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原創] 規範公務員豈能重女輕男
央視國際 (2004年09月03日 14:47)
浙江省檔案局頒布《女公務員辦公禮儀》對著裝、語言、交往、行為提出具體要求,既令筆者“眼前一亮”,又令筆者“難解其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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謂之“眼前一亮”,是因為當地對公務員有了一個關於言談舉止的規範,在著裝、語言、交往方面不能再“隨便”了,更不能亂來了。公務員的形象也在人民群眾中逐步樹立起來了。
謂之“難解其故”,又因為浙江省檔案局出臺的公務員辦公禮儀僅是針對女性而言。就是説,男公務員不受此約束。
浙江省檔案局對此解釋是“由於檔案系統女同志特別多”。從報道透露的材料來看,該省檔案系統工作人員中,女性約佔70%;同時,他們也“看到其他系統一些公務員上班時穿吊帶衫或奇裝異服”(見新華網2004年9月1日消息)。然而,這兩點似乎都不能成為只規範女不規範男的理由。
公務員是個整體,既有男性,也有女性。公務員的形象不僅由女性公務員展示,而是由全體公務員體現。假若只對女性公務員嚴加約束,嚴格規範,而對男的“網開一面”;女的衣著大方得體彬彬有禮,男的衣著隨便粗粗魯魯。顯然,同樣展示不了公務員整體的風采。現在,在一些縣市黨政機關,既遇著著裝性感的女公務員,也時見一些鬍鬚巴拉、穿金戴銀、衣著“時髦”的男性公務員,都給群眾留下不佳印象。
規範公務員的意義,在於提高整個公務員隊伍的素質與形象,而不是只論性別。其實,一些地方出臺的公務員行為規範就不分男女。比如,北京市就規定:工作人員上班不能穿短褲、運動服,在辦公室不得穿超短裙。(見《東方早報》2004年9月1日)這個“工作人員”不僅包括男也包括女,男女公務員一視同仁規範,即使規範落到實處,也避免重女輕男或重男輕女之嫌。
男女平等已是近代社會的主題。時下,當改革開放和精神文明建設向縱深發展,進一步落實以人為本方針的時候,男女平等更應緊記不忘,在公務員規範管理問題上,似乎更應做到一視同仁,而不能厚此薄彼,更不能顧此失彼。(作者:亦菲)
本欄目所載評論純係作者個人觀點,並不代表央視國際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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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劉英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