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輝歷程偉大實踐—寫在全國人大成立50週年
央視國際 (2004年09月15日 06:35)
人民日報消息:風雨兼程,步伐堅實,中國人大走過50年的光輝歷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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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年的歷史證明,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中國共産黨領導人民當家作主的最好的政權組織形式,是適合中國國情的根本政治制度。
50年的歷史昭示,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的有機統一,是中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重要特點和優勢,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我們的必然選擇。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力屬於人民”,這十六個用血與火鍛造的金色大字將永遠鐫刻在中國的大地上!
當家作主 民主新路
●政協一屆全體會議代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職權
●一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在北京隆重舉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誕生
“一個新民主主義的中國不久就要誕生了,讓我們迎接這個偉大的日子吧!”
1945年,在陜北延安舉行的中共七大上,一代偉人毛澤東用詩一般的語言向全世界描繪中國革命的美好前景。
時隔4年之後,世界矚目天翻地覆的中國:
1949年9月22日,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在北平舉行,代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職權。
1949年10月1日,新中國在這一天誕生了。
1954年9月15日,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在北京隆重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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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八二年十二月四日,五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以無記名投票方式通過了現行憲法。 |
人民當家作主,這是中華民族的百年夢想,是中國共産黨領導人民流血犧牲,奮鬥數十年之久才取得的偉大勝利。從具有人民政權性質的農民協會到罷工工人代表大會,從紅色根據地的中華蘇維埃代表大會到陜甘寧邊區的參議會,都是中國共産黨探索未來人民政權組織形式的民主實踐。
毛澤東概括這些經驗,形成了建國之後政權構成的基本形式,為我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確立提供了理論基礎。
在一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上,通過了新中國第一部社會主義的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由人大代表選舉産生了新中國的國家領導人、國家機構。至此,中國以人民代表大會為基礎的政權制度全面確立,國家權力開始由人民選舉産生的人民代表大會統一行使。這次大會正如毛澤東主席所説,是標誌著我國人民從1949年建國以來的新勝利和新發展的里程碑。
有法可依 鑄就基石
●五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頒布現行憲法
●改革開放以來,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制定法律和有關法律問題的決定479件,國務院制定通過的現行有效的行政法規600多件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初步形成
新中國誕生之初,百廢待舉,人民法制開始著手建立。
在中國,“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導演了多少痛苦婚姻、人間悲劇!1950年4月,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通過了新中國第一部《婚姻法》,使整個社會感受到了改朝換代的時代氣息。
早在1949年2月,中共中央就發出指示,提出“人民的司法工作不能再以國民黨的《六法全書》為依據,而應該以人民的新法律為依據”。新中國誕生前夕,具有臨時憲法性質的《共同綱領》進一步提出:“廢除國民黨反動政府一切壓迫人民的法律、法令和司法制度,制定保護人民的法律、法令,建立人民司法制度”。根據這一建國的法制原則,新中國在全國範圍內廢除了舊法統,在一張白紙上著手描繪共和國的立法藍圖。
在一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上通過的憲法,是我國社會主義民主和法制建設的重要標誌和新起點。新中國成立到1978年底,共制定除憲法外的法律和有關法律問題的決定134件。
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成為共和國歷史上的重大轉捩點。這次會議通過的決議明確提出:“從現在起,應當把立法工作擺到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的重要議程上來。”
1979年7月,五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通過《刑法》等七部急需的法律。鄧小平同志高度評價説:“全國人民都看到了嚴格實行社會主義法制的希望。這不是一件小事情啊!”
1982年12月4日,隨著五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頒布實施現行憲法,開啟了社會主義民主法制建設的新時期。之後的三次修憲,更是將我國的立法事業一步步向前推進。
2000年3月15日,九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出臺了《立法法》,它的問世,成為共和國從有法可依時代走向良法之治時代的重要標誌。
改革開放20多年來,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共制定除憲法和憲法修正案以外的法律、法律解釋和有關法律問題的決定479件,其中法律322件,法律解釋10件,有關法律問題的決定147件。國務院制定通過的現行有效的行政法規600多件。
經過50年來數屆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的不懈努力,中國目前已經初步建立起包括憲法及憲法相關法、民商法、行政法、經濟法、刑法、社會法和訴訟法7大門類的法律體系,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初步形成。
民主立法 重在質量
●1954年6月,毛澤東主席主持起草的憲法草案,共有1.5億人參加了草案討論
