取的保費是一期的,一個人要買保險要把保費交給我,至於什麼時候賠給你有一個特殊合同條款規定的,達到條件才賠你,達不到條件不賠你,或者是保險期未滿也不能賠給你。所以這就要求保險公司的經營不能像其他企業經營一樣,必須是保持一個連續的,因為有的保單是10年,甚至於更長,所以要求保險公司的經營必須保持連續性。

  [袁力]:

  由於保險公司經營這麼多的特殊性,以及資本追逐利潤和投保人出於弱勢地位這樣一個特點,使得保險業在全球都是受到高度監管的一個行業,我們走到哪去,國際監管都是被高度監管的行業,這就引申出保險公司治理的目的不僅要維護股東的利益,更要維護投保人的利益。報信公司本身既要追求公司的效益,更要有效的防範化解風險,維護社會穩定。我覺得作為公司治理,之所以被列為巴塞爾國際保險監管核心內容是基於經營的特點,所以在這一點上我想可能是在我們這本書的內容把它補充進去,下一步可以共同合作來做這個事情。

  [袁力]:

  第二點,當前保險公司治理存在的問題以及主要的表現形式。前一個階段我們對保險業的幾個主要的保險公司治理情況做了一個調查,也就是説調研,沒有進行檢查,因為我們國家對公司治理還沒有列入監管的內容。調查發現近幾年來儘管保險業在改革方面取得了很大的進步,各個公司也都把完善治理結構作為一項基礎工作來抓,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由於業務規模、股東背景以及發展歷程的不同,各個公司治理水平參差不齊,仍然存在很多的問題。我們感覺到主要的問題就是公司治理失靈,也就是説有的公司治理結構都存在,議事規則也放在那裏,制度也很齊全,但是實踐中往往董事會真正的職能和作用沒有發揮出來,形同虛設,這是非常突出的問題。

  [袁力]:

  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由於董事會沒有真正發揮職能的作用,就産生了第一個問題,就是大股東操控,主要表現為大股東或者是形成相關利益關係的幾個股東,對公司行使實際上的控制權,這是第一個表現。第二就是管理層控制,由於保險經營以及業務技術的這種複雜性,如果管理層對股東的信息披露不充分,或者是通過一種技術的方法隱瞞經營成果再加上缺乏外部的審計和監控,股東對公司的監督權就無法實現,特別是國有保險資産所有者缺位的情況下,事實上我們主要依賴於公司的一把手。公司的一把手對公司起到了非常大的控製作用,所以對一把手的依賴性很大,很難形成有效的制衡。第三個表現就是外部干預,這種外部干預有的是來自於地方的行政部門,有的是來自於其他的社會組織,在這方面我們做調查已經有幾家公司明顯感覺遇到了這些問題。

  [袁力]:

  第三就是保險法制建設對保險法的治理應該重點的考慮,我今天不是站在一個監管者的角度,而是研究者的角度來談一下個人的觀點,不一定正確,請大家指正。我的思路就是保險公司的治理,既然國際保險監管官有核心的指引,我們研究認為相當對我們國家監督和完善有著重要的指導意義,所以我們要充分吸收國際保險監督官核心原則的基礎上結合我國保險業發展的實際,儘快地建立和完善我國的保險公司治理的立法。這裡面應當關注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我認為這幾個方面很重要。

  [袁力]:

  第一就是關於董事會建設。因為董事會是治理的核心,完善治理結構董事會非常關鍵。在巴塞爾核心是這樣規定的,董事會要審慎經營,不受經理及其它團體不適當的影響。


專家評論

  我們在研究董事會建立這方面我們做了一個抽樣比較,我們比較了外資參股的保險公司和沒有外資參股的保險公司,因為章程審批要經過我們這裡,我們很簡單就把沒有參股的保險公司的公司章程和已經有外資參股的保險公司的公司章程做一個比較,就發現第一個章程的厚度發生了變化,外資參股的公司章程已經從幾十頁變成上百頁。

  [袁力]:

  第二由於是關於公司董事會這方面的規定,有了很多的增加。比如説很多由外資參股的保險公司,都要求設立專門的委員會,而且這個專門委員會是在董事會層面,要求建立獨立董事制度,健全議事規則,以及建立以公司內涵價值為基礎的業績考核體系。我的感覺銀行有一整套銀行考核業績辦法,但是保險業考核業績辦法也有獨到的方面。我們相信外資參股的這些公司,他在董事會這方面相關規定,應當説是體現了現代國外保險企業對公司治理的一些理念,所以我們覺得恐怕下一步要加強公司治理還是要從董事會入手。

