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加強法律監督 依法護僑取得實效
央視國際 (2004年09月10日 19:00)
新華社昆明9月10日電(記者楊躍萍 屈明光)僑務大省福建省加強法律監督,依法護僑取得實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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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大常委會華僑委員會負責人在正在此間召開的全國人大僑委工作座談會上介紹,福建省有歸僑僑眷600多萬,80%以上台灣同胞的祖籍地在福建。因此福建省人大立法突出地方特色,加強涉僑涉臺立法,先後制定涉僑涉臺法規50多項。其中涉僑涉臺專項法規18項,數量居全國各省、市、區前列。
去年9月全國人大華僑委員會與福建省人大常委會聯合開展了歸僑僑眷權益保護法執法檢查,執法檢查中發現的問題目前正在逐步得到解決。
對於廣受關注的華僑歷史遺留房屋問題,福建省政府根據此項執法檢查報告建議,要求這一問題較為集中的福州市、廈門市在2005年之前,漳州市在2004年前要解決華僑歷史遺留房屋問題。目前,漳州市已順利完成此項工作。福州市制定了各區每搬遷一戶僑房租住房,由市財政獎勵12萬元的政策。至2004年3月全市新騰退僑房4100平方米,預計今年底可再騰退6200平方米。廈門市落實僑房政策專用房僑福城二期工程已于去年9月動工,1182套房年內可交付使用。
為推動華僑農場更快更好發展,目前福建省華僑農場絕大多數正在辦理或已辦妥土地確權,解決了土地糾紛和土地權屬爭議問題。而且,至2003年底這個省華僑農場“僑居造福工程”完成建築面積21萬多平方米,2584戶9048人喜遷新居。同時,這個省近3000戶歸僑特困戶已全部納入基本生活保障範圍。
執法檢查後,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和省人民檢察院均健全了辦理涉僑案件的制度措施。省高院建立了涉僑案件督辦制度;對受理涉僑案件較多的福州、廈門、泉州等地法院,保持較為固定的涉僑審判組或合議庭。各級檢察機關在辦理涉僑申訴、抗訴案件時,堅持優先受理、優先立案、優先審查;對涉僑的刑事案件加強提前介入,從快批捕、從快起訴。
責編:張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