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頭空難:保險公司提醒意外險保戶及時續保
央視國際 (2004年11月27日 22:57)
新華社北京11月27日電(記者毛曉梅)記者從太平洋壽險北京分公司了解到,一位湖北武漢的先生由於其交通意外保險在空難前8個小時到期,而無法獲得80萬元的保險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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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位先生曾經擁有太平洋壽險的“世紀行”交通意外傷害保險保障。保險有效期為2003年11月21日零時起至2004年11月20日24時止,而飛機失事時間是11月21日8時。這意味著飛機失事時他的保險合同已經到期,因此根據保險合同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這位先生的家屬不能獲得80萬元的賠付。
太平洋壽險北京分公司有關負責人介紹,意外險的保險期限大多為一年,因此提醒消費者為了獲得應有的保障,要注意自己所擁有保險的有效期限,到期後要及時辦理續保手續。
責編:劉雅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