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資源部:貫徹落實嚴格土地管理的決定
央視國際 (2004年11月01日 20:50)
新華社北京11月1日電(記者謝登科)國土資源部日前向全國國土資源系統發出通知,就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深化改革嚴格土地管理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提出八項具體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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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説,《決定》和溫家寶總理在全國深化改革嚴格土地管理工作電視電話會議上發表的重要講話,充分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對土地管理和耕地保護工作的高度重視和一貫方針。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六屆四中全會精神,認真學習貫徹《決定》和溫家寶總理重要講話精神,是當前國土資源管理工作的頭等大事。地方各級國土資源部門,要採取多種形式,於今年年底前集中開展對《決定》的學習活動。
通知指出,各級國土資源部門要在集中一段時間學習《決定》和溫家寶總理重要講話之後,立即啟動領導幹部的土地法制學習教育活動。開展學習教育活動的對象以地方各級政府領導幹部和國土資源部門領導幹部為主。國土資源部將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省級政府領導幹部及省級國土資源部門領導幹部學習教育活動的方案並組織實施;省級國土資源部門要積極與有關部門協商,研究制定本行政區域內各級政府領導幹部及國土資源部門領導幹部學習教育活動的方案並組織實施。通過學習教育活動,使各級領導幹部進一步增強依法管地的意識,提高依法管地的水平和能力。
為鞏固土地市場治理整頓成果,確保暫停農用地轉用審批到期後,有效防止投資規模擴張的“反彈”,各地必須認真貫徹落實《決定》提出的各項防止“反彈”的措施。清理開發區和糾正違法違規佔地的工作要一抓到底,絕不能走過場。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鎮建設規劃的開發區,不得批准用地。
通知要求,切實做好徵地補償安置工作,維護農民合法權益和社會穩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土資源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按照《決定》的要求,結合本地實際,切實做好徵地補償安置工作。恢復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徵收正常審批後,各地要嚴格執行《決定》有關徵地管理的規定,嚴把審批關,切實維護被徵地農民的合法權益。
國土資源部要求各地嚴格按照《決定》和相關配套政策的要求,確保今年年底前完成省級以下國土資源管理體制改革工作和基層國土資源管理所機構、編制、經費落實到位。各級國土資源部門要在今年年底前全面完成對當地有關規定的清理工作。凡與《決定》相抵觸的,要及時廢止、修改或提出廢止、修改的建議,清理結果要及時向社會公告。
通知還就紮實做好各項基礎工作,加強土地管理行政能力建設和土地違法案件查處做出部署。根據《決定》要求,配合開展土地法律法規的學習教育活動,要集中查處一批土地違法的大案要案,區別不同情況,依法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行政責任和刑事責任。對1999年1月1日到《決定》發佈之日止發生的土地違法行為,尚未處理的,應當依法進行處理。《決定》下發後新發生的土地違法行為,必須依法從重從嚴處理。各地在對土地違法大案要案的查處過程中,對典型案件要公開調查、公開處理結果,充分發揮懲戒作用和警示作用。
責編:劉雅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