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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視網評] 禁"官賭":要先摘"帽"後處理

央視國際 (2005年01月13日 10:24)

    專題:網評天下精華版

  日曆翻過2004年,禁官員賭博之聲一浪高一浪。筆者看到,1月10日至11日召開的中紀委第五次全體會議發表的公報對禁“官賭”更是措辭嚴厲,斬釘截鐵。《公報》指出,參加賭博的,應予以免職,再根據規定處理;到國(境)外賭博的,要從嚴懲處。(見新華社2005年1月12日電)“禁官賭”聲音之響量、禁賭措施之嚴厲令人有一種“高壓”之感。

  禁“官賭”先摘“帽”後處理,是從現實出發應對某些地方“官賭”愈演愈烈情勢之實招、硬招。

  本來,官員賭博不是時下的産物,而是封建社會的陋習。對官員賭博,黨和政府從來都是高懸“紅燈”的。為何在一些地方一些單位官員參賭的問題屢禁不絕,有的甚至像菲菜般割了一茬又冒出一茬層出不窮呢?為何像重慶市宣傳部副部長兼廣電局局長張小川那樣官職不低的官員也到澳門賭輸了1億多元?(見新華社2005年1月7日電)

  其實,在官員聚賭的問題上,已有幾近“約定俗成”的潛規則:“小賭怡情,中賭、大賭怡官”。在這個“潛規則”的誘導下,一些官員逐漸淡忘廉潔從政這個為官大原則,逐漸淡忘黨紀政紀這個“大杠桿”,卻變著法兒去通過邪門歪道“怡情怡官”。人們看到,陜西南鄭縣陽春鎮那位一賭成名的“賭博書記”劉某就是“潛規則”的犧牲品與典型,為著討好領導,以便日後得到“官場關照”,他不惜挪用鉅額公款做賭注,陪著上級領導賭個“不亦樂乎”。而今,不但劉某被判刑12年零6個月,與他一起賭博的南鄭縣委副書記等人也以涉嫌賭博問題分別受到黨紀政紀處分。 在“潛規則”影響下,一些地方官賭有上升趨勢。僅杭州市紀委統計,該市官員參賭案件2002年為319件,而2003年就上升為370件。而另一方面,我們許多地方近年來都出了相關的禁令和規定。但一些地方的禁止往往變成流於成一道“禁紙”,沒有動真格。因此,出現年年講禁賭年年見賭的反常現象。

  禁“官賭”先摘“帽”後處理,就是要向“潛規則”宣戰。因為官員聚賭嚴重干擾黨的方針政策貫徹落實。眾所週知,政策是靠官員去實施的,假若官員都沉迷賭局,何來精力、時間去從政?又因為官員聚賭嚴重影響黨和政府的形象,疏間黨群、政群關係。人們看到,凡官員聚賭的地方,社會風氣就不那麼好,問題總是成堆,百姓怨氣牢騷滿腹;還因為官員聚賭往往與貪污行賄受賄伴隨。凡賭博,總有的贏,有的輸。為著再賭,必然伸手向百姓、向企業,這樣,賭博的惡性循環就會出現,賭博的惡果也很快會浮出水面。報載:2004年10月15日侵吞公款3980.6萬元之巨的湖北汽車工業塑料廠十堰經銷(國有)經理丁忠志被執行死刑,其中他將侵吞的2440萬元用於赴澳門賭博和歸還賭債。(見《楚天都市報》2004年10月16日)

  因此,禁“官賭”就要敢先摘涉賭者的“官帽”,敢處理官員涉賭。對官賭施“高壓”實在是整治社會風氣的正義之聲,此聲音喚起人民群眾對治賭尤其是嚴治官賭之鬥志。黨中央、中紀委已下達了“戰書”,對“官賭”打擊到底。那些對賭習戀戀不捨人們的應“識時務”了,趕快洗手不幹回頭是岸,與賭習一刀兩斷才是光明大道。筆者相信,隨著中紀委五次全會公報的發表,禁賭之強勁東風會在華夏大地回蕩。整個社會空氣就會大大凈化!(網友:亦菲)

  

本欄目所載評論純係作者個人觀點,並不代表央視國際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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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于冰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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