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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臺辦:就進一步簡化臺胞入出境手續等答問 

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5年06月15日 10:05 來源:

  CCTV.com綜合消息: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6月15日(週三)上午10時,在國臺辦新聞發佈廳舉行例行新聞發佈會,就進一步簡化臺胞入出境手續、放寬臺胞就業條件等答記者問。

  [李維一]:各位上午好!今年4月下旬5月上旬應中共中央和胡錦濤總書記的邀請,中國國民黨主席連戰先生和親民黨主席宋楚瑜先生分別率團到大陸訪問,雙方就發展兩岸關係、促進兩岸交流以及黨際交流事宜廣泛深入交換意見,會後發表了公報。

  [李維一]:5月13日中共中央台灣辦公室主任、國務院台灣辦公室主任陳雲林就照顧台灣同胞的利益採取了有關進一步方便台灣同胞的措施在新聞界發表了談話,今天我們請到有關部門的負責人,分別就進一步方便台灣同胞入出境和逐步放開台灣同胞在大陸就業的有關政策措施的落實情況,向各位做介紹。

  [李維一]:下面我介紹一下出席本次發佈會的有關負責人,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交流局副局長賀之軍,公安部出入境副局長李長友、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培訓就業司副司長劉丹華女士,下面首先請國臺辦交流局賀之軍局長介紹有關情況。

  [賀之軍]:各位記者朋友,大家上午好!近年來,在兩岸同胞共同努力下,兩岸交流規模不斷擴大,兩岸文化、教育等各領域交流日益密切。截止2004年底,台灣同胞來大陸累計達3388萬人次,大陸居民赴臺也超過100萬人次。

  [賀之軍]:隨著兩岸人員往來和各項交流的發展,到大陸工作、學習、生活的台灣同胞日益增多,他們希望大陸方面能進一步提供各方面的便利。我們對此充分理解,並一直重視解決關係到廣大台灣同胞切身利益的問題。近年來,在簡化台灣同胞入出境手續、方便台灣同胞在大陸學習、就業等方面各相關部門和各級人民政府做了大量工作,如放寬臺胞辦理多次入出境簽證範圍,取消臺生報考大陸院校年齡限制、由各招生院校自定錄取分數線、降低大陸院校台灣研究生學費標準,鼓勵兩岸人才交流,開放台灣居民參加醫師、註冊會計師等十余種執業資格考試等。這些措施和政策受到了台灣同胞的普遍歡迎。

  [賀之軍]:不久前,胡錦濤總書記與率團來訪的中國國民黨主席連戰先生、親民黨主席宋楚瑜先生分別舉行會談,併發表了“公報”,進一步簡化台灣同胞入出境手續、照顧來大陸就讀的台灣學生、擴大兩岸人才交流是其中的重要內容。

  [賀之軍]:5月13日,陳雲林主任已經宣佈了這方面的措施,待一會兒勞動就業部同志和公安部的同志都會提到。所有這些宣佈的政策和將要採取的措施,應該説都是我們對台灣同胞所作出的一個鄭重的承諾,我們都會積極的、認真的給予推動。經過一段時間的緊張工作,可以説現在在便利台灣同胞入出境方面、放寬到大陸學習方面都已經有了進展,在年內準備設立台灣同胞設立獎學金的問題也在緊鑼密鼓籌備之中,不斷推動兩岸人員的往來以及各個領域的交流,是我們一貫既定的政策。

  [賀之軍]:眾所週知,這些年來,兩岸儘管在政治方面存在著大家知道的一些困難,但是就兩岸方面的交流與交往確實持續的增長,不斷的發展。我們感到的確反映了符合兩岸同胞人們的福址和意願,也反映出兩岸同胞向前發展的趨勢。我們作為國臺辦交流局工作人員,我們對此充滿期待和充滿信心。毫無疑問,今後仍將一如既往,凡是對台灣同胞有益的事,凡是對兩岸同胞有利的事會盡力的做,而且會盡力做好。

