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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原創] 警方解救人質失敗呼喚談判警 

央視國際 (2004年07月15日 14:05)


  長春警方人質解救行動失敗事件在全國引起空前轟動,警察連開4槍的同時,人質身中7刀。7月14日,央視的新聞調查出現在各大新聞網站的首頁,死者丈夫悲痛欲絕的神情,再次激起了人們對處理“人質事件”不當的長春警方的責難。→→新聞鏈結

  面對這樣的“人質危機”,究竟該怎麼處理?同一天,我看到了《天府早報》一條讓人振奮的新聞:成都特警大隊準備成立一支專業的談判小組,面向全國大專院校招收一批專攻心理學的畢業生。

  組建專業的“談判警”隊伍,讓他們去處理特殊危機,顯然是一個好辦法。從高校特招的心理學高材生,經過嚴格的培訓之後,將成為犯罪心理學的專家,成為與匪徒談判的高手。有了他們,警方在處理類似長春“人質危機”的事件中,不説遊刃有餘吧,至少可以使人質解救成功的把握增加許多。

  不管長春警方是否認為自己在處理“人質危機”中存在過錯,解救失敗是一個鐵的事實。連人質的生命都保障不了,還談何解救的成功與否?事後,眾多評論認為,在人質被劫匪劫持之後,在3個小時的談判中,警方最大的失敗在於沒有做好劫匪的心理工作,才導致最後的悲劇。試想,在大量群眾的圍觀下,一大群警察圍著一輛汽車3個多小時,給劫匪造成的心理壓力有多大?雖然警方不斷地與劫匪對話,並不停滿足他從1萬逐漸加碼到10萬贖金的條件,按説已經很“敬業”了。但是他們沒有想到,劫匪之所以不斷變換條件,正是其心虛、拖延時間的表現。在劫匪絕望之前,他所犯的罪並不致死,如果在這個時候工作做得好,完全可以讓劫匪終止犯罪。沒有人不知道生命的寶貴,即使再窮兇極惡的歹徒,也知道“人只能死一次”。因此,如何在談判中,給予歹徒“生”的希望,打消其與人質同歸於盡的念頭,是談判的重要一環。遺憾的是,長春警方沒有想到(或者沒能做到)這一點,最後,自感逃脫無望、精神崩潰的劫匪只能選擇與人質同歸於盡。如果,長春警方也有“談判警”呢?結局很可能會完全不是這樣。

  血的教訓證明談判在解救人質的過程中至關重要。在與犯罪分子的較量中,不但要比槍法比拳腳,更要比智慧。如果使用心理戰,能不動刀槍就讓其繳械投降,何樂而不為呢?組建“談判警”,就可以在關鍵時刻派上用場。(葉邊魚)

  

本欄目所載評論純係作者個人觀點,並不代表央視國際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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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慕泉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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