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資料:大陸居民赴台灣旅遊
央視國際 (2005年05月20日 22:20)
新華社北京5月20日電 在中共中央臺辦、國務院臺辦主任陳雲林3日受權宣佈大陸有關方面將開放大陸居民赴臺旅遊之後,國家旅遊局20日在此間表示,大陸方面已作好準備,希望儘快就開放大陸居民赴臺旅遊與台灣方面民間機構進行磋商。
大陸方面一貫主張推動並實現兩岸民眾的自由往來。早在1979年元旦,全國人大常委會發表《告台灣同胞書》就提出:希望儘快實現通航通郵,以利雙方同胞直接接觸,互通訊息,探親訪友,旅遊參觀,進行學術文化體育工藝觀摩。此後,大陸方面全面開放、熱情歡迎台灣各界人士前來大陸。截至2004年,台灣同胞來大陸人數累計已達3387萬人次。
同時,大陸方面主張儘快開放大陸居民赴臺旅遊,併為此作出了積極的努力。1991年12月17日,國務院頒布《中國公民往來台灣地區管理辦法》,對大陸居民申請赴臺旅遊的具體事項作了規定。此外,大陸有關方面還多次提出政策主張,支持兩岸旅遊業界就大陸居民赴臺旅遊具體事務進行溝通和商談。
開放大陸居民赴台灣旅遊,不僅可以擴大兩岸交流與溝通,而且有助於促進台灣旅遊、餐飲服務及相關産業的繁榮,給台灣民眾帶來實實在在的利益。但是20多年來,台灣當局卻百般阻撓大陸居民赴臺旅遊,以所謂“單向、間接、局部、漸進”原則,對兩岸交往和大陸居民赴臺設置了諸多障礙。
2001年底,在民眾的強烈呼籲下,台灣當局迫於壓力,通過了一份《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從事觀光活動許可辦法》。但其中將大陸居民分為3類:第一類是在大陸生活工作的人士;第二類是出訪其他國家或地區的大陸居民;第三類則是在其他國家或地區工作、學習、定居的中國大陸公民。台灣當局先允許其所謂的“第三類”大陸居民赴臺旅遊,在2002年5月1日又進一步允許所謂“第二類”大陸人士赴臺旅遊。此外,在這些開放中又附加了限團、限時、限制活動等條件。台灣當局不合情理的做法助長了一些繞道赴臺者的不合法行為,而大陸居民赴臺旅遊至今未能全面實現。(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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