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勞模“官”太多?
──全國勞模表彰大會籌委會評審組負責人回答網民質疑
央視國際 (2005年04月21日 22:20)
新華社北京4月21日電題:正在進行的新一屆全國勞動模範和先進工作者評選,通過報紙和網絡將候選人情況向全國公示,這在歷史上尚屬首次。社會各界對此給予了高度關注。在新華網、人民網的論壇上,網民展開了熱烈的討論,對勞模的組成結構、勞模的待遇等提出了疑問。
面對這些問題,具體負責組織這次評選的全國勞模表彰大會籌委會評審組負責人接受了“新華視點”記者的專訪。
帶“長”的勞模是不是太多了?
記者(下稱“記”):不少網民提出,勞模公示名單裏,局長、董事長、隊長、總經理、書記、所長或者總 、副總 太多了,普通員工比例較低。有人甚至質疑,這究竟是評選“勞動模範和先進工作者”還是評選“官員模範和先進領導者”?如何看待這一問題?
評審組負責人(下稱“評”):在評選之前,籌委會確定的評選原則是“面向基層、面向一線”。據此,評選辦法規定,在全部勞模中,企業職工不得少於45%,農民不少於20%。在職工中,要求一線職工和工程技術人員不得少於55%,企業負責人不得超過22%,其餘的是企業管理人員。在農民中,要求鄉鎮企業負責人不超過20%。企業職工和農民之外的名額,是留給黨政機關、社會團體和事業單位的,而黨政機關的司局級以上幹部一律不參評,縣處級幹部不得超過黨政機關幹部推薦人選的25%。事業單位的領導幹部與黨政機關領導幹部同等對待,但教學、科研等方面的專家或學術&&人,可按科教人員對待。從評選結果看,各類人員比例都沒有超出規定,勞模中佔絕大多數的還是基層勞動者。
記:但為什麼給大家的感覺還是“官”多呢?
評:一個直觀原因是名單的排序方法。有很多網民説,北京評得好,一線工人多。其實,北京和其他省份勞模構成差不多,只是北京把工人排在了名單前列,大家就覺得工人挺多。而有些省份排名,一上來就是董事長、總經理,讓人感覺領導太多。
記:可是,除了企業負責人,其他很多人也是多少帶些職務的。
評:的確,地地道道的普通工人、農民是相對少了一些,不少人是組長、工段長、車間主任、村支書、村委會主任,網民把他們也算成了領導幹部。我們認為,這些人都是在基層工作的勞動者,也是其所在單位或集體的&&人。有些人被推薦上來,實際上是代表了某個集體。比如那些村支書和村委會主任,都是在農村致富一方的&&人。如果把他們也作為領導幹部加以限制,顯然是不合理的。
記:對那些事業單位的領導怎麼看?
評:事業單位人員中有領導職務的較多,但不少事業單位的人選是學校的校長、科研機構的院長、所長,既是本單位的負責人,又是教學科研方面的學術&&人。這部分人員一般都是以後者的身份推薦上報的。再有,在有領導職務的勞模中,有些原本是工人,由於表現突出,近幾年被提拔到領導崗位上來了。這也是人們感覺“官”多的一個原因。
企業領導該不該參評勞模?
記:什麼層次的領導才算是“企業負責人”?
評:這次推薦評選對此做了明確界定:除鄉鎮企業外,凡具有法人資格企業的董事長、黨委書記、總經理、廠長,均為企業負責人。中央企業下屬三級以上企業、省屬企業下屬二級以上企業,即使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正職領導也算企業負責人。應當承認,再好的政策也有縫隙。比如規定企業的正職領導都算企業負責人,副職不算。有的就想鑽空子,他本來是總經理,正職,卻避而不談,只説是副董事長。這也是我們對候選人進行參評資格審查的重點之一,一旦有這種情況,一律不準參評。
記:不可否認,近年來,企業領導當勞模的多了,而在王進喜、時傳祥時代,勞模中的企業領導寥寥無幾。為什麼現在不少企業領導想當勞模?
