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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路春運部分客車票價2月1日上浮 硬座為15%

央視國際 (2005年01月12日 20:31)

  新華社北京1月12日電(記者李江泓)記者從鐵道部獲悉,2005年春運期間鐵道部仍按照《國家計委關於公佈部分旅客列車實行政府指導價執行方案的通知》精神,繼續在部分旅客列車實行政府指導價,春節前上浮的日期為2月1日至7日,上浮幅度為硬座15%,其他席別20%。

  節後上浮的時間為2月11日(正月初三)以後,節前已上浮方向的列車不超過13天,未上浮方向的列車不超過15天。直通列車票價上浮範圍基本上參照往年確定,節前實行票價上浮的主要為北京、上海鐵路局和廣鐵(集團)公司始發的部分列車。節後實行票價上浮的主要為鄭州、上海、南昌、成都鐵路局始發的部分列車,以及節前節後少量特別緊張方向的列車。

  鐵路局管內列車票價上浮,由各鐵路局按照經過運輸能力緊張線路,在客流高峰期可適當上浮的原則,根據歷年客流規律從嚴確定。學生票、革命傷殘軍人票價不上浮。

  凡節後票價上浮的列車,在2月8日至10日(除夕至正月初二)實行票價下浮,下浮的幅度為10%。對臨時客車返程方向的列車,擔當鐵路局可確定票價下浮的日期和幅度。

  票價浮動的列車,沿途各站均按浮動票價發售,浮動的時間以這趟列車在始發站發出時是否浮動為準。上、下浮票價僅限核收至旅客換乘站。廣東省內各站始發的臨客涉及廣梅汕、廣深、平南鐵路時,廣梅汕、廣深、平南鐵路可實行分段計費。直通臨客(含臨時開行的旅遊列車)按普快列車核收加快票。實行折扣價的新型空調列車,春運期間可取消折扣恢復新型空調列車票價,但不再上浮。

  春運期間,退票費標準仍按《鐵路客運運價規則》執行,開車前6小時不辦理退票,特殊情況由站長處理。

責編:陶柯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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