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改革委:關於規範遊覽參觀點門票價格管理工作的通知
央視國際 (2005年05月16日 12:37)
國家發展改革委網站消息:為進一步規範遊覽參觀點門票價格管理工作,制止一些遊覽參觀點門票價格競相漲價,日前,國家發展改革委下發了《關於進一步規範遊覽參觀點門票價格管理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要求,各地要統一思想,切實做好門票價格管理工作。要堅持既有利於增加社會效益、環境效益,又兼顧補償服務成本和資源價值的原則,保持門票價格在合理水平上的基本穩定。各地要于近期對實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的門票價格進行認真審核,規範門票價格秩序,嚴格門票價格審核,制止門票價格的過快上漲。
《通知》明確,對國內外享有較高聲譽的重要的遊覽參觀點門票價格的制定和調整要按照各地聽證目錄規定實行聽證。門票價格決策聽證應公開舉行。要合理確定聽證會代表的構成。聽證代表中消費者代表一般不少於聽證總代表人數的三分之一,對以外地遊人為主的遊覽參觀點,門票價格調整聽證會要保證一定比例的外地消費者代表參加。要規範聽證代表産生的程序,確保聽證代表的廣泛性和代表性。在舉行門票價格聽證會前,應通過新聞媒體、網絡或其他公開方式向社會公告,充分發揮聽證制度的作用。
《通知》規定,實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管理的遊覽參觀點,對老年人、現役軍人、未成年人及學生應適當優惠,對殘疾人、兒童等實行免票。列入愛國主義教育基地的遊覽參觀點,對大中小學學生集體參觀實行免票。有條件的地區,對公益性城市休閒公園,可逐步實行免票開放。同一景點門票價格上調頻率原則上不低於3年,併合理確定調整幅度。對一些地區門票價格調整頻繁、價格過高、社會反響強烈的,國家發展改革委可建議糾正,或可在報請國務院批准後,暫停該地區門票價格調整。《通知》要求各地要切實加強對本地區門票價格管理的力度,因地制宜,採取有針對性的措施,保持遊覽參觀點門票價格合理穩定。
責編:陳卓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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