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實行安全生産問責 領導不作為要引咎辭職
央視國際 (2004年10月10日 15:52)
新華社昆明10月10日電(李惠民)雲南省政府新近對保障安全生産作出相關決定,將建立省地縣三級安全生産問責制度和黃牌警示制度,對因不履行職責而導致安全生産嚴重後果的政府領導實行引咎辭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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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定要求,生産經營單位要依法為從業人員辦理工傷保險,實行與企業安全業績挂鉤的工傷保險浮動費率等政策措施。省、地、縣三級政府要建立安全生産問責制度和黃牌警示制度,對安全生産工作不力的政府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實行問責,對特大事故和重大事故多發地區實行安全生産黃牌警示,對因不履行職責而導致安全生産嚴重後果的政府領導,按有關規定實行引咎辭職。同時,對危險性行業和事故高發行業實行風險抵押金制度,相關單位必須按規定交納安全風險抵押金。
此外,決定還要求礦山、建築施工單位和危險物品生産、經營、儲存和使用量大的單位和其他生産經營單位,必須設置專門的安全生産管理機構,配備一定數量的人員。同時要將安全生産管理人員報企業所在地縣(市、區)安全生産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責編:唐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