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機電司原助理巡視員受賄被判刑15年
央視國際 (2005年05月10日 18:18)
新華社石家莊5月10日電(記者董智永)河北省衡水市中級人民法院受理的商務部機電司原助理巡視員賈小左受賄一案日前宣判,賈小左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産10萬元,追繳一切違法所得財物上交國庫。
2004年4月,河北省衡水市人民檢察院在偵查河北省外經貿廳原副廳長李友燦受賄案時,發現李友燦在擔任河北省外經貿廳副廳長兼河北省機電辦主任期間,曾向原外經貿部機電司主持進口處工作的賈小左行賄8萬美元。遂展開對賈小左的偵查。
法院經審理查明,賈小左身為國家工作人員,自2000年至2001年,在任原外經貿部機電司進口處處長及主持工作期間,利用掌握審核全國進口汽車配額分配的職權,應他人請托,為之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計人民幣197萬元、港幣100萬元、美金8萬元及價值人民幣10567元的象牙工藝品一件,受賄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成受賄罪,遂作出如上判決。上訴期屆滿,賈小左沒有上訴,該判決現已生效。(完)
責編:逯娜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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