  [李維一]:下面請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李長友局長介紹情況。

  [李長友]:各位新聞界的朋友大家上午好,很高興在這裡和大家見面。5月13日,中共中央台灣工作辦公室、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主任陳雲林先生宣佈,大陸有關方面將進一步採取便利台灣居民來往大陸的措施。廣大台灣居民和各有關方面非常關注這一措施的進展情況,現在我就公安機關進一步簡化台灣居民來往大陸的措施向大家作簡要介紹。

  [李長友]:一、台灣居民來往大陸簡要情況。從1987年11月開始,我們不斷簡化台灣居民來往大陸手續,促進了兩岸人員往來和經濟、文化等領域的交流。台灣居民來大陸由最初探親、旅遊逐漸擴大到投資、經商、就學、就業以及教育、科學、文化、衛生、體育等交流活動。截至2004年底,台灣居民來大陸超過3388萬人次,年均增長超過20%。2004年,台灣居民來大陸又創歷史新高,達到368.53萬人次。

  [李長友]:二、近年來公安機關採取的方便台灣居民來往大陸的便利措施。2003年10月開始,我們授權上海市公安局為事先未辦妥入境手續直抵上海的台灣居民辦理入境手續。自此,口岸簽注點擴大到5個(上海、福州、廈門、海口、三亞)。2004年2月,公安部宣佈,從2004年4月1日起,進一步簡化台灣居民來往大陸及在大陸居留手續:擴大長期居留和多次入出境簽注適用範圍;簡化台灣居民辦理居留簽注手續;為不在大陸常住但需多次往返的台灣居民提供便利。

  [李長友]:2004年5月開始,授權福建省公安廳出入境管理處為台灣金門、馬祖、澎湖地區的居民及在福建丟失證件、證件過期的台灣居民簽發5年有效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以下簡稱臺胞證)。這些措施有力地促進了兩岸經貿交流和人員往來。

  [李長友]:三、今年新出臺的簡化措施。1、進一步簡化台灣居民入出境手續。目前,台灣居民在大陸需根據不同情況分別辦理入出境、居留手續。其中,在大陸居留需辦理暫住加注,入出境需另外辦理入出境簽注。今年,將對現行做法進行調整,將台灣居民入出境、居留手續合二為一。

  [李長友]:對在大陸居留1年以上的台灣居民根據需要簽發1年至5年有效的居留簽注,台灣居民憑該居留簽注在大陸居留和入出境,無需再辦理入出境簽注手續;對1年(含1年)內需臨時或多次來往大陸的台灣居民,根據需要簽發一次或多次來往大陸簽注,無需再辦理居留簽注手續。預計這一措施將於今年7月份正式實施。

  [李長友]:2、授權上海市、江蘇省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為台灣居民補發、換發5年有效臺胞證。

  [李長友]:目前,5年有效臺胞證由香港、澳門兩地被委託的辦證單位和福建省公安廳出入境管理處辦理。台灣居民在大陸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遇到證件丟失、證件過期等情況,只能到香港、澳門、福建補、換證件,確有不便。

  [李長友]:今年,我局授權上海市、江蘇省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試點為在大陸丟失證件或證件過期的台灣居民補發、換發5年有效臺胞證。目前,上海市、江蘇省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正在積極落實各項準備工作,預計在今年10月份正式實施。

  [李長友]:3、擴大為台灣金門、馬祖、澎湖地區的台灣居民簽發1年有效多次來往大陸簽注範圍。

  [李長友]:考慮到台灣金門、馬祖、澎湖地區居民近年來通過“小三通”來往福建沿海的實際情況,今年,我局授權福建省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為台灣金門、馬祖、澎湖地區的居民簽發1年多次有效來往大陸簽注,方便台灣居民往來。此項措施已正式實施。