●向全民公佈立法草案、公開徵集立法建議、立法調研、立法聽證會,民主立法的道路越走越寬
忘不了那激情燃燒的歲月!1954年6月16日,根據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的決定,毛澤東主席主持起草的憲法草案予以公佈,交付全國人民討論。在這場為期近3個月的全民立憲浪潮中,共有1.5億人參加了討論,提出116萬條意見和問題。如此大規模的立憲活動,在中國歷史上亙古未有,在世界立憲史上也是罕見的。
之後,《土地管理法》、《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合同法》等與人民群眾密切相關的立法都曾公之於眾。其中受到廣泛關注的是2001年年初的《婚姻法》修訂,在短短幾個月的時間裏,立法機關收到4600多封立法建議書,參與者涉及到各行各業,既有90歲的老人,也有年僅13歲的孩子。
立法調研,全國人大常委會領導身體力行:為了制訂改革所急需的《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法》,彭真委員長率隊深入華東、東北等地的企業進行調研;在制定合同法時,李鵬委員長曾在廈門中級人民法院旁聽合同案件的審理。
地方人大及其常委會採用公開徵集立法建議、立法聽證會、立法調研等方式並借鑒國外的立法經驗,使民主立法的道路越走越寬,立法工作的透明度隨之大大增強,有效擴大了公民的有序政治參與。
加大力度 依法監督
●截至目前,全國人大常委會已進行過50多次執法檢查
●全國人大常委會預算工作委員會成立,預算監督工作規範化
李金華,國家現任審計署審計長,在今年的十屆全國人大十次會議上所作的報告,在全國掀起一場“審計風暴”。聽取和審議國務院的報告,是全國人大監督工作中的一項內容。
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具有監督憲法和法律實施、“一府兩院”工作的重要職權。這種監督既是對國家權力的制約,也是對其工作的支持。
1993年,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了《關於加強法律實施情況檢查監督的若干規定》,開始組織執法檢查。目前,全國人大常委會已開展了50多次執法檢查。多年來,全國人大常委會將涉及“三農”問題的法律作為執法檢查的重點,農業法、土地承包法、土地法、種子法等執法檢查組的足跡深深地印在鄉村田野;非典肆虐時,全國人大常委會專門派出執法檢查組,對《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的實施情況進行檢查。
代表履職 不負重托
●十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共收到議案1374件,再創歷史新高
●“質詢案”、列席常委會、調研、視察、“選民接待日”,代表履職形式多樣
新中國的人大代表名錄中,記錄著一個個不會被人民遺忘的名字:唯一一位連續當選一至十屆全國人大代表、數十年如一日為農民説話的申紀蘭;第一個設立“選民接待日”、用憲法維權、不定期向選民述職的北京市人大代表吳青;從1988年起,每年堅持走訪500人次各階層群眾的全國人大代表羅益鋒;設立“代表接待日”,勇於為百姓説話的遼寧省人大代表馮有為……他們用真實的付出寫下無悔誓言———人民選我當代表,我當代表為人民。
代表履職50年,議案數量、質量節節攀升。1983年六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實行代表議案制度。2001年,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的16件法律中,有15件是根據代表議案制定的。今年3月十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共收到代表議案1374件,再創歷史新高。
代表履職50年,依法履職水平大大提高,與選民聯絡更加緊密。上海長寧區的“選民接待日”;廣東的“代表活動日”;遼寧省丹東市振安區、北京市東城區、江西省南豐縣等人大的“人大代表公示制”;湖北省襄陽縣人大的人大代表向選民述職……
基層民主 步伐堅實
●區縣人大換屆選舉,選民熱情高漲
●1998年通過村民委員會組織法,1989年頒布了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
“人大代表人民選,人大代表為人民。”每當選舉人大代表時,總有這條熟悉的標語伴隨我們投下神聖的一票。
從1979年起,全國人大常委會對選舉法和地方組織法先後進行過多次修改,將縣級人大代表的間接選舉改成直接選舉,等額選舉發展為差額選舉,到選舉法再次提請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修改,選舉制度向民主化方向邁出了重要步伐。
最近的一次區縣人大換屆選舉是在2003年。在這次選舉中,廣大選民的選舉熱情高漲,民主的氛圍貫穿選舉全過程。許多地方的選舉組織單位為了方便選民選舉、擴大民主基礎,做了大量創新:流動投票箱的設置,使許多不方便投票的選民可以在咫尺之間行使民主權利;選民實施“人戶分離”,打破了選民登記的戶籍限制,便利符合條件的外地務工人員參選……
基層群眾自治也是基層民主建設的一個縮影。1998年通過村民委員會組織法,進一步明確了村委會的自治性質。1989年頒布的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確定了居委會是城市居民自治組織,由居民選舉産生。農村和城市實現基層群眾自治,人民群眾真正開始行使自己當家作主的權利。
我國基層民主建設步伐堅實,正在依法治國的道路上闊步向前。
(本版照片除署名外均為本報資料照片)
(本報記者 傅旭 毛磊 徐運平 吳兢 柳曉森 裴智勇 石國勝 張濤采寫)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力屬於人民。人民行使國家權力的機關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二條
中國現在可以採取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省人民代表大會、縣人民代表大會、區人民代表大會直到鄉人民代表大會的系統,並由各級代表大會選舉政府。
——毛澤東《新民主主義論》
在政治體制改革方面有一點可以肯定,就是我們要堅持實行人民代表大會的制度,而不是美國式的三權鼎立制度。
——鄧小平《在接見首都戒嚴部隊軍以上幹部時的講話》
建設社會主義民主政治,最重要的是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我國的根本政治制度。它是我們黨長期進行人民政權建設的經驗總結,也是我們黨對國家事務實施領導的一大特色和優勢。
——江澤民《關於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
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把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有機統一起來。黨的領導是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的根本保證,人民當家作主是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本質要求,依法治國是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
——胡錦濤《在首都各界紀念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公佈施行二十週年大會上的講話》
責編:楊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