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中國著手構建和諧社會
央視國際 (2005年03月04日 12:26)
專題:2005年兩會
新華社北京3月4日電 2005年新春伊始,“和諧社會”這一極具親和力的溫馨詞彙迅速“升溫”:省部級幹部專題研討、專家學者紛紛撰文、新聞媒體頻頻出現……種種跡象顯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不僅會成為今年兩會的最大亮點和貫穿全年的“關鍵詞”,也將引領著中國社會的未來走向。
連日來,記者走訪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基層幹部群眾,大家對構建和諧社會滿懷激情:質樸的語言,寄託著他們對中央決策的衷心擁戴;生動的實踐,寫照著他們對構建和諧社會的探索;冷靜的思索,流露著他們的熱望--消除構建和諧社會的不和諧因素。
和諧社會,百姓身邊的事情
實現和諧,人類古往今來孜孜以求的美好理想,在新世紀中國發展的重要戰略機遇期,被執政黨賦予全新內涵並確立為重要的治國方略。
這似乎是一個與“治國方略”沾不上邊的小故事:在長春市重慶街道,居住著一些下崗工人、殘疾人、孤寡老人,過去由於鄰里糾紛、弱勢群體救助等問題引發的社會矛盾一直讓社區幹部頭疼。70多歲的居民史品忠看到這種情況,&&創建了一個“和心俱樂部”。從此,許多矛盾通過鄰里協調,在社區內部化解了。
“這就是人民群眾構建和諧社會的生動實踐。”吉林代表黃百渠説,大到治國興邦,小到家庭和睦,構建和諧社會是一個遠大的治國目標,同時也是老百姓身邊的事情。“現在老百姓最關心什麼?腐敗少一點,治安好一點,學費降一點,看病省一點,崗位多一點,股市漲一點,物價穩一點,空氣凈一點,礦難少一點,這裡面哪一點也離不開構建和諧社會這個大主題。”
“現在提出構建和諧社會正逢其時。”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汪利民代表認為,改革開放26年來,我國經濟發展的成就舉世公認,絕大多數老百姓享受到了改革成果,社會總體上是和諧穩定的,我國的發展到了一個關鍵時期。一些國家的發展歷程表明,人均GDP達到1000美元,既是黃金髮展期,也是矛盾凸顯期,順利度過這一時期,社會就進入良性發展軌道,否則就可能停滯或倒退。在這種背景下,中央提出構建和諧社會,無疑是在“關鍵時刻作出了關鍵決策”,對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具有極強的現實針對性。
記者最近在基層採訪體會到,廣大人民群眾對中央作出構建和諧社會的重大決策具有強烈的認同感。“誰能不嚮往各盡所能、各得其所又和諧相處的社會呢?中央的決策符合老百姓的根本利益和共同願望,順民心,合民意!”住在北京的退休教師蘇誠佶老人的話代表眾多百姓的心聲。
人民的意志昇華為執政黨的主張,這是構建和諧社會深得民心的基礎!
