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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通地方兩會]村長的稱呼是不對的

央視國際 (2005年01月11日 23:48)

    專題:直通地方兩會

  CCTV.com消息(直通地方兩會):村長,多麼熟悉的稱呼啊。可是你知道嗎,其實現在這種叫法是不對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組織法》明確規定:“村民委員會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員共三至七人組成”,村委會是村民群眾性自治組織,不是一級政府,不實行首長負責制,所以它的負責人不能叫做“村長”,而應該是“村主任”。

責編:閆冬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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