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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協委員:水電取暖漲價須關注低收入人群

央視國際 (2005年01月25日 11:57)

    專題:直通地方兩會

  新華社北京1月25日電(記者張舵)北京市部分政協委員在此間提出,水、電、取暖等城市公用事業漲價,必須考慮低收入人群的承受力。

  正在召開的北京市政協十屆三次會議上,九三學社北京市委部分委員在一份提案中指出,水、電、取暖等城市公用事業漲價對低收入人群的影響要遠遠大於一般收入人群,尤其是對貧困家庭來説,這類支出會造成較重負擔。

  據統計,近十幾年,我國公用事業的價格在經過多次調整後,有了很大幅度的上升。1988年以來,北京市的自來水價格已經經歷了9次調整,從原來的每噸0.12元上升到了2.8元,再加上污水處理費用,居民每噸用水的實際支出費用為3.7元,比1988年上漲了2.68元,上漲幅度為22.33倍。

  同時,北京市電價從上世紀90年代初期的0.16元/千瓦時,調整至2004年11月的0.48元/千瓦時,取暖費也從1998年的20元/平方米左右上漲為目前的30元/建築平方米。

  參與提案的九三學社北京市委委員張三立指出,價格的調整對改善公用事業産品質量,提高服務效率,減輕財政壓力起到很大作用,但另一方面,對城市低收入群體的生活也造成了壓力。

  低收入人群主要是指特困職工、下崗失業人員及其家屬和社會上的無勞動能力、無收入、無子女人員,這些人除了領取數額很低的下崗補助、失業救濟或者社會救助之外,基本上沒有其他的穩定收入來源,同時由於這類人群普遍勞動技能、文化素質偏低,在當前很難再找到合適的工作,因此他們想增加收入很困難,導致其生活壓力較重,生活質量下降。

  2003年北京市佔人口10%的最低收入家庭,平均每月可支配收入只有500元左右,增幅為7.6%,遠低於社會平均增幅的11.4%。

  2004年1-3季度,北京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為11699元,增長12.6%,但細分後,有近60%的人在平均水平以下;10%的最高收入組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長23.6%,而10%的最低收入組僅增長1.9%。

  提案指出,水、電、取暖等公用事業産品大都是人類生活必需品,居民對此需求不會因為價格較大波動和收入增減而大幅波動。因此,公用事業價格上漲對低收入人群的影響要遠遠大於一般收入人群。

  另一位參與提案起草的李幸福説,由於公用事業價格調整具備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雙重價值取向,因此必須研究城市低收入人群的承受能力。

  該提案還建議,以制度化的形式規定最低生活保障、失業保險金、基本養老金與經濟增長速度之間的指數化聯絡,或者按經濟增速、或者按價格漲幅相應調整各項社保支付金額,減輕各項社會事業改革對低收入人群帶來的壓力。

責編:復蘇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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