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新聞頻道 > 中國新聞 > 正文

民間捐助:和諧社會第三次財富分配的"調節器"

央視國際 (2005年03月04日 16:29)

    專題:2005年兩會

  新華社北京3月4日電(記者李雲路 潘清 聶建江)甲申歲末發生在印度洋的海嘯災難震驚了世界,而由中國內地企業、團體和普通百姓在短短40天內募集的近5億元人民幣的民間援助也令國際社會驚嘆。事實上,這種集納社會資金幫助困難人群的民間捐助形式,正在作為中國政府社會救助體系的重要補充,成為致力於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中國進行第三次財富分配的“調節器”。

  人們注意到,轉型時期的中國在經濟發展邁入“快車道”的同時,社會分配的差距也在不斷擴大。中國社會科學院經濟所研究員、中國居民收入分配課題組組長李實表示,目前中國城鄉收入差距已達4.7倍。貧富差距問題已經很大程度影響到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構建。

  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學院副教授鄧國勝撰文認為,中國政府在實行財富第二次分配方面發揮了巨大作用,短短20年的扶貧開發為中國消除了2億多貧困人口。但政府的財力畢竟有限,儘管中國政府在提高稅率、加大財政轉移支付力度方面還有潛力,但其阻力也可想而知。因此,“基於民間自願捐贈實現財富的三次分配”在他看來是“大有所為”。

  “如果説第二次分配是第一次分配的補充,即政府彌補市場之不足,那麼第三次分配則是第二次分配的補充,即民間捐贈彌補政府之不足。基於自願的民間捐贈作為第三次分配的重要方式,其價值不僅在於它有助於緩解貧困、縮小貧富差距,還可以增進中華民族的團結與融合,提升國家和社會的凝聚力。”鄧國勝説。

  中國慈善事業起步較晚,但發展很快。印度洋海嘯中中國的民間捐贈就表現出了巨大潛力。民政部救災救濟司副司長龐陳敏用“高效、有序、便捷”形容民間捐贈工作在中國的發展。

  資料顯示,在過去的10年中,中國內地已建立了100余家社會公益機構,獲得的民間捐助約為100億元人民幣。其中,中國最大的慈善組織──中華慈善總會成立自1994年成立以來,共收得善款善物合計人民幣50多億元。

  在中國內地經濟最發達的上海,民間捐助甚至成為城市文化的一部分。街頭募捐、慈善演出、愛心慢跑……來自企業和市民的近10億元捐款,成為貧困家庭嚴冬裏的禦寒衣被,困難學生課桌上的免費午餐,白血病患者骨髓移植的一線生機。

  而在經濟欠發達的中國西部省份甘肅,民間捐贈已經成為解決當地貧困的重要渠道。統計顯示,甘肅自1995年慈善總會成立至今,共收到社會捐款超過1億元。這些捐款主要用於解決該省“老少邊窮”地區人口的生活用水,醫療服務、基礎教育、農業科技、災區群眾生活及重建家園等方面。“實踐證明,通過民間捐助,這些弱勢群體的困難得到了有效的解決,一些人在民間捐助的幫助下走上了致富的道路,”甘肅省慈善總會常務副會長張瑞堂説。

  “社會財富的第一次分配講效率,二次分配講公平,三次分配講愛心。”中華慈善總會榮譽會長、上海市慈善基金會理事長陳鐵迪説,慈善公益機構接受併合理使用民間捐助,恰如“為社會財富第三次分配安上‘調節器’”,有助於促進社會的和諧發展。

  令人欣喜的是,這種“財富三次分配”的觀念已開始獲得更多中國民營企業和“富豪們”的認同。歐洲貨幣(中國)與中國社會工作協會企業公民工作委員會曾共同公佈了《2004中國大陸慈善家排行榜》,共有50位慈善家入榜,他們在2003年共捐贈10.2億元的現金和物資。

  而在印度洋海嘯災難中,上海民營瀛通集團以一筆3000萬元的捐款躍居企業捐贈的榜首,網易創始人丁磊則為印度洋海嘯捐出的1000萬元,多少改變了人們對中國富豪“為富不仁”的成見。

  民間捐贈也得到正在北京參加“兩會”的代表委員們的關注。全國人大常委、經濟學家厲無畏向全國人大提出:應積極推進調節收入的社會第三次分配,進一步動用力量促進社會和諧、高效發展。他建議,要建立鼓勵富人捐資的公益性或慈善性基金,同時為私人捐資的基金會的運作制定完善的法律體系。

  值得注意的是,民間捐贈的主體應該是多元的,不僅要有公司、企業以組織的形式捐贈,也要有個人的捐贈。不僅要有富人的捐贈,更要有普通公眾的捐贈。而從國際經驗來看,民間捐贈的真正主體應該是普通公眾的小額捐贈。但目前在中國,自願性捐贈還非常不足,這與國內捐贈文化、捐贈制度的缺位有關,也與中國民間慈善組織公信度不高有關。

  專家建議,中國應加大宣傳教育,培育符合中國特色的公益文化與公益市場,提高公眾慈善意識;制定為企業和個人捐贈減免稅的政策;通過落實對慈善機構的監督評估,提高民間慈善機構的公信度,形成公眾自願捐贈的社會風氣。

責編:常穎  來源:

本篇文章共有 1 頁,當前為第 1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