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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避免“召回”雀巢公司大玩“變臉”遊戲 

央視國際 (2005年06月09日 19:22)

  新華社北京6月9日電(記者 葛素表 劉菊花) 自5月25日雀巢金牌成長3+奶粉碘含量超標被曝光後,中國消費者和雀巢公司的一場無形“博弈”便悄然展開,在經歷了消極應對──積極自辯──公開道歉──只換不退的“表演”之後,雀巢公司日前又對外宣稱:消費者可以退貨。在這場“博弈”中,中國消費者受到持續的“心理煎熬”,雀巢公司卻顯得很輕鬆,和中國人玩起“變臉”的遊戲,而為了逃避“召回”,這種遊戲還在上演。

  傲慢嘴臉:消費者面前拒不認錯

  5月25日,浙江省工商部門公佈了雀巢金牌成長3+奶粉碘超標,其實早在5月10日,雀巢公司已經知道了這種檢測結果,在沒有採取任何措施的情況下,讓不合格産品又在市場銷售了長達半個多月的時間。東窗事發後,他們又宣稱不知道這批奶粉的生産量和銷售地。更為可笑的是,雀巢在其産品的外包裝上標明碘含量為30微克到150微克,這是符合我國國家標準的,但實際的檢測結果是191微克到198微克。一個跨國公司連檢測結果都可以造假,在消費者心中信譽何在?

  一方面承認碘超標,另一方面又説“産品是安全的”,雀巢公司一位公關人士甚至對媒體打了這樣的比方:司機在車道上超速,不一定會出安全事故;呼吸到超標空氣的人,也並不會因此死去,所以“標準和安全”是兩碼事,吃點碘超標奶粉沒什麼不安全!正是靠這樣的“邏輯”,雀巢公司在消費者面前一直還在“傲慢”著,儘管期間也有幾聲有氣無力的道歉,但由於其堅信“産品是安全的”,即使道歉也顯得沒有誠意。

  公然違法:法律面前連闖“紅燈”

  “跨國公司在中國,就必須遵守中國的法律,尊重中國的消費者。”北京市律師協會消費者權益保護專業委員會主任、北京匯佳律師事務所邱寶昌律師認為,雀巢公司生産銷售了不合格産品,事發之後還不積極善後,已經連闖了中國法律的“五個紅燈”。

  邱寶昌介紹説,雀巢公司生産銷售的“2004.09.21”批次不合格産品是對中國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蔑視,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産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等五部法律法規。邱寶昌強調説,按照中國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雀巢不僅應被處以罰款,應賠償消費者,還可能要承擔刑事責任。

  兩手準備:媒體面前“冷熱不均”

  早在兩年多前,國際另一家大型奶粉公司──惠氏嬰兒奶粉因為出現“問題”奶粉而實施召回,由於其主動召回,對中國消費者的影響並不大,但此次雀巢奶粉“碘超標”卻讓中國消費者空前關注。根據網上調查,絕大部分消費者對雀巢奶粉的購買慾望為零。在消費者對雀巢的“聲討”大軍中,各大媒體承擔著“先鋒軍”的作用。

  就在媒體為消費者“鼓與呼”的時候,雀巢公司也悄悄地印製“新聞稿”發給消費者,看來雀巢並沒有把媒體的報道放在眼裏,依然是“超標但安全”的宣傳和“只換不退”的無力道歉,對媒體的冷淡讓消費者懷疑“雀巢咋這麼牛”?

  與對媒體的冷淡相比,雀巢對各大媒體的老總們卻異常熱情。據了解,雀巢已經分別找了一些新聞單位的領導,熱情地為自己洗白,想靠公關和廣告來“擺平”媒體,但從媒體跟蹤報道情況來看,被雀巢“擺平”的媒體並不多。

  登門認錯:政府部門面前規規矩矩

  其實雀巢的“傲慢”只是在消費者面前假裝的,他們也知道“犯了錯誤”。來自政府部門的消息説,雀巢公司知道了檢測結果之後,就沒“閒著”,早早地跑到國家有關部門“登門誠懇認錯”,並“委屈”地把碘超標問題歸於“奶源”。

  到6月8日以前,政府各相關部門比較“慎重”,都沒有表態,好在中國消費者協會一直支持消費者。在中消協和有關部門的建議下,雀巢公司不得已向中國消費者道歉。

  6月8日,國家標準委對“嬰兒配方乳粉中碘含量”問題公開表態:“碘不符合標準要求的嬰兒配方奶粉應禁止生産和銷售。”這個表態是國家權威部門首次對“雀巢奶粉碘超標”的有力回復。國家質檢總局同時明確表示,相關質檢部門將對“問題奶粉”生産企業進行專項監督檢查,如發現問題,將禁止其生産和銷售。

  中國消費者協會消費指導部主任王前虎在接受採訪時説,一個企業如果商業道德缺失,對法律蔑視,表面看受害的是消費者,但最終受害的是企業自己。

  有業內人士説,為逃避“召回”,雀巢把公關的重點放在媒體和政府部門身上,而忽視了跨國公司最起碼的誠信,即使“變臉”再多,消費者不買産品了,不就是公司經營最大的失敗嗎?

責編:劉立  來源: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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