評:政治榮譽是一種吸引力,但更關鍵的還不在於企業領導個人,推薦領導當勞模,常常是一個企業的集體願望。在計劃經濟時期,企業生産經營沒有自主權,企業負責人當不當勞模跟企業沒有多少利益關係,最多也只是給企業帶來政治榮譽,而不會帶來經濟上的好處。而現在,企業已成為一個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經濟實體,並且參與市場競爭。企業負責人是企業形象的代表者,他們獲得榮譽後,企業在社會上的信譽度也會相應提高。比如一個工程企業的負責人當上全國勞模,企業就會在招投標中佔據有利地位,這就意味著經濟利益。儘管目前反對領導幹部當勞模的呼聲很高,但是如果到推薦領導當勞模的企業去徵求意見,大多數職工是擁護的。因為推薦領導比推薦普通職工對企業更為有利。
記:然而評選勞模不是為了照顧某些企業的自身利益。
評:對。在經濟利益多元化的格局下,企業出於自身利益,推選領導當勞模是不難理解的,但這只是問題的一面。另一方面,我們必須強調,勞模評選的重點還是基層勞動者,所以我們對勞模構成比例做出了明確規定,對企業負責人和領導幹部有嚴格限制。
記:也有人提出,領導幹部獲得榮譽的機會遠比普通職工大得多,他們理應把當勞模的機會讓給普通職工。還有人認為,領導幹部可以當“優秀企業家”,而不應該加入勞模評選的行列。怎樣看待這種説法?
評:這種説法有一定道理,但也要看到,在企業中,領導幹部、中層管理人員和普通職工都是社會主義勞動者,只是分工不同,他們都應該有當勞模的機會。
如何處理群眾舉報?
記:勞模全國公示後接到的群眾舉報多嗎?
評:我們通過電話、信函和互聯網等途徑收到了一些舉報,共涉及100多名推薦人選。
記:對群眾舉報,你們是怎麼處理的?
評:高度重視。我們要求推薦單位和地區逐一進行認真核查,並寫出書面報告,提出明確意見,經推薦地省級黨委或政府領導簽字並加蓋政府公章後,報籌委會辦公室。籌委會辦公室經過認真審查,提出是否同意作為推薦人選的建議,最後由籌委會審定。
記:各大網站論壇上的帖子很多,你們是怎麼區分的?
評:那些泛泛而談的,比如提出某類人不應該參評的帖子,我們不看作舉報。而那些指名道姓説某個候選人有問題的,我們全給摘錄下來復查。
記:為什麼此次評選增加了全國公示的程序?
評:公示的做法在2000年全國勞模評選時就有了,不過那時只是在候選人所在單位和地區進行,全國公示這是第一次。公示主要是為了落實社會公眾對勞模評選工作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提高推薦評選工作的公開性、公正性和透明性,同時提高全社會對勞模評選的關注度,以促進良好社會風氣的形成。但公示的重點還是本省份、本單位,因為離候選人越近的人越關心和熟悉候選人的情況。全國公示後,我們接到的舉報其實多數還是省內公示時提的意見。
記:為什麼會出現反復舉報的情況呢?
評:舉報那麼多,各省也不可能一一回復。如果查明舉報不實,對被舉報人就不會作處理,而在舉報人看來,卻是自己的舉報沒管用,所以有人會繼續舉報。
記:就沒有根據舉報線索查出問題嗎?
評:在省級公示階段就有因舉報的問題查實後被調整下來的推薦人選。全國公示後這種情況也是有的。凡查實的問題,我們都不會放過。
記:有網民提出,勞模“評”得多,“選”得少,“指定勞模”時有出現。如何保證勞模評選的民主性?
評:籌委會制定了嚴格的推薦評選程序。首先要求所有推薦人選都從基層單位自下而上産生,逐級審核後再推薦上報。而推薦人選都要經過本單位職工大會或居民會議、村民會議討論通過,還要經濟本單位、本地區和全國三級公示。推薦人選如果是企業負責人,還要經過縣級以上工商、稅務、勞動保障、安全生産、環境保護、人口計生等部門的審查。國企負責人還要經過審計、紀檢、監察等部門的審查。凡違反國家政策、法規,發生重大安全生産事故和嚴重職業危害,拖欠職工工資,欠繳職工養老、工傷、醫療、失業、生育保險的企業,其負責人不能參加評選。推薦人選為黨政機關、群眾團體領導幹部的,必須經紀檢、監察部門簽署意見,並按照幹部管理權限,徵得有關部門同意。這些做法已經較為充分地發揚了民主。(新華社“新華視點”記者李柯勇、宋振遠)
責編:陳卓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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