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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公安機關出臺5項措施方便臺胞辦證 

央視國際 (2005年04月28日 22:36)

    專題:中國國民黨主席連戰訪問大陸

  新華社福州4月28日電需要福建省公安廳機關將出臺5項具體措施為台灣居民辦證提供方便。這些新舉措已獲公安部批准,將於5月1日起陸續施行。這是28日上午,省公安廳新聞發言人向新聞界透露的。

  這5項具體措施是:

  --從福建沿海直航口岸入境的台灣居民可事先辦理入境證件及簽注。為方便台灣居民口岸辦證及通關入境,福建省可為從福建沿海直航口岸入境的台灣居民提供互聯網預受理辦證服務,即:金門、馬祖、澎湖地區居民辦理5年期臺胞證和擬往來大陸簽注申請可通過代辦機構預受理,辦證信息和資料傳送公安機關後按規定的程序受理、審批、辦證,並可通過代辦機構將證件事先核發給台灣居民,方便台灣居民在證件或簽注的有效期內隨時入境;台灣居民因緊急事務確需臨時入境的,可委託相關機構代辦入境申請,台灣居民可憑已申請辦證的核準名單登船,抵達口岸後核發證件通關入境。

  --取消從福建沿海直航口岸入出境人員的入出境口岸限制。台灣居民從福建沿海直航口岸入境,在辦理一次入出境證件時,不再限定入出境口岸;大陸居民赴金、馬、澎地區(旅遊除外),不再限定出入境口岸;執行兩岸客運直航任務的船員和隨船工作人員,不再限定入出境口岸。

  --已在大陸的台灣居民換補發新5年期臺胞證可通過代辦機構向公安機關提出申請,公安機關同時開通郵政速遞服務。具體操作上,台灣居民可通過代辦機構向福州市、廈門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提出申請,出入境管理部門不再要求面見申請人。

  --非首次申請辦理居留簽注手續的台灣居民無須再向公安機關提供身體健康證明。

  --為簽注到期的台灣居民提供預告服務。出入境管理部門將主動為在福建省辦理居留簽注手續的台灣居民提供簽注到期預告服務,提醒他們辦理相關手續,解決台灣居民因疏忽造成簽注逾期而被處罰的問題,切實為其排憂解難。

  為確保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福建省公安廳還向社會公佈了一個全省統一、專人值守的出入境管理事務投訴、舉報電話:0591-87093487

責編:慕泉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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