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窺偷拍他人隱私場所將至少拘留5天
央視國際 (2004年10月25日 10:56)
專題: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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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10月24日電 (記者張旭東、沈路濤)針對偷窺、偷拍他人臥室、浴室等隱私場所,或者竊聽他人隱私的行為,剛剛提請審議的治安管理處罰法草案規定,將處5日以上10日以下的行政拘留,情節嚴重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的行政拘留;可以並處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罰款。
草案還進一步規定,非法製造、販賣或非法使用竊聽、竊照、竊錄專用器材,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處1日以上5日以下的行政拘留,並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單位有這種行為的,處警告,並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草案還規定,通過信件、電話、計算機信息網絡或者其他途徑傳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騷擾信息,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將處5日以上10日以下的行政拘留,情節嚴重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的行政拘留;可以並處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罰款。隱匿、毀棄、私自開拆或者非法檢查他人郵件、電子郵件、電報的,處1日以上5日以下的行政拘留,可以並處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罰款。
按照草案規定,強買強賣商品,強迫他人提供服務或者強迫他人接受服務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的行政拘留,並處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輕微的,可以單處警告。
責編:楊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