  [李長友]: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將會同有關部門不斷加大工作力度,確保各項便利措施落到實處。同時,將進一步研究簡化措施,最大限度地方便台灣居民來往大陸,促進兩岸經貿等領域的交流和人員往來。謝謝大家。

  [李維一]:下面請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培訓就業司副司長劉丹華女士介紹情況。

  [劉丹華]:各位朋友,大家上午好。在胡錦濤總書記和親民黨主席宋楚瑜先生的會談公報中提出:“擴大兩岸人才交流。大陸方面逐步放寬政策,鼓勵和促進台灣同胞在大陸就業。”5月13日,中共中央台灣工作辦公室、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主任陳雲林先生宣佈:“勞動保障部門正在抓緊修訂政策,放寬臺胞在大陸就業的條件。”據了解,在大陸經濟快速發展的情況下,很多台灣同胞希望能到大陸工作,非常歡迎這項政策,也很關心大陸方面的這一承諾能否儘快落實。現在我向大家介紹一下有關工作的進展情況。

  [劉丹華]:最近,勞動保障部對1994年發佈的關於台灣、香港、澳門居民在內地就業的管理規章進行了修訂。修改後的《台灣香港澳門居民在內地就業管理規定》已于6月14日由鄭斯林部長簽發,將於今年10月1日起正式實施。

  [劉丹華]:新規定將在11點左右挂在網上,大家今天都可以看到。修改後的新規定在以下幾個方面為願意到大陸就業的台灣同胞提供了有利條件:

  [劉丹華]:1. 放寬了台灣居民在大陸就業的崗位條件。原規定關於內地用人單位聘雇臺、港、澳人員的條件中,包括“聘雇的臺、港、澳人員從事的崗位是內地暫缺適當人選的崗位”和“用人單位要有勞動部門所屬職業介紹機構開具的,在轄區內招聘不到所需人員的證明,或在勞動部門指導下進行公開招聘三周以上,仍招聘不到所需人員”。新規定中已取消了這兩個條件,不再限制台灣居民從事的崗位。根據新規定,在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前提下,用人單位可以根據自己的需要自主聘雇台灣居民,這就擴大了台灣居民在大陸就業的空間。

  [劉丹華]:2. 放寬了台灣居民在大陸就業應具備的條件。原規定關於臺、港、澳人員在內地就業的條件中,包括“具有從事本專業實際工作經歷”。新規定中已取消了這個條件。這樣,沒有就業經歷的台灣青年在大陸高校畢業後,也可以直接在大陸就業。其他台灣居民只要符合用人單位要求的條件,可以同內地居民一樣平等就業。

  [劉丹華]:3. 簡化了台灣居民在大陸就業的手續。台灣居民在大陸就業必須辦理就業證,作為就業的有效證明和保障合法權益的依據。原規定中辦理就業證的單位為省級勞動部門及其少數授權的地(市)級勞動部門。新規定將辦理就業證的權限下放到地(市)級勞動保障部門,聘雇台灣居民的用人單位可以就近到單位所在的地級市或地區勞動保障局為台灣居民辦理就業證。

  [劉丹華]:此外,新規定還明確了勞動保障部門辦理工作的時限;取消了台灣居民在同一個用人單位就業,續簽合同前要申請辦理延長就業手續的規定;取消了就業證年檢的規定。這些修改簡化了手續,將使台灣同胞能夠更方便地在大陸就業。

  [劉丹華]:4.增加了用人單位應為被聘雇的台灣居民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規定。近年來,大陸的社會保險體系已經建立,並不斷完善,為了進一步保障台灣同胞在大陸就業後的合法權益,新規定增加了社會保險的內容。根據新規定,在大陸就業的台灣居民可以與大陸居民一樣參加社會保險,享受社會保險待遇。

