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將立法賦予公民環境權
央視國際 (2005年06月01日 11:09)
法制日報消息:公民對環境(包括污染狀況)有沒有知情權?如何保障公民有效地行使環保的健康權、知情權、參與權等環境權?記者今天從全國人大環資委得到了肯定的答覆。
全國人大環資委主任委員毛如柏在日前召開的一次重要會議上透露,全國人大將逐步完善有關公民環境權的法律規定,保障公民能夠有效行使上述權利,進一步完善公眾參與各種環境決策的法律制度和程序。
毛如柏提出,當前,要逐步完善有關公民環境權的法律規定,保障公民能夠有效地行使健康權、知情權、參與權等權利,進一步完善公眾參與各種環境決策的法律制度和程序,完善相關民事、行政訴訟的制度和程序;在不違背法律的前提下,鼓勵和引導民間組織、社會組織就環境保護進行社會監督。要逐步引導和擴大公眾參與,建立社會調控制度和機制。
在保障公民環境安全方面,毛如柏説,要逐步建立和完善對危害公共健康和環境安全的各種有毒有害污染物質的有效監控體系,形成保障公共健康和環境安全的有傚法律。
在立法目標上,當前要特別注重環境安全的保護,把保護人民身體健康、提高人民生活質量,維護國家生態與環境安全,發展循環經濟和建立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作為立法的主要任務。
毛如柏強調,當前應該研究制定和完善在政府調控、市場引導、公眾參與方面的一些重大法律制度;有利於公眾參與環境保護的法律制度;環境污染損害賠償制度等等,以逐步形成政府調控、市場引導、公眾參與的環境保護長效機制。
責編:常穎 來源:法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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