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報告創新制度農民工轉為城市産業工人
央視國際 (2005年01月27日 08:54)
中國青年報消息:今天,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農村研究部發佈了最新研究報告。報告指出,未來幾年,中國需要推進戶籍制度改革,創造將農民工轉化為穩定的城市産業工人和市民的制度環境。
國研中心“中國農村勞動力轉移制度環境研究”課題組歷時兩年,對山西、河南、河北、湖北等農民工流出地的40個村進行了調查,還對上海、浙江、廣東等流入地的農民工進行了走訪。專家們指出,當前農民工權益得不到保護的根源在於,中國尚未建成完全平等的市場化的勞動關係,及其相關的調節機制和配套制度。應重新設定農民工戶口遷入城市的條件,對有留城意願而又通過多年就業在城市站住腳的農民工允許其定居,並在住房、入學、社會保障、社會管理等方面推進配套改革。
“放鬆戶口限制不會造成城市人口膨脹。”課題組負責人崔傳義説,新的城市規劃不應囿于原有城鎮戶籍人口,應該有規劃地逐步推進城市化,吸納農民變為新市民,使他們逐步轉化為城市産業工人。(記者王俊秀)
農民工離城市産業工人還有多遠
從20世紀80年代開始,“農民工”這個詞開始在中國流行。隨著城市化的進程,1.2億農民離開了世代生活的土地,走進陌生的城市。在城市中最苦最累的行業中,他們為了生存,付出的不僅是汗水,還有尊嚴。他們為城市的現代化建設作出了巨大貢獻,生存狀況卻令人堪憂。他們幹的是工人的工作,卻從未被城市真正認可和尊重過。
一方面是政府三令五申不準拖欠農民工工資,另一方面卻是民工討要工錢爬樓堵門的新聞不斷;一方面是勞動法規不斷完善,另一方面卻是大量的農民工勞動權益得不到保障;一方面是國家倡導要對農民工平等相待,另一方面卻是農民工處處遭受歧視……這些問題的癥結在哪?農民工離城市産業工人究竟還有多遠?
為什麼我們總是低人一等
“俺是打工來了,是為首都作貢獻來了,但為什麼城裏人就老是看我們不順眼?為什麼我們總是低人一等?俺靠力氣掙錢怎麼就那麼下賤呢?”因為上街沒帶暫住證,差點被送到派出所的李大軍氣憤地説。
李是一位河南籍農民工,在北京一家建築工地做工。“每天沒日沒夜地幹活,也沒時間上街。3年了,還沒去過天安門,總得去瞧瞧啥樣,回去好跟鄉親們説。”趁國慶節放了半天假,他想到街上看看從小就在歌謠裏唱過的“我愛北京天安門”,一激動,忘了帶身份證,剛在街上轉悠了一會兒就被警察扣住,“二話不説就把俺往車裏塞”。李大軍跟警察好一番解釋,又打電話讓老鄉把證件送過來,這才沒有被帶去“篩沙子”(注:過去農民工被強行帶去郊區篩沙子,自己賺夠路費被遣送回家的一種做法,現已取消)。
這次經歷讓李大軍感到非常難受。“對首都北京的美好印象一下子全沒了。”
農民工最盼望的,就是消除他們進城的體制性障礙,使城市真正接納他們。而現行的戶籍制度,像一道高墻,阻礙了他們融入城市,也傷害了他們的感情。
李大軍給記者拿出身份證、暫住證、未婚證、工作證、外出務工證等大大小小10多個證件。他説:“哪個打工的身上沒十個八個證呀!光辦這些就花了好幾百塊,我打工兩個月都掙不回來。”李大軍告訴記者,有的證件在戶口所在地和打工地都得辦,而這些證件的有效期通常又很短,過一定時間又得重辦。派出所會不定期地去工廠抽查,誰證件不全,就要被帶去審查,有時候會為此丟掉工作,所以農民工不得不花大量“冤枉錢”去辦這些證件和交各種費用。
在一些公共場所,他們更感覺是“二等公民”。一次李大軍坐公共汽車,不知道在哪站下,向售票員諮詢,對方對他不理不睬。後來到站了,下車時一著急碰了一位小姐一下,結果那位小姐破口大罵:“臭民工,耍流氓!”李大軍感覺受到了莫大的委屈,卻不敢解釋,“沒人會向著我。”
另一個讓李大軍感到受歧視的,是兒子上學的問題。“開始想送到附近的小學,但贊助費俺實在交不起。後來聽説有專門的民工子弟學校,就把他送去了。可後來那家學校被關了,據説是因為不合法。唉,讓孩子跟著我們受苦,真不忍心啊。”
