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政協委員向公用事業"霸王條款"説"不"
央視國際 (2005年01月22日 19:08)
專題:直通地方兩會
新華社廣州1月22日電(記者鄭天虹)電信、電力、煤氣公司……這些帶有壟斷色彩的公用事業的收費中,仍然存在著不少“霸王條款”。在廣東省政協九屆三次會議上,這類公用事業“霸王條款”導致的收費現象走入政協委員視野。
廣東省政協常委王則楚提交了相關提案,提案中呼籲,當前電信部門要求繳納的電話初裝費、電力部門要求交納的增容費、煤氣公司要求繳納的管道煤氣初裝費等等──這些帶有壟斷性質的公用事業由於壟斷而導致的“霸王條款”式的收費都應予取消。
王則楚説,目前公用事業中壟斷行業的“霸王條款”分為無償將消費者的財産轉變為企業的資産、用租賃費的形式強迫消費者支付非消費性支出和壟斷市場三大類。王則楚建議對此類“霸王條款”的收費行為,必須給予制止。對已向消費者收取的增容費、初裝費等費用,應予退還;對月租、基本費用等“霸王條款”,以及企圖壟斷市場的“躉售”行為,也都應予取消。此外,對公用事業中任何一項向消費者收取費用的行為(包括公交線路中增加空調車、減少非空調車、發行羊城通等),應在實行前先進行公開聽證。
一些政協委員對該提案表示認同。他們説,公用事業來源於政府財政支出,是來源於納稅人的貢獻。因此,公用事業中不應存在“霸王條款”。公用事業應體現為大眾服務的本質。
委員們説,經常可以聽到一些群眾反映,越是這些所謂電信、電力等公用事業的“老大們”,越是“臉難看”、“事難辦”。公眾花了錢,非但享受不到福利,還要被迫接受不平等條款,甚至有時還要受這些壟斷企業的氣。
委員們呼籲,公用事業關乎民生,直接涉及到老百姓對政府施政的評價。公用事業依靠“霸王條款”而來的那部分收入,應當到了“讓利於民”的時候了。同時,要對公用事業本身進行改革。電力、鐵路、煤氣、電信等都是牽一髮而動全身的壟斷行業,改革的難度相當大。但難度再大,該改的還得改。還消費者一個明白,還公用事業的本來面目,使之更好地為公眾服務,這才是納稅人所需要的,也是得民心之舉。
責編:唐峰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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