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頭鋼鐵集團原處長挪公款4百多萬賭博受審
央視國際 (2005年04月25日 12:17)
檢察日報消息:包頭鋼鐵(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機關事務處原處長李洪波涉嫌挪用公款一案,近日在內蒙古包頭市中級法院開庭審理。
據檢察機關指控,被告人李洪波在任包頭鋼鐵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機關事務處處長期間,機關事務處與山西宏昌科教有限公司簽訂了租用原包頭鋼鐵學院樓舍協議和供暖交費協議。從1999年9月20日到2003年11月15日,包頭宏昌學校(係山西宏昌科教有限公司創辦)陸續支付租賃費、供暖費合計552.3萬餘元,其中的442.3萬餘元被李洪波利用職務便利,以機關事務處普通收據及自己簽寫的收條領走,用於其購買福利彩票和體育彩票、賭博、家庭和個人消費開支。2004年5月12日,李洪波向機關事務處歸還30萬元,其餘410余萬元不能歸還,致使包頭鋼鐵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損失嚴重,公司上下為之震動。
2004年10月15日,包頭市檢察院對本案立案偵查,依法查清了上述事實。今年3月中旬,包頭市檢察院以涉嫌挪用公款罪對李洪波提起公訴。 (唐玲 鄔俊藝)
責編:唐峰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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