  [劉丹華]:上述新規定的內容,同樣適用於在內地就業的香港、澳門居民。

  [劉丹華]:鼓勵和促進台灣同胞在大陸就業,是我們勞動保障工作的一項重要政策。新修訂的《台灣香港澳門居民在內地就業管理規定》發佈實施後,勞動保障部將指導各地勞動保障部門積極開展宣傳,按規定認真做好各項管理和服務工作,更好地保障在大陸就業的台灣同胞的合法權益。謝謝大家。

  [李維一]:下面請各位提問。

  [海峽衛視記者]:李局長,據我們了解,台灣居民原來申請一年以內多次簽注的多數地市機關無權審批,需要省一級出入境管理部門審批,請您詳細介紹一下新規定在這方面的條件?還有一個問題是連宋到訪之後,在市長論壇當中就有一位台中的市長胡志強到大陸訪問,同時近幾天就農産品登陸和包機問題,請問你對此有何評價?

  [李長友]:按照現行的規定,我們需要根據授權大陸部分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審批台灣居民來往大陸的多次簽注,台灣居民來訪大陸多次簽注,在大陸的多數地市公安機關按照現行規定沒有這項審批權的,大陸居民在大陸申請多次簽注,是要由所在地的省級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審批,這樣審批時間相對比較長一點,新政策做了調整,按照調整,將一年以內台灣居民來往大陸的多次審批權和我剛才介紹的居留簽注的審批權,全部下放到大陸的地市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這樣審批時限大大減少。正常情況下,五個工作日內就可以辦結,緊急的申請可以在一個工作日內辦完。

  [李維一]:第二個問題請賀之軍局長回答一下。

  [賀之軍]:台灣前天有關的表示,涉及兩個內容,你剛才提到一個就是所謂的包機問題,還有就是農産品的問題可以和民間組織談。

  [賀之軍]:除此之外,另外一個問題就是台中市長胡志強參加北京城市論壇的問題,嚴格來講是三個問題,關於農副産品也好,關於兩岸的客運包機的節日化和常態化以及貨運包機的問題,我們實際上在今春以來已經多次表達過,沒有更新的內容可講,這是我們一貫的主張,胡志強先生來參加北京舉辦的城市論壇,他也是會員之一,當時和曾慶紅副主席發表重要致辭以後有一個握手和一個寒喧,我想這些情況大家都知道。我們所了解大概也是這樣,沒有更多的內容。謝謝。

  [台灣中天電視臺記者]:這一次台灣方面剛剛有一個回應,貨運包機由台北的航運工會負責委託來協商,另外一個是農産品到大陸是委託外貿協會來跟大陸談,對於這一次的説法,大陸這邊是否覺得這是一個善意的回應還是另外一個看法?

  [李維一]:我們注意到目前這樣的談話,關於兩岸貨運包機,在談話中將請台北市航運工會協會參與包機的模式,就是雙向對飛不中停具體的規劃進行兩岸協商。今年春節包機實現以後,我們多次提出兩岸民間組織可以就今年包機的協商方式儘快就兩岸的客運、貨運包機進行溝通,交換意見。

  [李維一]:台灣的有關主管部門的負責人也曾明確的表示,有關後續節日包機是否持續推動或者商談兩岸包機便捷化的方案,只要雙方有意向,可以在澳門“模式”的基礎上進行商談。

  [李維一]:目前兩岸人員的往來,已經達到了相當大的規模,據統計每年有三百萬的同胞到大陸,大陸赴台灣也有很多,同時在大陸經商、就學,陳雲主任也宣佈了將在近期開放大陸居民到台灣旅遊。台灣方面也表示到台灣旅遊的人數可以每天達到一千人次,為了方便兩岸往來和方便旅遊,客運包機已經成為最現實、最迫切解決的問題。今年春節包機已有成功的經驗,希望台灣主管方面不要以任何理由拖欠下去,應該儘管同意民間行業組織就客運直航方面的問題進行溝通和做出安排,與此同時,我們也願意就兩岸貨運包機一事充分的交換意見。只要是對台灣同胞有利的事情,只要是對促進兩岸交流有關的事情,我們會盡力做,而且也會做好。我們積極推動客運、貨運包機的想法沒有改變,也不會改變。

