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依法執政是新時期黨執政的基本方式?
央視國際 (2004年12月07日 19:03)
新華社北京12月7日電 黨的十六大提出,堅持依法執政,不斷提高依法執政的能力。黨的十六屆四中全會《決定》進一步指出,依法執政是新的歷史條件下黨執政的一個基本方式,並就此提出了明確的要求。這是我們黨在新的歷史條件下領導方式和執政方式的重大轉變,是實行依法治國基本方略、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社會主義政治文明的必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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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我國社會主義法制建設取得了顯著成就。黨的十五大確立了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基本方略。黨的十六大重申了依法治國基本方略,並賦予其新的含義:(1)明確提出,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把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有機統一起來。這就把基本方略同發展民主政治緊密聯絡在一起,確立了基本方略在政治文明建設中的重要地位。(2)明確提出,堅持依法執政,不斷提高依法執政的能力。這反映了基本方略對黨的執政活動的內在要求,是基本方略在黨的執政理論和執政方式上的進一步展開,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決定》正是基於我們黨的歷史方位所發生的變化,在總結改革開放實踐經驗的基礎上,從完成黨在新世紀新階段的歷史任務出發,提出依法執政是新的歷史條件下黨執政的一個基本方式。
——依法執政是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客觀要求。只有堅持依法執政,才能夠保證國家權力嚴格依法運作;才能夠保證行政機關依法行政,司法機關公正司法,全社會成員依法行使權利、履行義務;才能夠維護人民當家作主的地位,保障人民的各項民主權利。
——依法執政是實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客觀要求。市場經濟是一種法律治理的經濟。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帶來的市場主體的多元化,市場活動的多樣性、複雜性,國家與社會、政府與市場關係的制度化、規範化,這些情況都要求黨的執政活動必須適應經濟活動市場化、法治化的發展趨勢,在法制的範圍內不斷提高駕馭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水平和能力。
——依法執政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客觀要求。要完成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任務,就必須善於運用法律的權利義務機制調整各種社會關係、利益關係,善於在法制的框架內解決各種問題和矛盾,使社會成員既充分享有權利、行使權利、維護權利,又切實履行義務、承擔責任,做到權利義務相統一,實現和諧相處、共同發展。
——依法執政是促進經濟社會健康發展的客觀要求。法律通過確立和實施穩定的、公開的、規範的制度和規則,能夠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良好的環境、牢固的基礎、持久的動力和廣闊的空間。我們黨要抓好發展這個執政興國的第一要務,就必須掌握法制的手段,在法治軌道上推動各項事業的發展,推動各項工作的開展。
責編:辛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