  [袁力]:

  怎麼做?我個人考慮,是不是有這麼幾個方面值得研究。第一就是保險公司應當在董事會下設審計與風險管理委員會。前兩天我們主辦了一次國際保險監督官區域性的會議,和歐美保險監督官討論的時候,大家都提出國外保險公司要設立審計和風險管理委員會這個問題,在這方面,應當説各個國家不同,但是我們認為如果在我們國家要求保險公司設立這種委員會,必須應當由獨立董事擔任主任,然後該委員會應當由財務精算專業人士組成,他的主要職責應當對公司的風險和內控執行情況進行定期的評估,而且要定期向董事會和監管部門做報告。這認為是非常重要的。第二要提高董事會的獨立性和專業性,現在董事很多都是兼職的,對金融知之甚少,加上不了解這種行業,如果董事會沒有專業人士,如果缺乏獨立性,他所謂公司的控制就很難完成,這是第二點。

  [袁力]:

  第三就是要加強對董事的教育和風險提示。既然我們國家現實的情況是這個樣子,因為在國際保險監督官核心原則沒有提到這個原則,但是是不是下一步對所有保險公司的董事,我們要和他建立起一種定期的風險提示,或者是董事的關於保險法律,保險業面臨的風險以及保險業永續經營這種特性,高負債社會性等等,要把這些灌輸給董事,讓他們懂得保險業客觀的規律。

  第四就是要建立外部獨立審計報告制度。我們覺得是不是每年都至少應當由審計與風險控制委員會聘請獨立的註冊會計師,對公司的年報進行審計,通過這種審計達到兩個目的,一方面就是使董事會、各個股東對公司真實的經營情況有所了解,另外也要把這一份審計報告上報給監管部門,以備監管部門對公司整個經營情況進行一個核對。

  再有一個我感覺也是很重要的,就是目前我們監管的情況,就是我們監管部門對公司監管的一些措施,以及對公司所存在的問題,很多股東並不清楚,所以我們想是不是應當建立起一種在監管部門和股東之間的監管信息反饋的機制,從而使股東能夠隨時了解整個的經營狀況,這是關於董事歸建設有這樣幾個想法。

  [袁力]:

  第二關於關鍵管理和技術崗位。在這方面巴塞爾核心監管原則做了很多的規定,比如説立法要明確關鍵職位任職資格合適要求。當精算成為監管的一部分,精算師能夠直接與董事會溝通,監管部門應當要求監管報告直接提交董事會和管理層,監管部門不應當允許精算師、會計師、董事和高管同時擔任兩個以上的職位。在董事長和監督主席一人擔任的時候監管當局應當適當控制確保管理層能夠充分向董事會負責,説起來很有操作性,這些都體現權力制衡,信息暢通以及專業這樣一些原則。

  因為保險的經營往往包括他的費率的擬定、準備金的提取、賠款等等,一個很關鍵的技術人物就是精算師。過去我們只知道壽險需要有精算師,但是現在在國際上無論是壽險還是財險都有精算師,都要有一個精算師制度,因為現在資産匹配等方面的工作,這些工作對公司風險控制有著非常重要的作用,所以如果設立一個總精算師讓他直接向董事會報告,而且也直接讓他對保險監管部門負責,這樣我們就增加了一個關鍵崗位的報告和控制制度,所以對公司風險管控會發揮很大的作用。

  [袁力]:

  第三就是關於內控。巴塞爾原則對於內控的重要性強調十分明確。董事會要對內控制度的建立和有效性負最後的責任。過去的感覺內控我們説大內控就是公司治理層面,小內控就是管理層對分支機構,業務流程的管控,但是在這裡面監管基本原則講了董事會要對內控制度的建立和有效性負最責任,這體現了董事會對公司風險的一個最終責任人的精神。董事會應定期評估內控制度的有效性,監管部門應當要求公司建立持續的內審制度,並有全獲得內審報告。內外部審計、精算和合規職能部門組成內控的一部分,必須符合內控制度和相關法律要求,通過現場檢查對公司的管理內控制度和公司治理進行評估。

