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專稿] 採訪手記 又到庭審直播時
央視國際 (2004年07月10日 08:30)
CCTV.com消息(記者魏偉吉林報道):在“吉林 2.15大火一審宣判庭審直播報道組”工作的幾天中,記者對於庭審直播的魅力所在,庭審直播對百姓、對法院、甚至對新聞工作的意義有了更深刻的理解。
直播走向常態 節目製作更專業
新聞節目對於時效性的要求越來越高,直播節目也趨於常態化。尤其是中央電視臺新聞頻道開播以來,對於重大新聞事件的直播報道力度加大。庭審直播的節目製作也走向了規範化。在這次的直播報道中,得到了地方檯的支持,同時有地方部的記者隨隊進行中央電視臺和地方檯的聯絡工作,達到了資源共享,及時調配地方檯的資源保證了時效性。
節目製作方面,節目部門操作節目方案,技術部門操作技術方案,製作隊伍更加專業化。大大壓縮了節目前期準備的時間,更大程度上實現了真正意義上的直播。
突出庭審本身魅力
在直播工作中,始終貫穿的一點是,既然是庭審直播,法庭庭審就是第一位的,直播是要把法庭內進行中的過程呈現在電視觀眾面前,追求節目的司法含量,不能用普通的“新、奇、特”的節目標準來衡量庭審直播節目。看似簡單單調的庭審直播包含更多的法律意義。在鏡頭和機位設置上都要體現法律的公正和嚴肅。雖然不像體育比賽和文藝活動中充滿絢麗多彩的鏡頭,但是庭審直播體現了電視直播報道的另一種獨特的魅力。
直播重大安全事故案件庭審 提高安全意識
據直播導演回憶,在1999年對重慶綦江虹橋垮塌事故案進行庭審直播的時候,當時的審理是在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離綦江還有一段距離,但在當時,大街小巷的商場百貨的電視機很多是面對馬路朝觀眾行人播放的,很多的市民都在關注這個直播節目。在社會發展中,百姓對於公共安全的關注上升到了很高的程度。
在節目製作過程中,記者強烈感覺到,重大安全事故很多都是在細小的環節上出現了問題,小疏忽小馬虎釀成大禍。吉林中百商廈火災案,54人死亡,70余人受傷的重大安全事故就是由一個煙頭引起的,許多應該注意到的環節被疏忽了,不該發生的悲劇就因為這樣的疏忽發生了,像多米諾骨牌一樣,最終導致了生命財産損失慘重的安全責任事故。
這次的庭審直播固然關注宣判結果,同時更要通過直播節目,讓老百姓、讓各個崗位上的工作人員、讓各級領導都提起安全意識,起到警示作用。
庭審直播 法院的一面鏡子
受媒體報道形式和傳輸手段的限制,不可能把法院工作的方方面面做長期細緻全面的報道。庭審直播提供了一個良好的機會,集中展示法院各項工作的縮影,體現法院工作的公開公正和工作效率。庭審直播成為展示法院工作的一個窗口,對於法院的公眾形象的客觀評價産生積極影響。
同時,法院也將庭審直播視為一種監督和督促。他們把電視臺的庭審直播節目當作一面鏡子,把他們的工作最大化的置於觀眾的監督之中,把他們日常審理和操作規範甚至是法庭佈置置於公眾的關注之中和監督之下,這樣也有利於法院更好地開展工作。
把正在發生的事情呈現在觀眾面前
從新聞報道的意義上講,直播節目拓展了新聞的概念。過去報道的是新近發生的事情;現在,報道的是新近發生和正在發生的事情。新聞工作者應該通過媒體把正在發生的事情更多地傳播到老百姓那裏,滿足他們對於新聞時效性越來越高的要求。正在發生的事情在新聞報道上就是直播形式,不管是電視直播還是廣播或者網絡的直播,雖然傳播手段不一樣,但是傳播概念的變化更趨於老百姓的需求。
中央電視臺的庭審直播節目受到觀眾高度的關注,也承載了沉甸甸的社會責任。在這次直播的準備過程中,不論是在悶熱的室內大汗淋漓還是在室外冒雨進行線路設置,都是新聞工作者為了將庭審直播現場真實地呈現在觀眾面前,來滿足受眾對於新聞時效的訴求,同時實現節目製作的社會責任。
責編:楊潔 來源:
|