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公平叩響和諧社會大門 人大議案中感受民生“四不平”
央視國際 (2005年03月13日 17:03)
專題:2005年兩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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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3月13日電(“新華視點”記者譚浩、叢峰、陳芳)以人為本的和諧社會,應該是一個富裕而公平的社會。然而,收入分配、城鄉差距、社會保障以及公民教育領域中依然存在的種種不盡如人意的現象,深深叩擊著代表委員們的心。
在今年的兩會上,關注社會公平問題的提案、議案和建議明顯增多,這透露出一個信號──社會公平問題正日益凸顯。代表委員們在即將奔赴各地之前,再為構建和諧社會建言獻策。
收入分配機制需調整
(議案擷英)黃彥蓉等代表:建議通過完善相應的法律法規、提高二次分配的調劑能力、適當提高最低工資標準、向高消費者徵收特別消費稅等方式,解決分配不公、貧富懸殊的問題。
(新聞背景)我國收入差距拉大已持續20年。2004年,全國最富有的10%的家庭與最貧窮的10%的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差距超過8倍,基尼系數逼近0.47;2003年,東部地區人均GDP分別相當於中部和西部地區的1.91倍和2.38倍。公務員的工資在不同地區、不同行業、不同單位差別也很大。
(代表委員之聲)“實現社會公平的重要手段,就是調節分配製度,切實提高中等收入階層在全社會人口結構中的比重,使收入分配的金字塔形變為橄欖球形。”陳漱渝委員説,提高中等階層的經濟利益有多種途徑,比如通過提高銀行利率調整金融市場的分配機制;建立並完善財富統計制度,在此基礎上正確進行財産徵稅,充分發揮稅收調節收入過程中的杠桿作用等。
紀盡善代表認為,目前理順收入分配關係所需的主客觀條件已經基本齊備。建立公平的工資增長和調整機制,可以考慮在一次分配中以按勞分配為主,堅持在規範中講效率;在二次分配中要講公平,加大對社會保障體系和教育、醫療等社會公益事業和社會救助體系的投入,讓廣大職工能夠共享改革發展成果;充分動員社會各方面的積極性,建立社會救助、民間捐贈、慈善事業、志願行動等各種形式的第三次分配的制度和機制。從國際經驗來看,第三次分配在照顧孤寡老人、幫助殘障人群、收養孤兒以及幫助失業者、貧困者、艾滋病患者、行為偏差者等方面,可以發揮特殊的作用。
城鄉差距當縮小
(議案擷英)劉慶寧等32位代表:由於我國長期存在的城鄉二元結構和農民權益保護方面存在的法律的缺位,農民在財産權保護、土地權益保護、參與社會事務權的保護等方面出現了不容忽視的問題。為此,建議制定農民權益保障法。
(新聞背景)儘管中央已提出統籌城鄉發展的戰略,但城鄉居民收入差距仍在不斷擴大,且這種勢頭短期內得不到有效遏制。城鄉差距從1985年-2003年的18年間快速擴大,農民人均純收入年均增長4.3%,而城市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長8.7%。2004年城鄉居民收入差距是3.2:1,加上各種福利差距,實際達到6:1。
(代表委員之聲)“構建和諧社會的最大難點在農村,突破口也在農村”崔琳委員説,要建立社會保障機制和公平機制,幫助農民工,促使其成為産業工人和城市居民,還要建立多層次的農村社會保障體系,並通過發展農村經濟縮小城鄉差距,通過工業化和城市化轉移農村人口。
史和平代表説,中央一號文件和政府工作報告中透出的信息正是:按照“以工促農、以城帶鄉”的思路,讓大量財政資金和社會資源施惠農業和農村,通過提升農業綜合生産能力和農業競爭力,力促農民增收。
社會和醫療保障體系應健全
(議案擷英)沈愛琴等31位代表:建議儘快出臺最低生活保障法,以法律形式進一步規範低保工作的運作。建立和完善低保的“準入”機制、就業援助機制、分檔救助制度、動態管理機制、違規操作的懲處機制、社會醫療救助體系、低保工作組織保障機制等。
(新聞背景)目前,我國約有75%的人口沒有任何形式的保險來保障他們的基本健康。全國居民一年醫療負擔達6000億元,佔GDP的5.4%,全國有近三成家庭因病致貧。
(代表委員之聲)蕭灼基委員説,要解決這些問題,第一要提高低收入者的收入水平,最主要是提高農村貧困戶的扶貧標準,第二要提高城市低保戶的低保標準,第三是要提高城市的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第四要提高城市離退休人員的離退休金標準,第五是要對特殊貧困戶進行特殊的關懷。
索麗生委員説,在衡量地方政府的政績時,不僅看經濟增長與財政收入,更看重所在地區低收入家庭或貧困人口的生活能否得到保障、公共衛生能否滿足中低收入階層居民的需求、社會保障是否覆蓋到所有人口、當地社會關係是否和諧等,以此作為衡量政府政績的核心指標。
厲無畏代表還建議,由私人捐資建立的各種非贏利性的基金會,應該在第三次分配中扮演重要角色。可以實施優惠政策鼓勵富人投資慈善,並免除他們捐款的所得稅,基金可以個人或企業的名字命名,允許設立者對該基金的運行章程有一定的話語權。
全民教育事業待完善
(議案擷英)李邦良等30位代表:目前我國地區間、城鄉間的教育差距較大,教育機會不均等。除了經濟發展和文化傳統的基本國情外,政府公共政策的不同取向或偏差,往往會加劇現實中的教育不公。建議修改義務教育法,進一步推進我國義務教育事業健康發展。
(新聞背景)據調查,全社會5800多億元教育投資,佔總人口60%以上的農村卻只獲得其中的23%。北京市高等教育的毛入學率達49%,而雲南省高等教育的毛入學率僅8.64%。
(代表委員之聲)“湖北、山東等地分數線遠高於北京、上海等省市,高校錄取考生名額也多分佈在發達地區,如北京、上海等很多名牌高校就對本地傾斜,其他地區的考生想考這些學校,分數高,名額少,競爭極其激烈。”全國人大代表、武漢大學的洪可柱教授表達了對這些議案的支持,應該儘快進行改革,使不同地區、不同階層的人都可以平等地接受教育。
南開大學校長侯自新代表説,從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要求出發,應高度重視教育公平問題。孩子上不起學或中途輟學、退學,不能接受和完成作為一個公民最基礎的教育,就會成為新的文盲或半文盲。這不僅會直接影響到這部分人將來的經濟收入,而且會影響他們作為一個公民基本素質的培養,進而埋下城鄉、區域、階層矛盾的隱憂。義務教育法的修改中,應明確規定義務教育的強制性、公益性、普及性、公平性和免費性。
責編:陳卓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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