  剛才我讀的這些都是核心原則裏面的指導意見,我們通過有外資參股和沒有外資參股的這些公司進行了解之後,我們發現外資參股以後,我們中資保險公司管理層的權利受到了很大的制約,這實際上就是為了防範風險採取了一些措施。如果這麼做,我們看了一下他的情況,我們也找了一些中資保險公司現在變成中外資參股保險公司的老總談,他們説現在既感覺緊張又感覺到輕鬆,緊張是一舉一動都由人來看,輕鬆是責任是大家共同承擔。

  [袁力]:

  我舉一個例子,比如説一家公司外資參股以後章程規定預算外的投資擔保使公司産生負債,産生資産負債表內負債,金額不超過5000萬的,應當由董事會80%以上的票數通過,金額超過5000萬的由股東大會決定。因為保險公司的資産應當説幾千萬對於幾百億的公司來説不是很大,但是低於5000萬應當由董事80%以上通過,超過5000萬要股東大會決定。所以章程裏面明確規定總經理如果有超過10萬的大筆花銷,要經過相關委員會通過,有的時候50萬就要經過董事會討論,這方面看起來影響了效率,但是對於風險的管控非常有利。

  [袁力]:

  最後對完善我國保險公司的治理有幾點體會,因為保險業大家也知道這幾年發展得比較迅速,應當説在去年和前年相繼有中國人保,中國人壽,平安集團等在香港或者是美國海外上市了,通過上市我們感覺到,按照國際會計準則,按照國際資本市場對公司的監管的要求,以及投資人對公司的監管要求,對公司完善治理結構防範風險是起到了非常明顯的作用,這是第一個體會。

  [袁力]:

  第二如果想建立一個比較完善的公司治理結構,剛才劉明康也講過,主要還是需要公司自身內因要起作用,但是我個人感覺如果想要讓它內因起作用,必須加以外力。從外資保險公司參股的情況來看,我們感覺在市場上外資參股的保險公司無論在市場行為,還是在償付能力,還是在公司經營理念以及自身的治理方面,都要優於完全中資、獨資的公司,所以在一定比例限度範圍內適當引進國外戰略投資者參股,也是一個很重要的環節。

  [袁力]:

  第三要對公司治理進行監管。這裡面我的體會,第一既然法律授予我們對公司章程的審批權,那麼我們是不是就要考慮把外資參股這些公司,他在公司章程中規定的一些非常必要的,涉及到公司治理以及內控的一些條文拎出來,把它作為一個固定的基本條文,要求所有的條文在公司章程裏面都體現出來,這是第一個想法。

  第二設立審計和風險管理委員會以後,我個人認為監管部門可以參加並聽取風險管理委員會的專門會議,因為這個會議它不做別的方面,只是對公司風險執行的評估,內控執行的評估,這和我們監管關係非常緊密,這個做好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

  最後我們保險行業提出來市場能力監管和償付能力監管並重,逐步向償付能力監管轉變,現在又輔之於公司治理監管,如果完善公司治理以及外資參股以及公司監管等幾個管理手段,應該説能夠在不久的將來,使得我們國家保險業所有保險公司的治理結構邁上一個臺階,這是我參加這一次的評論,就算對那兩位同事專題文章的補充。

  非常感謝大家!

  [李揚]:

  下面兩個承辦單位也向大家彙報一下,新請中國金融出版社王璐副總編。

  [王璐]:


  尊敬的李揚教授以及各位來賓大家好,受出版社周戰地的委託向大家做一個發言,作為本書的出版者我們與平時每出一本好書的心情一樣特別欣慰,特別是剛才幾位代表對此書表示肯定,我們表示感謝。另外我們向中國社科院金融研究所的編寫者表示感謝,一直以來他們致力於前沿的研究,並不斷取得令人喜人的成果。作為金融專業出版社金融出版社一直保持高度的關注,並努力通過圖書出版物這一載體及時向社會推出這一成果。欣喜的是我們有過多次成功合作的愉快經歷並取得豐碩的成果,在此對於中國社科院金融研究所的隊伍長期以來給予我們出版社的長期信任和支持表示感謝。

  [王璐]:

