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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根治房價瘋漲應從治理賣方暴利入手 

央視國際 (2005年05月27日 08:35)

  中國青年報消息:新華社26日發表文章:3年狂漲300%,誰在助推房價瘋漲?文章揭示了構成房價瘋漲的三大“行為主體”:隨意定價的開發商價格聯盟、放縱房價的地方政府、只唱看漲的樓市“黑嘴”。

  我國房地産市場至今仍讓人有“剪不斷,理還亂”的感覺。儘管表面上看房地産商之間的競爭相當激烈,但房地産的“賣方市場”格局是毋庸置疑的。有文章説,由於城市化進程加快,我國的住宅市場明顯呈賣方市場特徵,需求迅速增加的同時,受房地産開發週期和政府對一級土地的有效控制,住宅供給量沒有得到有效同步釋放,市場呈嚴重供不應求狀況,其結果導致房價不斷飆升。

  房子是一種商品,就“市場供求狀況決定價格”的客觀規律來看,只要供不應求,價格就必然節節飆升,任何自由競爭下的商品都無法例外。別説利潤率高達25%,就是250%,只要利潤的獲得未受到法律以及政府的干預,銷售者也不會嫌它高。

  商品價格過高或上升過快,很容易形成一種大眾思路乃至願望:假如標價高到一定程度大家都不去買,銷售者自然無趣,這種價位不是就無法成立了嗎?順著這種思路下去,非理智購房者、炒房者很容易成為被埋怨、抨擊乃至政府關注與治理的對象。

  縱觀近期中央、地方就遏制房價虛高所採取的一系列政策措施,“藥”幾乎都下在了購買者一方,這樣的“路子”真的對嗎?既然房地産暴利早已是公開的秘密,為何不把“藥”重點下在供應者一方呢?

  “賣方市場”必然導致壟斷,集中的表現都是價格壟斷,無論是獨家經營所致,還是表面競爭激烈而背地裏眾開發商心照不宣地隨意加價,甚至導致有形的“價格聯盟”。

  面對房地産市場一團亂麻,最需要建立一種“綱舉目張”的思路:既然是“賣方市場”,也就是賣方所主導的市場,導致不合理價格的主因毫無疑問也在賣方。故此,藥首先應下在賣方身上。炒房者的暴利當然需要制止,但只能被看成是“目”而不是“綱”;至於土地使用成本過高中所包含的複雜的體制弊端因素,也需要治理,但仍不能把它看成“綱”而應看成是“目”。

  治理賣方暴利以及種種壟斷的行徑,確是維護交易公平、社會公平的有效辦法。政府只要出以公心,要想核實房地産商的真實利潤水平,並作出一個被社會認可的利潤率上限,何難之有?關鍵的障礙也許正像新華社文章指出的那樣:由於多種利益的誘惑,地方政府非但不能真正站在大眾利益立場和市場公平的立場去制約賣方,反而去默許、放縱房價,惟恐房價下跌。這是因為不少地方政府本身就處在“賣方”的陣營之中。 (劉以賓)

責編:唐峰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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