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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蘭州市委通過整治幹部平庸行為計劃  

央視國際 (2005年05月10日 11:18)

  新華社蘭州5月10日電 "五一"長假剛過,中共蘭州市委十屆十三次全委會議通過了《中共蘭州市委關於整治幹部平庸行為的計劃》。該計劃將集中整治全市黨政機關和幹部隊伍中的無能官、混混官和太平官,凡不作為、亂作為、不會作為的幹部,都將受到相應的處理。

  "治庸"計劃將分階段、有重點地對全市黨政機關和幹部隊伍中的不作為、亂作為、不會作為等平庸行為進行整治,力爭通過一至兩年的努力,在全市建立起幹部優勝劣汰機制、獎勤罰懶機制、競爭激勵機制和責任追究機制,形成幹部想幹事、能幹事、會幹事、幹成事的良好氛圍和"在競爭中提高、在創業中發展"的用人導向,精心打造一支"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中有本事,作風上過得硬"的幹部隊伍。

  蘭州市實施"治庸"計劃的範圍是:全市各級黨委、人大、政府、法院、檢察院機關及其部門以及人民團體和事業單位中除工勤人員以外的工作人員。重點是各級領導班子組成人員、非領導職務縣處級幹部、單位內設機構中層幹部、科級幹部和重點崗位幹部。

  2004年12月,蘭州市人才工作會議提出了要在全市實施"治庸"計劃,整肅幹部作風,營造"打硬仗"、"盯住幹"的良好氛圍。此後,市委先後召開常委會、四大班子聯席會議、全市經濟工作會議、保持共産黨員先進性教育活動動員大會等一系列會議,對實施"治庸"計劃的總體思路、目標要求做出了更為明確、全面的分析和闡述。這一設想提出後,社會各界反響強烈,幹部群眾寄予了很高的期望。

  為順應民意,中共蘭州市委將"治庸"計劃列入了2005年工作要點。按照市委常委會集體討論的意見,從今年元月起,市委有關部門就組織起草班子,在認真學習研究國家政策和法律法規的同時,借鑒省內外一些做法,從"治庸"計劃形式的設計、內容的設置等方面,進行了大量前期準備工作,先後形成了起草提綱、討論稿、徵求意見稿、審議稿、表決稿。在廣泛徵求意見、反復修改的基礎上,"治庸"計劃表決稿成形。 5月8日,在市委十屆十三次全委會議上,"治庸"計劃獲得通過。

責編:復蘇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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