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受權全文播發電子簽名法
央視國際 (2004年08月28日 21:48)
新華社北京8月28日電 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28日表決通過了電子簽名法。國家主席胡錦濤簽署第十八號主席令,公佈了這部法律。新華社受權全文播發了電子簽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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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簽名法全文約4500字,共五章36條,分為總則、數據電文、電子簽名與認證、法律責任、附則。這部法律將於2005年4月1日起施行。
這部法律在總則中指出,制定這部法律主要是為了規範電子簽名行為,確立電子簽名的法律效力,維護有關各方的合法權益。
法律規定,可靠的電子簽名與手寫簽名或者蓋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責編:劉雅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