居安思危,在科學發展中增進和諧
在2004年的各種統計數據中,有這樣一組數字給人們留下深刻印象:中國已有網民超過9000萬,同時有8000多萬文盲;中國擁有移動電話用戶3.3億,卻還有2600萬貧困人口沒有跨過溫飽關。
數字的對比,從一個側面拆射出我國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發展現狀:在社會財富高速增長的同時,不同階層和不同群體享受改革成果的機會並不公平,由此産生的城鄉發展不平衡、地區發展不平衡、經濟社會發展不平衡等矛盾也日益突出。
構建和諧社會是一項長期任務,不可能畢其功於一役。代表委員在“熱議”和諧社會的同時,表現出令人信服的清醒。安徽代表曹金海説:“和諧社會必須在動態中構建,要靠實幹,而不是空談,要以發展增和諧、以改革促和諧、以公平求和諧、以穩定保和諧。”苗族代表、貴州省副省長蒙啟良認為,構建和諧社會,必須大處著眼小處著手,從人民群眾利益息息相關問題上尋找突破口,從能辦得到的事情做起,一步一個腳印、扎紮實實推進。“當前我們既要增強居安思危的憂患意識和緊迫感,又要立足國情,不能操之過急,急於求成。”
談和諧,離不開發展。代表委員們普遍認為,必須扭住發展這個黨執政興國的第一要務,在發展中增進和諧。南開大學校長侯自新代表説,和諧社會應該是經濟發展和社會發展齊頭並進的社會。經濟發展是社會發展的物質前提,但僅靠GDP增長,無法支撐起一個人民嚮往的小康社會。因此,必須把落實科學發展觀作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根本,按照 “五個統籌”的要求,實現社會各個方面的和諧發展。
構建和諧社會的過程也就是不斷消除不和諧因素的過程。安徽省委政策研究室的劉奇認為,目前構建和諧社會面臨的最不和諧因素,是城鄉之間發展不平衡,而沒有城鄉和諧就沒有中國社會和諧,城市多年來是靠農村輸血發展起來的,現在應該支付“和諧成本”,特別是給農民進城就業創造公平的機會。在這方面,一些地方已經開始嘗試一些有益的探索。
政府轉型,讓一切創造和諧的力量充分涌動
“無論任何部門,對發展只能設路標,不能設路障!”這是全國人大代表、吉林省省長王珉在前不久的一次省長辦公會議上提到的觀點--政府就是為發展服務,為企業服務,為基層服務,為群眾服務。
構建和諧社會,政府究竟承擔著什麼樣角色?國家行政學院教授汪玉凱認為,政府掌握著公共治理資源,代表著公平與正義。政府的公共政策、政策安排、制度安排是否和諧,很大程度上直接影響人與自然、人與社會的和諧。
政府轉型是構建和諧社會的關鍵。代表委員們呼籲,必須強化政府的公共管理職能,弱化微觀管理職能,使政府致力於創造一個平等競爭的市場環境,更好地協調經濟發展與社會發展的關係,更好地為社會提供市場機制所不能提供的公共産品。
“構建和諧社會呼喚‘和諧政府’,‘和諧政府’就是能夠調動一切積極因素,激發全社會的創造活力,讓一切創造和諧力量充分涌動的政府。”浙江代表介紹,在溫州,政府已經開始確立以“無為”求“有為”的理念,目的就是為給每個人、每個單位都創造公平的起步和競爭機會。原溫州市委政研室主任馬津龍説,政府“無為”不是無所作為,而是為了更好地有所作為。在溫州,政府雖不參與企業經營,可對於達到相關標準的企業,都給以技改方面支持。政府把發展權交出,把路標設好,這就是“無為”中的“有為”。
“政府‘無為’,並不是缺位。”安徽代表汪春蘭認為,和諧社會中的政府應該使一切有利於社會進步的“創造願望得到尊重,創造活動得到支持,創造才能得到發揮,創造成果得到肯定”。
構建和諧社會,政府面臨的挑戰是嚴峻的:如何進一步激發社會創造活力,如何更有效地管理社會事務、協調利益分配、處理人民內部矛盾、開展群眾工作、維護社會穩定等等。為此,汪玉凱教授建議,政府至少要從四個方面實現公共治理和諧:在發展戰略上打破單一以經濟建設為中心的思想,堅持可持續發展的觀點;在公共政策的制定上真正地體現公正、公平和正義;從政府的職能上實現由管制型政府走向服務型政府;要科學執政、民主執政、依法執政。
“如樂之和,無所不諧”“和為貴”“兼相愛”“老吾老及人之老,幼吾幼及人之幼”……古聖先賢們延續了數千年的許多嚮往,已經和正在新中國變成現實。在經歷了26年的改革開放之後,構建和諧社會的進軍號角已響徹神州。(記者汪金福、李亞彪、譚浩)
責編:魏偉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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