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反分裂法體現全國人民意志和決心
央視國際 (2005年03月09日 01:41)
專題:2005年兩會
新華社北京3月8日電 出席十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的近3000名全國人大代表8日分團審議《反分裂國家法(草案)》。代表們審議時踴躍發言,贊成和支持《反分裂國家法(草案)》和王兆國副委員長的立法説明。他們認為,這部法律草案充分體現了我們以最大的誠意、盡最大的努力爭取和平統一的一貫主張,同時表明全中國人民維護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絕不允許“台獨”分裂勢力以任何名義、任何方式把台灣從中國分裂出去的共同意志和堅定決心。
以法律形式反對和遏制“台獨”非常必要適時
人大代表表示,“台獨”分裂活動嚴重威脅著中國的主權和領土完整,嚴重威脅著臺海地區乃至亞太地區的和平穩定,因此制定《反分裂國家法》非常必要適時。
廣西、四川、遼寧團代表在審議時認為,從歷史和現實看,台灣都是中國的一部分。近年來,“台獨”勢力加緊了“去中國化”、“台灣正名”等分裂活動,企圖通過“公投”、“制憲”等方式製造“法理台獨”,成為祖國和平統一的最大障礙。制定《反分裂國家法》是對猖獗的“台獨”行為的反應,此次立法將為反對和遏制“台獨”分裂活動提供有力的法律武器。四川團代表鈕小明表示,以法律手段反對和遏制“台獨”分裂活動,符合人民意志,非常必要適時。
河南、雲南、湖北、澳門團代表説,針對“台獨”分裂勢力的肆意挑釁,全國人大制定《反分裂國家法》是維護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的應有之義。代表們指出,大陸和台灣同屬一個中國就是兩岸關係的現狀,誰要製造“台獨”就是對中國主權和領土完整的挑釁,採取法律形式規範反對遏制“台獨”正當其時。
河南團代表支樹平認為,制定《反分裂國家法》是中央政府在客觀把握形勢基礎上採取的果斷英明之舉,功在韆鞦,儘管法律草案篇幅不長,但字字千鈞,將對臺政策法律化,上升到國家意志,無論是對遏制“台獨”,還是對於建設民主法治國家來説都非常必要。
立法體現13億中國人民的共同意志
各代表團在審議《反分裂國家法(草案)》時表達了一個強烈的共識:維護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是包括台灣同胞在內的全中國人民的共同義務,《反分裂國家法(草案)》充分體現了全中國人民的共同意志。
安徽、重慶、江西團代表認為,維護祖國統一是全中國人民的意願。在聽取王兆國副委員長的立法説明後,會場響起長時間的熱烈掌聲,就是全國人民希望祖國統一的堅定決心和強烈願望的表現。代表們強調,中國是兩岸13億人民的中國,維護國家主權、領土完整,是全體中國人民的神聖之責。
重慶團代表黃鎮東以“歷史的必然,人民的意志”來概括這部法律草案。他説,中華民族歷來就有強大的向心力,中華民族的歷史是反對分裂、維護國家統一的歷史,制定這部法律是民心所向。
寧夏、西藏、新疆、內蒙古、青海團代表強調,台灣自古以來就是中國領土的一部分,最終實現國家統一的歷史潮流不可逆轉。寧夏回族自治區全國人大代表吳海鷹説:“維護祖國統一是中華民族的核心利益,也是中國各民族人民的共同心願。”
台灣團代表紛紛表示,台灣同胞長期以來就有深厚的愛國主義傳統,反對各種形式的分裂活動。制定《反分裂國家法》是為了維護台灣海峽的和平與穩定,維護國家主權和領土的完整,是針對“台獨”分裂勢力而非針對台灣人民的,這部法律符合包括2300萬台灣同胞在內的全中國人民的根本利益。楊國慶代表説,作為生活在祖國大陸的台灣同胞,我們對制定《反分裂國家法》深表擁護和支持。
把我對臺一貫方針政策法律化,將為維護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發揮重要作用
代表們在審議中指出,制定《反分裂國家法》具有充足的法理依據和立法正當性。憲法明確規定了“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神聖領土的一部分。完成統一祖國的大業是包括台灣同胞在內的全中國人民的神聖職責。”這是制定該法的憲法依據。
湖南、吉林團代表認為,《反分裂國家法(草案)》將通過法律的形式,使新時期對臺工作指導思想、方針、政策,成為國家意志,以明確可行的法律條文向世界宣佈中國政府和人民反對“台獨”的原則和立場。吉林團祝銘山代表指出,這為我們解決台灣問題,實現祖國完全統一,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意義重大,影響深遠。