  [中央電視臺記者]:劉司長,在你剛才介紹台灣居民在大陸就業的新規定當中,我們更多的聽到是取消這個詞,無疑是簡化手續最直接的一種方法,我們也了解到在新規定當中,有台灣居民在大陸就業,增加了職業資格證書,我想問一下,這個增加是出於什麼樣的考慮呢?謝謝。

  [劉丹華]:謝謝你的提問。新的規定裏面對職業資格證書確實是更明確做了規定,職業資格證書是內地一項非常重要的制度,因為證書是反映勞動者對從事職業是否具有專業知識和技能的一個證明,也是勞動者求職、任職、開業的資格憑證。

  [劉丹華]:這次新規定當中有一條,如果臺港澳人員從事國家規定的職業或者技術工種就要提交相應的職業資格證書。實際上這個要求並不是特別為臺港澳人員制定的,是跟內地居民就業的條件是一致的,因為根據內地有關法律法規,對於一些從事技術比較複雜、通用性廣、涉及國家財産、人民生命安全和消費者利益的這樣一些職業和工種的勞動者必須經過培訓,並且取得相應的職業資格證書以後才能就業。由於這項制度,我們是在1994年以後逐步完善的,在94年我們制定原規定的時候,還沒有具體提到這項內容,謝謝大家。

  [台灣中國時報記者]:上次在新聞發佈會相關官員曾經提到台灣有關團體到大陸來談水果品種的問題,台灣方面説會委託“外貿協會”來具體協調談這個事情,我想請教一下發言人對這個事情的看法?

  [李維一]:我們一貫主張包括對台灣水果實行零關稅的兩岸經貿交流與合作事務是兩岸內部事務,為了維護兩岸共同利益,我們注意到上述的講話,對協助解決豐收季節滯銷的台灣水果在大陸銷售問題,海峽兩岸經貿交流協會在今年6月1日向台灣省農會等台灣廣泛具有農業組織發出的邀請,歡迎上述民間機構儘快組團訪問北京,就對台灣水果實行零關稅等技術性問題進行商談,我們也願意為任何能夠為台灣農民解決實際問題和維護台灣農民利益的民間團體和組織進行溝通,讓台灣農民獲得更多的實際利益。

  [台灣中天電視記者]:關於大陸同胞赴臺旅遊的問題,在近期內大陸將派一個什麼組織到台灣談這個事,有報道説兩岸人員的幕僚曾經接觸過,我想證實一下是否有這個事。

  [賀之軍]:我們這邊已經很明確的表示過,我們希望台灣方面儘快的能夠指定民間的旅遊組織或者機構,我們這邊有一個你剛才關心的中國旅遊協會就相關問題進行磋商,這點是很明確的。謝謝你。

  [李維一]:第二個問題,四個字,空穴來鳳。

  [中央人民廣播電臺記者]:賀局長,我關注到台灣的媒體報道説,台灣方面前日稱大陸人們赴台灣旅遊,之所以人數比較少,主要的原因是“大陸沒有將台灣列為旅遊目的地”,請問賀局長對這個説法怎麼看?謝謝。

  [賀之軍]:説句老實話,記者朋友也會心一笑,這個問題也非常的清楚,台灣把大陸居民分為三類,至今也沒有開放大陸的民眾赴臺旅遊,這才是主要障礙之所在。

  [中央電視臺《海峽兩岸》記者]:在6月13日台灣原住民高金素梅在日本要求靖國神社,歸還在二戰期間被帝國主義強行推向戰場並失去生命的原住民牌位,遭到右翼勢力的騷亂甚至恐嚇,對此問題怎麼評價?賀局長,剛才提到為了方便學生到大陸就學,在學費和分數線方面有優惠政策,具體還有什麼優惠政策,以及具體時間?

