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權法草案:國家保護私人投資及其收益
央視國際 (2004年10月23日 08:59)
新華社北京10月23日專電 私人對其合法取得的不動産和動産享有所有權,國家保護私人儲蓄,國家保護私人投資及其收益。這是22日再次提請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審議的物權法草案作出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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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權是物權的基礎,用益物權和擔保物權都是由所有權産生的。物權法草案對所有權作了較為全面的規定:
——國家所有是公有制的基礎。國家所有即全民所有,草案對礦産資源、水資源以及城市土地等自然資源的國家所有權作了規定,並對國有企業或者國有控股企業的法人財産作了規定。
——集體所有是公有制的重要組成部分。草案對集體所有的不動産和動産以及集體所有權的行使作了規定。
——完善保護私人財産權的法律制度。草案規定,私人對其合法取得的不動産和動産享有所有權。國家保護私人財産的繼承權以及其他合法權益。
——建築物區分所有權如今已成為不動産物權的重要問題,草案對建築物區分所有權作了詳細規定。
責編:劉雅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