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監總局公佈對阜新礦難33名責任人的處理情況
央視國際 (2005年05月13日 19:12)
新華社北京5月13日電(記者劉錚、李柯勇)國家安全生産監督管理總局13日公佈了對阜新礦難33名責任人的處理情況。
這33名責任人中,按照職級劃分,省級幹部1人,廳局級幹部5人,礦處級幹部18人,科級幹部7人,一般幹部2人。
按照單位劃分,外包工隊1人,孫家灣煤礦17人,阜新集團公司11人,遼寧省煤炭工業局2人,遼寧煤礦安監局原阜新辦事處1人,遼寧省政府1人。
按責任類別劃分,移交司法機關4名,行政撤職13人,行政降級8人,行政記大過5人,留用查看一年1人,撤銷黨內職務1人,黨內嚴重警告1人。
根據事故調查結果,阜新礦難事故調查領導小組和事故責任追究領導小組依照有關規定,對33名事故責任人提出處理建議。
國務院常務會議同意這些處理建議,決定對負有領導責任的遼寧省人民政府副省長劉國強同志給予行政記大過處分;對阜新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總經理梁金髮給予行政撤職、撤銷黨內職務,按照程序免去其董事長職務;孫家灣礦礦長宋加木等4人移交司法機關處理;其餘27人分別給予行政撤職、行政降級、行政記大過、黨內嚴重警告、留用查看等黨紀政紀處分。(完)
責編:逯娜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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