來自廣東和香港特區的全國人大代表認為,制定《反分裂國家法》符合國際通例。在國際上任何一個主權國家都不能容忍分裂國家的行為,都希望有一個和平穩定、國家統一的環境。廣東團毛宇峨代表認為:“中國是主權國家,行使自己的立法權是正當行為,合理合法。”
法律草案展現出祖國大陸解決台灣問題的極大誠意和對台灣同胞的骨肉親情
代表們在審議中表示,兩岸同胞血脈相連,骨肉情深,沒有人比我們更希望通過和平方式實現國家統一,更希望能和平解決自家問題。這部法律草案體現了爭取和平統一的努力決不放棄的精神。
天津、上海團代表認為,法律草案在表明全中國人民捍衛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的共同意志和堅定決心的同時,更以法律形式對鼓勵兩岸人員往來和經濟文化交流等,對在一個中國原則基礎上什麼問題都可以談等政策主張做出了明確規範。天津團代表蔡世彥認為:“這進一步表明了我們爭取以和平方式實現祖國統一的極大誠意和善意。”
福建、黑龍江團代表説,《反分裂國家法(草案)》明確了立法宗旨和適用範圍,具體規範了以和平方式實現國家統一的條款,規範了以非和平方式制止“台獨”分裂勢力分裂國家的條款,它絕不是針對台灣同胞的,是為了保護台灣同胞的合法利益。黑龍江團南英代表指出:“加強兩岸交流是兩岸民眾的共同意願,《反分裂國家法(草案)》鼓勵和推動兩岸的人員往來和進行經貿交流,這體現了我們對台灣同胞利益的維護。”
北京、浙江、江蘇、陜西團代表認為,這部法律草案符合兩岸同胞求發展、求穩定的要求。臺商在祖國大陸有大量的投資,每年還有台灣同胞來旅遊探親。江蘇團梁保華代表表示,未來兩岸經貿合作、文化教育交流等都將進一步受到保護和鼓勵,這對兩岸人民來説是極大的福祉。
北京團代表林文漪説,兩岸同胞是一家人,幾十年來曆盡悲歡,飽嘗流離之苦,割不斷血脈相連、骨肉相親的認同。我們了解台灣同胞的特殊遭遇和愛鄉愛土的感情,希望兩岸同胞心手相連,全力推動兩岸關係和平穩定地向前發展,追求互利雙贏。她相信廣大台灣父老鄉親一定能夠識破“台獨”分裂勢力的險惡用心,理解和認同祖國大陸制定《反分裂國家法》的重要意義,關注和支持祖國大陸為實現和平統一所作的新努力。
法律草案充分體現堅持一個中國原則決不動搖,堅持反對“台獨”分裂活動決不妥協的原則
代表們指出,《反分裂國家法(草案)》突出表達了我們絕不允許“台獨”分裂勢力以任何名義、任何方式把台灣從中國分裂出去的共同意志和堅定決心。
山東、海南、山西團代表表示,中國歷史上每次國家大統一往往會帶來一次大繁榮。制定《反分裂國家法》既宣示了我們堅決維護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的堅強決心,也提出了促進兩岸關係發展的具體措施,必將為促進祖國統一大業奠定法律基礎。
代表們強調,我們以最大的誠意用和平方式解決祖國統一問題,同時也決不放棄用非和平的方式來捍衛祖國的主權和領土完整。連續擔任10屆全國人大代表的山西團代表申紀蘭表示:“台灣是中國神聖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誰要把台灣從中國分裂出去,我們堅決不答應。”
河北、甘肅、貴州團代表指出,“台獨”分裂勢力已經成為祖國統一的最大障礙,維護國家領土主權完整是國家的核心利益。國家的統一,人民的團結,國內各民族的團結,是我們的事業取得成功的根本保證。堅持一個中國的原則是我們不可動搖的根本立場,儘管兩岸目前尚未統一,但大陸和台灣同屬一個中國的事實從未改變,也決不會改變。河北團張繼業代表表示,在維護國家和領土完整這個大是大非的問題上,我們堅定地站在國家、民族、人民的立場上,決不允許“台獨”分裂勢力以任何名義、任何方式把台灣從中國分裂出去。
解放軍團代表表示,兩岸同胞都是中國人,台灣同胞是我們的手足兄弟,沒有人比我們更希望通過和平方式實現國家統一。和平統一即使只有一線希望,我們也要盡最大的努力爭取而絕不會放棄。趙克石代表表示,採取非和平方式制止分裂國家、捍衛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將是我們在和平統一的努力完全無效的情況下,不得已做出的最後選擇。中國人民解放軍有決心、有能力粉碎任何分裂祖國的圖謀,堅決捍衛國家的主權、安全和統一。
責編:慕泉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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