“我就等著什麼時候掙夠錢回家去。首都,不是我的首都,我一天都不願在城裏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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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項調查表明,北京市對每個農民工一年的收費一共是485元。深圳2001年共辦理暫住證343萬個,收費金額約10億元。這筆資金雖是通過財政專戶收上來的,但相當一部分又按一定比例撥付給公安、勞動、計生等部門,用於管理暫住人口的經費開支。實際上,農民工從這些部門得到的就業培訓、就業信息、權利保障非常少。
在收容遣送制度廢除之前,農民工常常因為沒有暫住證、就業證被收容。北京市1999年一年就收容近15萬人,約佔外來流動人口的5%。
隨著農村勞動力跨區域流動,一些兒童伴隨外出就業的父母流入了城市。第五次人口普查顯示,我國有流動兒童近2000萬。中國兒童中心最近完成的一項抽樣調查顯示,流動兒童的受教育狀況不及全國兒童的平均水平,失學率高達9.3%。從8歲到14歲,流動兒童未上學比例由0.8%增長到15.4%,中途輟學的現象非常嚴重。調查發現,在失學的12~14歲流動兒童中,有超過60%的人已經成了童工。這不僅違反了《義務教育法》,還嚴重侵犯了兒童的基本權益。
一米多長的鋼刀徑直砍在了手上
張金橋是湖北省咸豐縣老崖孔村人,2002年在廣東韶關一傢俬營企業打工時,右手手掌不幸被切斷。張金橋回憶當時的情形説:“當時客戶催得緊,老闆為了趕貨,讓大家連續加了好幾個星期的班,每天晚上幹到11點。那天,我實在是累得不行了,就向老闆請假,但老闆説,要是請假,你就走人,這個月的工資一分也沒有!”無奈之下,他只好疲勞上陣。
據張金橋説,他們廠裏使用的機器都是別的地方淘汰下來的舊機器,有的開關已經失靈了,好幾次險些出了事故,但並未引起老闆重視,只是隨便找人維修了一下又接著用了,由此埋下了隱患。終於,連續加班的張金橋被一米多長的鋼刀徑直砍在了手上……
後來工友們把他送到醫院,老闆除了支付醫療費以外,不肯給他任何賠償。張金橋首先找到當地的勞動部門,得到的答覆卻是,“這家工廠在我們這裡沒有登記,無法受理”。
後來,他又去了政府信訪辦、工會等部門,都被以各種理由推了回來。老闆説:“這兒是我的地盤,你告到哪兒,哪兒都有我的關係!”
“我當時真是絕望了,沒有人為我主持公道。家裏還有妻兒等著我撫養呢。可我不僅工作沒了,還失去了勞動能力,往後的日子可怎麼過呀!”
這時,一起出來打工的老鄉們借給他一些錢,他請了一個律師,準備通過法律為自己討回公道。“一聽我要起訴他,老闆有點害怕了,後來就要求跟我私了。”後來,老闆給了張金橋5.2萬元。
據張金橋説,他們村外出農民工總共有500多人,現在傷殘回家的有6人,7人因礦上出事故死了。“我拿到這5萬多元錢已經讓他們羨慕死了。”張金橋説,死的那7人,家屬也只拿到了礦上給的每人2萬元“私了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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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勞動法》規定,工人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而實際上,農民工月加班超過100小時的約佔1/3以上。據全國政協的有關調查,農民工沒有休息日的佔47%,每天工作12~16小時的佔46%。
連續工作時間太長是導致工傷事故多發的一個重要原因。我國每年因工致殘人員有70萬人,其中進城務工人員佔絕大多數。
農民工缺乏基本的社會保障。目前,即便在做得比較好的地區,也僅有30%的農民工能獲得工傷保險和醫療保險。湖南省進城務工人員參保率不足7%,合肥市進城務工人員近60萬人,參保率不足1%。
血汗錢:想要拿到不容易
毛福忠是廣西壯族自治區全州縣威水鄉壽灣裏村的一個外出農民工,今年49歲。他和妻子靠家裏承包的幾畝地和養的幾隻雞,每年只有1000多元的收入,卻要供養3個子女上學。
