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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原創] 讓酒桌悲劇不再重演 

央視國際 (2004年07月12日 14:47)

    專題:網評天下精華版

  兩年前,筆者曾因工作關係陪縣紀委到某村檢查黨風廉政建設情況。檢查中發現了大額招待費,紀委同志就説這與村級零接待(即村級不能有接待費)的精神不符。村支書説道:

  “這黨風廉政建設不能光查我們,而要先查查上級,若你們上級拒絕我們的接待,我們能有接待費嗎?”

  紀委同志無語。

  “我們去縣裏辦事,若不請吃一頓,能順利地辦下來嗎?”

  紀委同志無語。

  “其實我們也不願意有接待費,有這麼多的接待費,實屬無奈呀。”

  紀委同志還是無語。

  儘管如此,紀委同志並沒有就此打道回府,裝模作樣地查了一下後,説了幾句“可以,可以”後這才走人。如今黨風廉政建設照查,接待費依舊,至於和村級零接待的精神相符不相符卻再也沒人問起了。

  筆者不得不承認自己的孤陋寡聞,原以為光有接待費就夠煩了,沒想到還能因此死人:” 2003年安徽岳西縣菖蒲鎮前黨委書記王雲生因陪領導喝酒而死亡;雲南省華寧縣矣甫村村支書賈宏康因為陪上級領導喝酒而“醉臥”不起。據了解,上面提到的這兩位還是口碑不錯的幹部,他們的離開令人深感惋惜和遺憾。

  如此酒桌公務不能再繼續下去了,為廉政建設,也為悲劇不再重演。筆者認為,除了教育那些整天圍著酒桌轉的幹部之外(這次的酒桌悲劇應該是個很好的教育素材,一方面對在場的上級領導嚴肅處理,另外借此教育廣大幹部引以為戒、拋棄酒桌公務),還要在財務制度上著手。

  接待費總是要在財務上體現出來的,據筆者了解,接待費憑證上一般只寫某某(單位)領導接待開支或某某事接待開支,並沒有寫上接待某某人,而財務監督部門一般不會對此提出異議(若有人隨意編造接待憑證也是很容易得逞的),入賬是很容易的。事實上,這樣的財務制度是為酒桌公務大開方便之門,更進一步地講,是為腐敗大開方便之門。所以筆者認為:一、要確立工作餐制度,制定接待標準,這樣的標準是低標準的,如果來一人的標準是一百元,來十人就是一千元,那這標準算是白定了;二、接待憑證上除了因某某事接待某某單位之外,還必須要寫上接待的是某某人,如果不寫某某人,誰經手誰掏錢。一般而言,接待憑證上寫上接待某某人是被接待者所不願意看到的,這也能減少一些接待;三、確立責任追究制度,若非必須之接待,誰吃誰掏錢,還要進行黨紀政紀處分。如此一來,誰還敢大吃特吃呢?四、工作餐禁酒,因工作之接待必須要禁酒。之所以要提出這一點是因為賈宏康的直接死因是飲酒過量。儘管這一點難以操作,但卻是能避免死人。

  以上的四點只是筆者的一點建議,或許有關部門還有更好的辦法,但制定出制度之後,必須要來真的,不能像筆者所在縣之紀委把村級零接待當成了擺設。但願酒桌悲劇不再重演! (食草龍)

  本欄目所載評論純係作者個人觀點,並不代表央視國際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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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張會玲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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