  [李維一]:在不久前,外交部發佈會上已經報道了。我們注意到這應該是合情合理的,應該得到尊重,日本領導人應該信守承諾,以實際行動對日本軍國主義那段侵略的歷史給中國人民帶來的傷害作出反省。

  [賀之軍]:剛才提到的第二個問題,我在最初的致辭中已經講到,關於收費的標準以及涉及到技術性的問題,因為臺生就讀我們的高校有不同的院校、不同的係和類別,比如有的是中醫的,有的是藝術類的,除此之外,這邊高校大家也知道有部署的高校,也有北京市的或者某個省區管的學校,這些都在規劃之中。目前進展順利,剛才講了是緊鑼密鼓準備,時間不會太久,屆時會請教育部相關人士做詳細的説明,謝謝。

  [台灣年代電視]:關於水果問題,繼續請教發言人,“外貿協會”這個單位在大陸官方來看是否具有一個代表性的民間團體?謝謝。

  [李維一]:我前面已經做了回答。

  [中央電視臺記者]:有關方便台灣居民出入境的手續,是否一年內多次來往大陸的一些簽證手續都取消呢?

  [李長友]:按照現行的做法,台灣居民在大陸停留,申請簽注延期,申請簽注次數是由審批簽發機關決定,新的政策推出後,在大陸停留一年以內的台灣居民,申請簽注延期、簽注有效期和有效次數,我著重強調一下是完全由台灣居民自己按照需要來決定。更簡單的説,實現在大陸停留一年以內的台灣居民,按照自己的需要申請辦理簽注。

  [人民日報記者]:第一個問題,剛才劉司長在講話中談到台灣居民到大陸要辦就業證,是出於什麼考慮?第二個問題請教發言人,台灣方面以某些理由暫緩人民日報和新華社駐點台灣採訪,已經有兩個月時間,目前沒有看到恢復的跡象。有消息傳來,台灣有關方面想開放大陸地方媒體駐點採訪,請問發言人有什麼看法?

  [劉丹華]:臺港澳人員在內地就業辦理就業證,這是一項基本的管理制度,並不是這次新規定新實行的,已經實行了十幾年,臺港澳人員就業證是臺港澳人員在內地就業的合法憑證,也是依法保護臺港澳人員合法權益的一種依據。實際上跟內地居民的就業管理制度是一致的,因為根據內地管理規定,招聘人員以後都得到勞動部門辦理錄用備案以及為錄用人員辦理錄用登記,辦理就業證的台灣居民在大陸就業是受到法律保護的,各項待遇、工資、勞動保護、工作時間、休假、社會保險等一些待遇都是和大陸居民是一樣的。

  [劉丹華]:另外通過辦理就業證,勞動保障部門可以掌握台灣居民在大陸工作的情況,這樣有利於依法督促用人單位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李維一]:關於第二個問題,兩岸的新聞交流,回顧發展的過程,大家可以很清楚的看到,我們對促進兩岸新聞交流一貫是持積極的態度,採取了許多推進的措施。令人遺撼的,是台灣方面在兩岸新聞交流的過程中,我們客觀的説是消極的、被動的,甚至設一些人為的障礙造成了困難,貴報和新華社在台灣新聞社採訪的記者被停止在台灣的駐點,我認為這是一個比較突出的例證。

  [李維一]:這個事件出來以後,在兩岸的新聞界和兩岸的新聞輿論給予了普遍的批評,有的稱之為對兩岸的交流開倒車。我們認為,對兩岸新聞交流應當積極的促進順利發展。如果台灣方面有這樣的誠意的話,當前所要做的就是儘快恢復新華社和人民日報記者在台灣駐點採訪。

  [李維一]:本次發佈會到此結束,謝謝大家。

責編:曉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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