去年8月,就在他為兒子上大學的費用發愁時,一包工頭來村裏招工去南寧,説是每天工資30元。為了孩子,毛福忠踏上了他的“希望之路”。
在南寧的一個荒山上,包工頭説是當地民政局的任務,要搞綠化。毛福忠和他的夥伴們白天開荒種樹,晚上就睡在地上,還要時時防備野獸襲擊。這樣幹了幾個月,就在包工頭許諾要發工錢的前一天,包工頭突然消失了!上了當的民工們有的抱頭痛哭,有的捶胸頓足,有的破口大罵,但一切都於事無補。
“我自己白受了這麼多苦是小事,可兒子上大學卻給耽誤了啊!”毛福忠悲痛不已。沒有學費,最終放棄上大學的兒子也成了一名打工族,繼續著父親的路。
在外出打工的農民工中間,拿不到工錢是很普遍的事。除了包工頭卷款潛逃外,還有就是死拖著不給。民工中間流行一句話:“欠錢的是爺爺,要錢的是孫子。”正在北京打工的小吳深切地體會到這句話。又是一年春節臨近,家家戶戶都忙著準備過年,而小吳卻一直為被拖欠的工資苦惱不已,只好又踏上漫漫討薪路。
2003年初,小吳來到北京一家建築公司幹活。對這份工作,小吳還算滿意,雖然每天要工作將近12個小時,但每天40元的報酬卻是一筆可觀的收入。工作的艱辛令人無法想像:夏天站在鋼筋樓板上,頂著太陽暴曬;冬天迎著高空凜冽的寒風,吹在身上有如刀割一般。臨時搭建的工棚裏,十幾個人擠在大通鋪上,夏天屋裏溫度高達40多攝氏度,蚊子多如牛毛;冬天,薄薄的墻板根本無法擋寒,在毫無取暖設備的屋裏,常常在睡夢中凍醒。大白菜就著幹饅頭,就是每頓飯的伙食。
對小吳來説,比惡劣的生活條件更難熬的,是對老婆孩子的思念。“但為了家、為了孩子,這些我都可以忍,就盼著工程結束,拿到錢,回家和親人團圓。”
小吳盼望的日子終於來了,2004年元旦,工程結束,該到結算工資的時候了,小吳激動得幾夜睡不著覺。然而,工頭只冷冷地拋下一句“上面拖欠的錢下不來,工錢暫時沒法給”。聽了這句話,小吳差點瘋了。最後,工頭又撂下一句話:“願回去的給點路費,不願回去的一分錢沒有!”
小吳真後悔沒有和公司簽合同,而只是達成一個口頭協議。但當時的情況是,老闆不肯跟他們簽合同:“要簽合同就別幹了,反正有的是人幹!”為了混口飯吃,大家都沒簽。
氣憤的工人們每天堵在老闆辦公室門口要錢,但老闆總不露面。他們去了法院,被告知沒有合同無法受理;他們去了信訪部門,説讓回去等消息,也杳無音訊。後來,在勞動執法大隊的主持下,雙方進行了調解,公司老闆暫時付給工人每人3000元工資,但小吳應得的工資是9600元。不過,這總比一分錢不給強,於是,和其他工人一樣,懷揣著3000元錢,無奈的小吳坐車離開了北京。
第二年,小吳再次來到北京打工,換了一家建築公司。這次比上一家稍強點,每個月能領到300多元生活費,但最後能否全額拿到工資,小吳仍不知道,現在,他還在為去年的工錢到處奔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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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對廣州、深圳、東莞的調查,多數農民工的月工資在500元到800元之間,能拿到800多元主要是靠加班實現的。當地勞動部門介紹,30%~40%的企業達不到勞動法規定的工資標準。他們提供的一份調查報告顯示,12年來,珠三角地區外來工的月平均工資只增加了68元,而東莞市的GDP每年則以超過20%的速度增長。
2003年底,深圳市在企業工資發放情況大檢查中,發現欠薪企業653家,佔被查企業總數的40%多,涉及員工10多萬人次,欠薪總額達1億多元。
近年來,政府對農民工問題越來越重視,2004年中央1號文件強調保障進城就業農民工的合法權益,要及時兌現進城就業農民工工資,改善勞動條件。到2004年10月,全國2003年工資拖欠問題已基本解決,對2003年以前的工資清欠也完成了86%。但是,農民工勞動權益保障問題並沒有從制度上解決,侵權現象還在不斷發生。(記者 王俊秀)
責編:陳卓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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