  此次《中國金融法治:2005》重點出版任務,從出版人來講是系統、全面、動態反映中國金融法治現狀發展和改革現狀的出版物,由權威研究機構組織編寫,作者隊伍容納研究人員、金融領域的青年學者,保證了理論研究的深度與實踐前沿切合的緊密程度。就不同的環節就當前中國金融法制發展的重要事實進行系統的記載和客觀的評述,作者不僅僅是要告訴讀者金融法治領域發生什麼事情,更重要是提醒和幫助大家分析為什麼會發生這些事情,其背後深層次的原因是什麼,對今後的發展、完善有什麼啟發。這恰恰是學者的社會職責之所在。與此同時作者在金融立法、金融司法、金融運行、金融監管等領域出現的難點、熱點的問題也進行了系統理論分析,對於在中國金融法治建設中具有重大的金融案例做出了深入的剖析和多視角的評論。更有價值的是作者對每一個問題的研究,最後都落腳到推動我國金融法治建設的發展和完善施加上來,指出了問題善待完善之處,使本書作為階段性的成果圓滿呈現在大家面前。

  [王璐]:

  大家知道,中國金融法制建設乃至中國金融業的發展實踐和金融理論研究的事實跟進都是一個動態的過程,本書的出版是一個很好的開端,我們期待著與中國社科院金融研究所以及所有致力於中國金融業的同仁一道出版著作,共同創造蓬勃發展的行業。

  [李揚]:

  下面有請中國社科院金融研究所副所長王國剛。

  [王國剛]:


  這本書大家手上都有,這本書我們起的名字叫做金融法治。大家知道現在金融法治的情況比過去複雜得多了。為什麼複雜?原因是我們過去,比如説八十年代的時候我們還認為金融是一個部門,所以金融、冶金、電力、機械等等是一個部門,沒想到金融是覆蓋全社會的,不僅覆蓋整個國民經濟,而且覆蓋千家萬戶的生活,是覆蓋整個社會。隨著社會這樣一种經濟的變化,當然整個金融的複雜程度,原來按照部門來劃分複雜,法治覆蓋什麼?也覆蓋整個社會。因此在這樣兩個非常強的覆蓋全社會的學科方面就發生了必須有效結合的過程,這是為什麼編這本書主要的原因。到今天正式跟大家講,別把金融僅僅當做一個部門,要當成全社會的事。那麼金融法治就不能夠離開,這是我想講的第一件事。

  [王國剛]:

  第二件事,我們研究了多年的金融,但是許多人研究金融離開了法治背景來研究,以至於得出的一些結論,當時在國內還算過得去,但是用國際標準來衡量都是違法的。舉一個例子,早些年的時候,大概是98、99年參加一次會議,那個時候《貸款通則》已經出來了,在會上一個大學教授説書上有抵押貸款、擔保貸款、信用貸款,現在怎麼不讓用信用貸款,信用貸款應該為主,因此應該立刻改,還發生了很多這樣的事。

  [王國剛]:

  但是反過來我們成天講金融風險,防範金融風險第一道屏障是什麼?那就是法律,各種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不允許做的事是最大的風險,各種法律、法規規定限制做的那些事,比禁止做的那些事風險小一點,但是也是很大的風險,所以往往金融風險的第一道屏障必須修好,像今天所講的很多的風險,這些風險我們沒有在法律法規有效體現出來,這説明什麼?説明法制這樣一種環境沒有有效改善,金融風險本身有效化解是會遇到許許多多的障礙,這就是我們要做的事,這是第二個我想講的話。

  [王國剛]:

  第三,這本書僅僅是一個開端,因為過去沒有專門人來做此類的事,所以我們只是一個開端。開端當然就有了兩個含義,一個可能從未來來看現在水平很差,包括組織結構等等。第二個含義它可能需要大家一起來幫忙把這件事做好,所以為了這樣一個開端,為了把我們以後的事做好,我希望大家都來關心這樣一本中國金融法治本身的未來的歷程。多給批評指正,多給增加一些內容,為了中國金融法治本身的完善多盡一把力,謝謝。

  [李揚]:

  我想今天都會有一個感受,就是我們吃了一頓非常好的精神會餐,金融理論研究,法治理論研究結合在一起研究,而且作為一個長期的課題研究下去是第一個,出一點錯誤在所難免,今天各位的發言應當説比我們的書説得好,我想正好也提供了一個鞭策,也提供了一個基礎,我們下一個會比這個做得更好。今天會議到此結束,謝謝各位的光臨。

  直播到此結束,謝謝關注。

責編:王麗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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