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錦濤:要進一步增強人大監督實效
央視國際 (2004年09月15日 10:22)
專題:紀念全國人大成立50週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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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9月15日電 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胡錦濤15日在首都各界紀念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成立五十週年大會上指出,要進一步加強和改進人民代表大會的監督工作,增強監督實效。
胡錦濤説,權力不受制約和監督,必然導致濫用和腐敗。加強對權力的制約和監督,是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的重要任務。
他強調,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作為國家權力機關的監督,是代表國家和人民進行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監督。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監督的目的,在於確保憲法和法律得到正確實施,確保行政權和司法權得到正確行使,確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得到尊重和維護。
“當前,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的現象在一些地方和部門仍然存在;地方保護主義、部門保護主義和執行難的問題時有發生;一些公職人員濫用職權、貪贓枉法、執法犯法,嚴重損害了黨和國家的形象,嚴重損害了國家和人民的利益。”他説。
他説,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要依照憲法和法律的規定,把改革發展穩定中的重大問題和關係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熱點難點問題作為監督重點,積極改進和加強監督工作。
“堅決糾正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的行為,堅決糾正以言代法、以情枉法、以權壓法的問題,維護國家法制的尊嚴。”他強調,要以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為主要內容,進一步健全監督機制、完善監督制度,增強對行政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工作監督的針對性和實效性,支持和督促它們嚴格按照法定的權限和程序辦事,保證把人民賦予的權力真正用來為人民謀利益。
他説,行政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要忠實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職責,自覺接受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監督。
責編:張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