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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和個人向紅十字會捐贈部分可免繳所得稅

央視國際 (2005年01月05日 19:43)

    專題:東南亞南亞海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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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華社瀋陽1月5日電(記者葛素紅)印度洋地震和海嘯發生後,全國各地各界人士紛紛通過向我國紅十字會機構捐款,向東南亞災區人民奉獻愛心,其中包括不少企業和個人。記者從遼寧省和瀋陽市紅十字會了解到,根據國家有關規定,企業和個人向紅十字會捐贈部分向國家繳納所得稅時,還可以享受一定的優惠政策。

  遼寧省紅十字會秘書長楊笑介紹,企業和個人捐贈紅十字會,可享受財政部、稅務總局聯合下發的2000年30號文件規定的優惠政策,即向紅十字會事業捐贈,在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時,准予全額扣除。

  他解釋説,這就是説企業和個人向紅十字會捐款部分,可免繳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對企業來説,捐贈部分應該是企業經營的利潤所得,而不能是企業的經營成本,比如一家年收入500萬元的企業向紅十字會捐贈100萬元,在計算這家企業應向國家繳納的企業所得稅時,只應該計算400萬元的企業所得稅,向紅十字會捐助的100萬元部分不應計稅;同樣,月收入為3000元的個人向紅十字會捐贈500元,在計算應向國家繳納的個人所得稅時,應該扣除向紅十字會捐贈部分的個人所得稅金額。

責編:常穎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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