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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三明煙草公司兩名高管貪污受賄被判刑 

央視國際 (2005年06月06日 21:41)

  新華社福州6月6日電(記者蘇傑)福建省三明市中級法院近日對福建省煙草公司三明分公司原副經理伍業義,原主任科員兼宏業物流發展有限公司、金三明實業有限公司財務部總監陳華林貪污、受賄案作出一審判決,判處伍業義有期徒刑15年,陳華林有期徒刑11年。

  法院經審理查明,伍業義、陳華林身為國家工作人員,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夥同他人共同侵吞公款175.72萬元,用於歸還個人炒股虧損所造成的欠款,其中伍業義分得44萬多元,陳華林分得35萬多元。伍、陳二人還利用負責辦理公司委託理財業務的職便,分別收受他人賄賂1萬元和5000元。

  法院認為,伍業義、陳華林的行為已構成貪污罪、受賄罪。以貪污罪判處伍業義有期徒刑15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産10萬元;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兩罪並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5年,沒收個人財産10萬元。以貪污罪判處陳華林有期徒刑11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産6萬元;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兩罪並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1年,沒收個人財産6萬元。(完)

責編:逯娜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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